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爾凳湖(節(jié)選)教案
我含蓄著,并養(yǎng)育著珍珠,直到它的完美之時。”
恢復(fù)健康以后的梭羅又住到了愛默生家里。稍后,他到了紐約,住在市里的斯丹頓島上,在愛默生弟弟的家里。他希望能開始建立起他的文學(xué)生涯來。恰恰因為他那種獨特的風(fēng)格,并不是能被人,被世俗社會所喜歡的,想靠寫作來維持生活也很不容易,不久之后,他又回到了家鄉(xiāng)。有一段時間,他幫助他父親制造鉛筆,但很快他又放棄了這種尚能營利的營生。于是到了 1844 年的秋天,愛默生在蓖爾登湖上買了一塊地。當(dāng)這年過去了之后,梭羅得到了這塊土地的主人的允許,可以讓他“居住在湖邊”。終于他跨出了勇敢的一步,用他自己的話來說: “ 1845 年 3 月尾,我借來一柄斧頭,走到瓦爾登湖邊的森林里,到達我預(yù)備造房子的地方,開始砍伐一些箭矢似的,高聳入云而還年幼的白松,來做我的建筑材料……那是愉快的春日,人們感到難過的冬天正跟凍土一樣地消融,而蟄居的生命開始舒伸了。”
7 月 4 日,恰好那一天是獨立日,美國的國慶,他住進了自己蓋起來的湖邊的木屋。在這木屋里,這湖濱的山林里,觀察著,傾聽著,感受著,沉思著,并且夢想著,他獨立地生活兩年又多一點時間。他記錄了他的觀察體會,他分析研究了他從自然界里得來的音信、閱歷和經(jīng)驗。決不能把他的獨居湖畔看作是什么隱士生涯。他是有目的地探索人生,批判人生,振奮人生,闡述人生的更高規(guī)律。
并不是消極的,他是積極的;并不是逃避人生,他是走向人生,并且就在這中間,他也曾用他自己的獨特方式,投身于當(dāng)時的政治斗爭。
那發(fā)生于一個晚上, 當(dāng)他進城去到一個鞋匠家中,要補一雙鞋時,忽然被捕,并被監(jiān)禁在康城監(jiān)獄中。原因是他拒絕交付人頭稅。他之拒付此種稅款已經(jīng)有六年之久。他在獄中住了一夜,毫不在意。第二天,因有人給他付清了人頭稅,就被釋放。出來之后,他還是去到鞋匠家里,等補好了他的鞋,然后穿上它,又和一群朋友跑到幾里外的一座高山上,漫游在那兒的什么州政府也看不到的越橘叢中——這便是他的有名的入獄事件。
在 1849 年出版的《美學(xué) ) 雜志第一期上,他發(fā)表了一篇論文,用的題目是 ( 對市政府的抵抗》。在 1866 年 ( 他去世已四年 ) 出版的《一個在加拿大的美國人,及其反對奴隸制和改革的論文集》收入這篇文章時,題目改為《論公民的不服從權(quán)利 ) 。此文題目究竟應(yīng)該用哪一個,讀書界頗有爭論,并有人專門研究這個問題。我國一般地慣用了《消極反抗》的題名,今承其舊,不再改變。文中,梭羅并沒有發(fā)出什么政治行動的號召,這毋寧說正是他一貫倡導(dǎo)的所謂“更高的原則”中之一項。他認(rèn)為政府自然要做有利于人民的事,它不應(yīng)該去干擾人民。但是所有的政府都沒有做到這一點,更不用說這個保存了奴隸制度的美國政府了,因此他要抗議和抵抗這一個政府,不服從這一個政府。他認(rèn)為,如果政府要強迫人民去做違背良心的事,人民就應(yīng)當(dāng)有消極抵抗的權(quán)利,以抵制它和抵抗它。這篇 ( 消極抵抗 ) 的論文,首先是給了英國工黨和費邊主義者以影響,后來又對以絕食方式反對英帝國主義的印度圣雄甘地的“不合作運動”與“非暴力主義”有很大的作用,對于 1960 年馬丁•路德•金,在非洲爭取民權(quán)運動也有很大的作用,對托爾斯泰的“勿以暴抗暴”的思想也有影響, 以及對羅曼•羅蘭也有一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