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給了孩子們犯錯的機會?
昨天在下班的路上,接到幫我照看家長的電話。接電話前我猜想一定是惹事了,果不然電話里同學媽 媽問我下班了沒有?我說在路上了。她接著氣急敗壞的說,今天放學后她給了和同學(她自己的孩子)兩人一張五元錢,讓他們花其中兩元去買吃的,結果兩個小家伙把五元全部花了,買了東西后還偷偷的在外面吃完了,到了吃飯時間他們還故意跟她玩起躲貓貓來,說她被兩個小家伙氣得不行了,現過了吃飯時間,她要罰兩個小家伙不準吃飯,讓我趕快回去好好收拾一下他們。我說:罰他們不準吃飯我贊同,但你先也別急,問問孩子為什么這樣做,我一會就到。掛了電話后,我想,兩個孩子這樣做,錯也不完全在于他們,同學媽 媽也有很大的責任,一,放學后沒多久就會吃晚飯,干嘛給他們錢讓他們去買東西吃呢!二,給錢就算了,還給張五元的,讓他們花其中兩元。孩子們在一起買東西,看什么都想要,不花完是絕對不可能的。三,給錢前沒跟孩子約定,他們應該什么時候必須回來吃飯,否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孩子在外有吃有玩,那還會自覺回去,吃得飽飽的,當然不想回去吃飯了。同學媽 媽做的不得法,結果把自己氣得不行。回去我不光要跟孩子們談,還得跟同學媽 媽好好說說。
可等我到同學家時,看到同學媽 媽最終沒等到我來,動起了粗,手拿一根棍在打同學,同學爸爸抓住孩子的手,像是在護孩子又像在協助媽 媽。孩子嚇得哇哇大哭并拼命的掙扎。站在旁邊也嚇得扁著個嘴,要哭不哭的樣子。看我到來同學的爸爸放開了孩子的手。我對同學媽 媽,不可這樣打孩子,當同學媽 媽還揚著棍時,孩子卻非快地跑得老遠。同學媽 媽對孩子吼到,你再跑回來看我怎樣收拾你。轉身與我走進房,把事情給我再描述了一遍。我沒有當場說她的不是,因為畢竟自己孩子也在場,現她在氣頭上,我若說了她呆會還誤以為我護犢心切。
過后同學媽 媽叫去吃飯,我說要罰兩人一樣對待,今晚的飯就不準吃了。本我還想與同學媽 媽再好好聊聊的,但因為晚上有圍棋課,快到點了,估計等我們趕到就要遲到了,所以就匆匆忙忙的趕回去放書包。
在回家的路上,一聲不吭,我問他,今天的事,你知道自己錯在哪了嗎?小聲的說:“不知道。”我說首先阿姨給你們錢去買東西時,就不應該把五元全部花完,買了東西后你們還不自覺回家。之前媽 媽也跟你說過,不可隨便花他人的錢,可你今天就犯了。聽了連忙為自己辨道:“我說不要花完的,是同學硬要買那脆餅吃,吃完后他還說不要回去,在外面玩會。”我知道在推御責任,怕我會像同學媽 媽那樣打人。我對說:“媽 媽不會打你,但不代表什么事都允許你去犯,你要自己懂得分寸,同學要花完,你就認同了?他說不要回,你就聽從了?那你自己有沒有自己的主見?”聽了沒出聲。我繼續說道:不要有些事媽 媽說過,你卻沒記在心上,事后還犯。今天媽 媽再跟你重申一次,以后不可隨便拿別人的錢去花,你若還有下次,那媽 媽取消你寄放在同學家。”這回急了忙說:“媽 媽我錯了,下次不再這樣了。”我說:“你錯與對,不要對我說,今晚好好反思,想想明早怎樣向阿姨道歉。”
今早起來,就對我說:“媽 媽,呆會我去向阿姨道歉,我不該和同學把錢花完,還在吃飯時不主動回家,以后就是同學不肯回,我也要把他叫回。”我說行,知道錯那能好好反思是好事,不過你不能只在口上說說,要牢記在心,下次是決不允許自己再犯。聽了,點了點頭。
結果在等車時,同學媽 媽來了后,只說了句,阿姨對不請。被同學媽 媽回道,這次就原諒你們了,下次若你們再犯,看我怎么來把你們一起收拾,嚇得就沒下文了。看來同學的媽 媽被氣得不輕,隔了夜這火氣還沒下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