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散文《狗貓鼠》讀后感(精選3篇)
魯迅散文《狗貓鼠》讀后感 篇1
著名的作家——魯迅先生,他對外自稱是仇貓的。光從《狗.貓.鼠》就可以看出。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魯迅仇貓,被嘲笑史。然后分析一些關于貓狗結構的傳聞,最后是說貓和老鼠的淵源。
相較于狗,貓,鼠,我認識最多的當屬貓了。不曾想到仇貓的原因竟可以有這么多,相比之下,我對貓是不怎么排斥的。魯迅仇貓的原因之一,貓有人們幸災樂禍,慢慢折磨弱者的壞脾氣。折磨弱者,我是堅決反對的,但對于貓食鼠我也不抱憤恨的感情,畢竟這是貓的生存獵食。況且我對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厭惡的心態看待,想起老鼠那對暗紅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懼,也因如此,我從不買紅眼的兔子。對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寵物鼠,我是不會厭惡的,畢竟種類不同,我不是會牽仇的人。若是魯迅仇貓,那么愛貓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鄭振鐸,他可是萬千寵愛于貓啊。他并不像魯迅認為貓是虛偽的,媚態的。他眼里的貓美麗,活潑,可愛,神氣……貓的優點也盡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貓不像狗那樣大,它嬌小,干凈,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著貓睡覺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覺是的打呼嚕也是動人心弦的。若說貓是生活中的人的話,那么必定是聰明機智的。狗是忠誠,老實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睞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領。就像武將,聰明需躺在主人懷里就奪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睞,就像文臣,按歷史潮流來說,武力不能解決一切,而智慧才是勝敗的關鍵勝敗的。所以愛貓者比比皆是。但有一點能歸納出來,性情溫和的人必定愛貓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剛烈,以事業本領為重的人會更愛狗。。嚴肅與溫柔的人也就是像狗與貓的性格一樣。
狗,貓,鼠因人而異,不同的人自然會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論何時,正直,勇敢,敢作敢當,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諷。狗,貓,鼠皆有他們動人的地方。
魯迅散文《狗貓鼠》讀后感 篇2
魯迅先生的文筆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鋒銳的標,總能準確無誤的刺入當時昏庸無能的執政者的咽喉!豆坟埵蟆氛沁@樣一篇文章。
文中對狗的描述不多,暗諷了目光短淺又自以為是的人,卻用了大幅筆墨描述了貓和鼠。貓性情殘忍,喜歡捉弄折磨弱者,雖與獅虎同類,卻又帶著讓人惡心的媚態,貓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還不知道會怎樣的狂妄。這種隱喻的手法暗諷當時反動文人的丑惡嘴臉,入木三分。魯迅先生仇貓的理由最初很簡單,只為了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真正讓他恨起這些貓,是因為他最愛的隱鼠被貓吃掉了。
魯迅先生在文章中對鼠的描寫也十分有趣,特別是用老鼠數銅錢來描述老鼠遇到敵人的絕望和驚恐,體現了作者豐富的人生閱歷和過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顯然是讓人厭惡的,它們有損無益,只會破壞和偷竊,而貓呢,雖是飼養著的,卻吃飯不管事,而且大多聲張虛勢,本事不足。隱鼠倒是個有趣無害的小東西,它弱小可愛,喜歡緣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卻慰情聊勝無,給魯迅帶來了有關墨猴的遐想與快樂。盡管作者后來知道了隱鼠并不是被貓給吃了,但他還是討厭貓。與其說魯迅先生討厭貓,不如說是借貓來表達他對反動文人和政客殘忍無恥的行徑的痛恨與鄙視!
魯迅先生一身正氣,但他所處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筆作為標,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現實。《狗貓鼠》這篇文章生動有趣,卻飽含深意,足以讓當年所謂的狗、貓、鼠們無地自容!
魯迅散文《狗貓鼠》讀后感 篇3
魯迅先生真可謂是中國文學史上的豐碑!
他在這區區一篇散文中,讓我學到了許多東西。在魯迅描寫他捕鳥的時候,運用了準確的動詞,如“掃”、“支”、“撒”、“系”、“牽”、“拉”……在曾學過的《風箏》疑問中,魯迅在描寫“我”毀壞小兄弟風箏時,也用了一系列的動詞。這些動詞不僅能夠形象生動描繪出情節中人物的動作,更能使讀者有身臨其境的感覺,是文章豐富多彩。
在這篇散文中,有一段文字堪稱絕佳。“不必說碧綠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欄,高大的皂莢樹,紫紅的桑葚;也不必說鳴蟬在樹葉里長吟,肥胖的黃蜂伏在菜花上,輕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從草間直竄向云霄里去了。但是周圍的短短的泥墻根一帶,就有無限趣味。”這段文字,用一組連詞寫出了百草園中十多種景物,既有動態的也有靜態的,抓住形態和色彩寫景物;通過聲音、動作和形態寫動物,栩栩如生,給人以奇幻的如至仙境的感覺。后來作者又用“我不知道為什么家里的人要將我送進書塾里去了”,十分自然的承接了文章的兩大部分——百草園和三味書屋,即符合條理而又不顯生硬,這樣的過渡無人能比啊!
在魯迅到三味書屋后,往日的快樂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則是學習的枯燥,而魯迅卻竭力從中尋找樂趣,如尋蟬蛻、蒼蠅喂螞蟻……字里行間流露出作者的童心童趣。我多么羨慕魯迅啊,現在的學生哪里還有這份玩的心?繞口的英語,深奧的數學,難懂的文言,復雜的歷史……雖然這么多的任務都要做,但還是應該像作者那樣,偷點閑,適當放松一下,只有這樣才能給學生時代的回憶中“上點色”。
好好體會一下這篇文章吧!青年人會引起共鳴,中年人會勾起回憶。這大概就是《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的妙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