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念劉和珍君》學案
本文最初發表于《語絲》周刊1926年4月12日第74期,后由作者編入雜文集《華蓋集續編》之中。
二. 整體感知1. 注意下列加點字、詞的讀音與意義:
①長歌當(dàng)哭——當作。
②桀驁(ào)——不順從。
③喋(dié)血——血流出來的樣子。
④立仆(pū)——倒下。
⑤懲創(chuāng)——懲罰,懲治。
⑥殞(yǔn)身不恤——死亡。
2. 這篇課文題為“記念劉和珍君”,但作者不止紀念了劉和珍,還紀念了楊德群、張靜淑以及“三•一八”慘案中的死傷群眾,實際目的是以紀念劉和珍為切入點,對“三•一八”慘案發表評述。
3. 作者的筆觸涉及到哪幾類人?對每一類人作者表達了什么樣的感情?
提示:一類是愛國青年,突出了一個劉和珍,還提到楊德群、張靜淑,擴大一點是“四十余被害的青年”,再擴大一點是數百死傷者,再擴大一點是請愿的群眾,作者對這類人表達的感情是:沉痛地悼念,奉獻尊敬——頌揚她們是“為了中國而死的中國的青年”和她們的勇毅,告誡(斗爭方式),激勵“更奮然而前行”。第二類是反動勢力,包括段祺瑞執政府(或稱“當局者”)、“幾個所謂學者文人”(或稱“有惡意的閑人”、“流言家”),作者控訴其暴行、痛斥其無恥流言。第三類是處在中間狀態的所謂“庸人”,魯迅又稱他們是“無惡意的閑人”,字里行間流露出作者痛心民族的衰亡、衰亡民族的默無聲息的感情,作者渴望并呼喚他們“爆發”。
三. 課文研習1. 概括段落大意:
①介紹寫作緣由。②交待寫作目的。
③回憶認識過程。④抒寫驚愕、義憤。
⑤敘述遇難經過。⑥總結經驗教訓。
⑦熱情謳歌贊頌。
2. 閱讀一、二部分,討論:
文章為什么要從追悼會上程君請求作文寫起?作者為什么要反復說“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又要反復說“無話可說”?
明確:文章從追悼會上程君請求作文寫起,交待寫作此文的緣由!拔摇币驘o法承受追悼會的悲涼,獨自到禮堂外徘徊、思索;程君問“可曾為劉和珍寫了一點什么沒有?”勾起“我”對烈士的悲痛的憶念,再次感到“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也早覺得”,“也”字針對程君的請求而言,說明寫作此文,不僅僅因程君的請求,更主要是出自“我”本身的意愿;“早”字則進一步說明,要寫文章記念的愿望由來已久,不只是由程君的請求才引起的。
“可是我實在無話可說”,因為“我已經出離憤怒了”——這是為什么至今還“沒有”寫出文章的原因。“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而反動派的“下劣兇殘”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這怎不令人“出離憤怒”?“我只覺得所住的并非人間”,“四十多個青年的血”已經“使我艱于呼吸視聽”,又怎么能說出話來呢?
殺人者個個臉上帶著血污,依然在橫行。這“似人非人的世界”,“何時是一個盡頭!”“還在這樣的世上活著”的人們,該怎么辦呢?“三•一八”雖然才過去兩個星期,而“忘卻的救主”則快要降臨了。文章的第二部分,表達了作者的無限感慨,提到“寫一點東西的必要”——要寫一點東西,揭去“許多東西的人相”,讓人們清醒地知道“所住的并非人間”,是提醒人們,也提醒自己不要忘記烈士的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