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單元《化學方程式》考點歸納
課題1 質量守恒定律
考試要求:
認識質量守恒定律,能說明常見化學反應中的質量關系
認識定量研究對化學科學發展的重大作用
考點一、質量守恒定律
1、含義: 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說明:①質量守恒定律只適用于化學變化,不適用于物理變化;
②沒有參加反應的物質質量及不是反應生成的物質質量不能計入“總和”中;
③要考慮空氣中的物質是否參加反應或物質(如氣體)有無遺漏。
2、微觀解釋:在化學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數目、質量均保持不變(原子的“三不變”)。
3、化學反應前后
(1)一定不變 宏觀:反應物、生成物的總質量不變;元素種類、質量不變 微觀:原子的種類、數目、質量不變
(2)一定改變 宏觀:物質的種類一定變
微觀:分子種類一定變
(3)可能改變:分子總數可能變
二、化學方程式
1、含義:用化學式表示化學反應的式子。能直接反映質量守恒定律。
2、表示的意義(考點二):⑴表示反應物、生成物和反應條件
⑵表示各物質間的質量比(質量比=各物質的相對分子質量×各化學式前面的系數的積的比)
⑶表示各物質的微粒個數比(即各化學式前面的系數比)
例如:以2h2+o2 2h2o為例
①表示氫氣與氧氣在點燃條件下生成水
②表示氫氣、氧氣與水的質量比為4:32:36
③表示氫分子、氧分子與水分子的個數比為2:1:2
3、化學方程式的讀法 以2h2+o2 2h2o為例
①從反應物、生成物和反應條件角度:氫氣與氧氣在點燃條件下生成水
②從各物質的質量比角度:每4份質量的氫氣與32份質量的氧氣在點燃條件下生成36份質量的水
③從各物質的微粒個數比角度:每2個氫分子與1個氧分子在點燃條件下生成2個水分子。
課題2 如何正確書寫化學方程式
考試要求:
能正確書寫化學方程式
一、書寫原則:
1、以客觀事實為基礎 2、遵守質量守恒定律(標準:兩邊原子的種類和數目相等)
二、方程式的配平
1、標準:方程式兩邊原子種類和數目相等即配平了
2、配平的原則:在化學式前面加上適當的系數來保證方程式兩邊原子種類和數目相等。
3、方法:最小公倍數法
最小公倍數法配平化學方程式的步驟
⑴、確定配平的起點元素:橫線兩邊出現次數最少,且原子個數的最小公倍數最大的元素作為起點元素。
⑵、確定起點元素原子個數的最小公倍數。
⑶、確定含有起點元素的化學式的系數:用最小公倍數除以化學式中起點元素原子的個數
的商作為該化學式前面的系數。
⑷、確定其它化學式前面的系數的順序:依次確定含有除起點元素以外,橫線兩邊出現次數由少到多的元素的化學式前面的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