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德育工作制度
為了全面貫徹實施國家教育方針,切實搞好幼兒園的德育工作,促進幼兒健康、和諧的發展,依據《幼兒園工作規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1.樹立管理育人、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的觀念,制訂計劃、組織活動,都要有明確的德育目標。2.充分發揮教學是德育主陣地、主渠道的作用,各領域教學都要滲透德育目標,強化社會領域的德育功能。3.堅持升降國旗制度,規范升旗儀式,國旗下講話由園長、業務園長分別主持,要突出愛國主義教育主題,內容要結合重大紀念日和幼兒園的實際進行安排,形式要多樣化。4.利用紀念日、教育基地和優秀影視片,不失時機地組織教職工和幼兒的參觀活動,激發愛國熱情。5.加強紀律教育,重視幼兒日常行為規范教育,通過各種途徑培養幼兒的一日常規。6.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有計劃地組織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辦好櫥窗板報。7.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教職工參加各種政治學習和公益活動。8.建立幼兒園、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教育網絡,聘請園外輔導員,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區資源開展德育工作。9.成立幼兒園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指導開展德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