《牛虻》讀后感800字作文(精選5篇)
《牛虻》讀后感800字作文 篇1
牛虻一書是作者伏尼契受到當時身邊革命者的獻身精神的激勵寫成的。它生動地反映了19世紀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對奧地利統治者、爭取國家獨立統一的斗爭,成功地塑造了革命黨人牛虻的形象。
小說主人公亞瑟的成長是通過各種矛盾沖突來表現的。這種矛盾沖突主要包括父子關系、宗教信仰兩個方面,集中體現在亞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關系上。開始時,亞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親,而只是把他當作慈愛可親、堪予信任的神父。當時的亞瑟受到了爭取民族解放獨立思想的影響,在跟神甫的討論中堅持認為:做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與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奮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兩者在當時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對這種天真的想法十分擔心,他寄希望于將來能偷偷打消會導致亞瑟反教會統治的危險思想。然而亞瑟對神甫因父子私情而產生的寬容卻作了錯誤的理解,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并且不恰當地把神甫看作是教會統治的代表。由于這一錯覺,當新神甫到來時,他立即遭受懲罰:他和所有的革命黨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兒時女友瓊瑪給他一記耳光,人家告訴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親時,他那天真的幻覺才痛苦地消散。他開始認識到民族獨立與教會統治是勢不兩立的。
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因此,亞瑟自殺這一情節安排有良好的藝術效果,是小說的精華所在。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牛虻》讀后感800字作文 篇2
漫游在書架上,腦子里都是空白。面對滿滿的書籍,忽然間一種莫名的激動涌上心頭,但自己始終下不了手,因為每一本書我都太喜歡了。
隨手拿起一本書——《牛虻》,翻開它,也翻開了我對它的理解,它對我的影響。
《牛虻》作于一位英國女作家伏尼契,講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琴瑪誤會,并痛苦地發現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嚴酷的現實教育下,他以假自殺為掩護,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xx年,歷經艱辛,成為一個堅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最后不幸被捕,面對軍方的威脅和生父的勸降,不為所動,從容就義。
可以說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數愛國人士一樣投身于革命之中,不為身份,只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敗過,痛苦過,掙扎過,也不曾后悔過。成長的道路需要付出代價,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頑強的毅力造就了他成為了一個出色的革命者。面對威脅和誘惑,不妥協,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個信念,從容就義。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學習。國家危亡,民族衰落,人們懣懣不平,那時候的你毅然站了出來,給了國家希望,民族希望,人們希望。向國人做出了榜樣,你是個偉大的人。學習你的愛國之情,學習你的大義之情,學習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為當代中學生的我們所需要的文化糧食,我們要向你學習,吸收你的可貴。讀著你的事跡,傾聽著你的心聲,讓我想到了我們國家的魯迅先生。
魯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時就懂得赴日學醫,后來因為愛國主義精神,覺得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學醫不如學文,于是毅然的棄醫從文,走上了用文救國的道路。中途也受盡了苦難,但他也沒有放棄,因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終于歷盡千辛萬苦,苦盡甘來,呼醒了一大批的愛國青年,人們的思想轉變,迎來了救國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魯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們的志向一樣,他們都愛國。國家是我們生長的地方,因為有它,我們快樂著;因為有它,我們幸福著;因為有它,我們驕傲著。萬一,哪一天它開始變小,逐漸變小,最后消失了,那我們應怎么辦?我想,肯定是痛苦著,煎熬著,絕望著。因為我們是祖國的兒女,小小的翅膀里懷揣著大大的愛國夢想。所以,我們要熱愛自己的國家,為祖國注入力量;熱愛自己的民族,為民族增加生機;熱愛我們選擇的生活,為我們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們的領袖毛一樣,為國家,為民族、更為自己,勇于成為一名戰士,保衛國家。像牛虻和魯迅一樣,熱愛祖國,為自己的國家出一份力量。那樣子,我們的祖國才更強大,才能不受別人欺負,我們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續。
《牛虻》讀后感800字作文 篇3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
亞瑟,一個不會被忘記的名字。第一次閱讀,很難和那個強壯而有毛的動物——“牛虻”聯系起來。讀了,懂了,明了。同一個人,不同的名字,不同的靈魂,卻擺脫不了“影子”的夾帶關系。
這是一個發展在暴力革命與非暴力革命斗爭的年代。這是一個新養育革命之間的較量。它并不是一本單純的革命小說,它的本質隱藏了一個家庭悲劇,讓人無法忘卻卻無限惋惜的悲劇!
亞瑟,家境富裕嬌生慣養的他,是一個內向害羞的男孩,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年輕人。他的生命單純,美好,猶如湛藍的天空透徹,不掛一絲浮云。他單純地喜歡一個人,單純地吃醋,單純地參加革命,也單純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兩種不同的形式的信仰。年輕的亞瑟同時保留兩種信仰,是因為他沒有被卷入到兩種信仰的齒輪之間。
太幸福就是太悲傷的開始。命運就像一個貪玩的惡魔,捉弄著幸福的人。
他被偽善的教士卡爾狄出賣,進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愛的姑娘瓊瑪的誤解,瓊瑪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絕望的深淵。然而接踵而至的打擊讓他內心幾近崩潰,原來他是蒙坦尼里與母親的私生子,偷情的產物。
又這么一個片段寫道:他的反映卻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無止境的笑。”這樣支離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賣,被戰友誤解,被心愛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擊。因為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難像,以示與教會的決裂。最終他選擇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殺的假象。
當時,他才17歲。有誰能知道,那樣的云淡風輕,稚氣未脫的外表下,是一顆絕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為我們有著更大的悲傷,所以對這個世界忍讓和不屈服,人們把這稱之為堅強。這一連串的打擊,造就了后來更加堅韌的牛虻。
接下來就是亞瑟開始了南美洲的地獄般的苦難的生活,他曾在利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幾乎送命,并從此留下了殘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時做過搬工,補過鎖,打掃過豬圈,甚至在馬戲團做過畸形小丑,所有屬于他的驕傲,他的尊嚴否在腳下被踐踏。這是永久的不可磨滅的心靈創傷。但是堅強的亞瑟憑著頑強的毅力,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頑強的活下來。歷艱多難,回到了讓他失去一切瀕臨絕望的土地,其中也摻雜仇恨和報復吧!
命運拿起紅蘋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個缺口——這是他所受到的欺騙和誤解;再吃一口,多了一個缺口——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從此無限期地蔓延——這是他的恨和報復。終于,蘋果被缺口“填滿”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這在這條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傷害的影子,兩者聯系得如此緊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個千千萬萬的人。成長中的疼痛,和一個蛻變的靈魂,蛻變是有代價的,這就是掙扎,恐懼和錐心之痛。這場革命的本相是殘酷的詩,是一叢華麗的惡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憂傷和浪漫的結局震撼著我的心,讓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種愛的痛恨,這種痛恨是因為曾經摯愛,并且現在同樣熱愛。這種痛恨,比愛更疼,比愛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個時代,我會對牛虻說:“你的命運尤為令人沮喪,于是,你施展惡魔的戲謔和伎倆,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費心機!你的眼神,依舊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們都要淡淡的淺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沒傷痕,是明白愛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讀后感800字作文 篇4
此書的亮點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諷刺話語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亞瑟之前的情感表達也十分感人,但是,情節似乎有些過于牽強了,主教并沒有出賣亞瑟,亞瑟從一個虔誠的神學院學生轉變為一個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實是為了報復他的父親--那個愛他但又擔負社會責任的父親,這不能不讓人覺得這出發點有點孩子氣,不是嗎?那個父親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諒的錯誤值得他那么的恨呢?愛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為了心愛女人的一個耳光就自暴自棄,這是不是很有些“維特式”的沖動呢?我覺得作者在刻畫牛虻的內心方面缺少筆墨,刻畫的不夠生動,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顯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沒有給我們勾勒出教會的罪惡面,即便是那個把懺悔當作工具出賣亞瑟的神父也僅僅是一個特例而已,除此之外,這部作品再也沒有一個正當的理由來抨擊教會的罪惡了,這讓人感覺似乎有些證據不足,更何況蒙坦里尼這個角色是極其善良的,他把絕大多數的薪水捐獻給了窮人,把自己的住處也大部分當作了醫院,作者這樣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話語猛烈的抨擊教會,感覺有點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當作一個特例的話興許說得過去,,但是作者沒有這樣表達。
在文章的結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眾面前公然攻擊信眾,這點也不是很恰當的,因為并不是人民把亞瑟推上斷頭臺的,真正把亞瑟推上斷頭臺的正是他自己,而這出發點恰恰是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盡然,他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犧牲了自己的兒子,但是最后的發言卻起到了極其負面的效果,挑戰的卻是“大眾的信仰”,這是很不恰當并不合情理的。更何況,作者安排槍斃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彈,這說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卻惡狠狠的鄙視那些虔誠的信徒,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實在是懷疑這部小說應該不應該屬于經典文學范疇,在我看來,這部小說倒應該成為一部內容蒼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揚“革命”的工具書---應該這么形容。
《牛虻》讀后感800字作文 篇5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xx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基督教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xx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xx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