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政治做個護法小使者教學設計
知識要點:
★實行依法治國,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需要加強監督機制、制度制約和程序制約。
(1)、加強監督機制,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
①監督的對象: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發現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可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
②監督的渠道: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檢察機關的監督、人民政協的監督、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監督、各人民團體的監督、新聞輿論監督、社會公眾監督。
③監督最常用的方式:通過正當的途徑提出投訴、舉報,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2)、制度制約包括行政許可制度、聽政制度、審計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等。
(3)、程序制約主要體現在法定的順序、方式和手續等方面。
教學方法及媒體準備:
教學過程:
導入(略)
展開
1、加強監督機制是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
(1)激勵健全監督機制,才能保障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
讓學生看教材p95到96的三個具體的情景——加深學生對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才能保障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的理解。
情景一輿論監督的作用:
新聞媒體通過報道進行曝光和揭露,抨擊時弊,具有事實公開、轉播快速、影響廣泛、揭露深刻、導向明顯、處置及時等優勢,能夠迅速將人們的注意力聚焦,形成巨大的社會壓力,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有利于職能部門順勢依法介入,促進問題的解決或者狀態的改善。因此新聞輿論時反映民情,
伸張正義,維護法治的主要監督形式。從而保障了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
“指點迷津”為節選憲法第41條的相關內容,使學生對“監督”有正確的理解。
(2)、監督政府工作的渠道
請學生看書p94——95頁并填充表格——讓學生了解我國的監督渠道。
總之,公共權力時把雙刃劍,當它用來為人民服務時,就能造福人民。造福社會,而一旦被掌權者濫用,超越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敗,禍害百姓,危害國家。為了防止公共權力被濫用,需要對權力進行有效的制約,只有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是制約權利,才能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
2、制度制約和程序制約是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
(1)我國行政許可制度、聽證制度、審計制度、人們陪審員制度等制度制約機制的形成,推進了依法行政、保障了司法公正。
學生看材料p97頁事實一思考:《行政許可法》作出的規定有什么意義?
行政許可,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行政審批,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行政許可法》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行為進行了個規范,使我國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行政許可制度,確保了行政機關能夠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腐敗,提高行政效率。
學生看p97頁材料事實二思考:人民陪審員制度有什么主要作用?
首先有利于弘揚司法民主;其次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最后有利于保證司法廉潔。
可見,為了確保公共權力運作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防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公仆”變成“官老爺”,就必須加強各種制度的建設,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2)只有做到程序制約,才能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
學生看材料p98頁的情景思考:領導干部的任前公示程序對于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