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表達簡明、連貫、得體 第一節 簡明
語言表達簡明、連貫、得體【教學目標】
1.掌握“語言表達簡明連貫得體”的基本要求。
2.掌握使“語言表達簡明連貫得體”的方法。
3.掌握考查語言表達簡明連貫得體的試題的題型及解題思路。
1. 【教學重點】仿寫中的聯想、想象、創新。
【教學重點】理解“簡明連貫得體”的內容與掌握“簡明連貫得體”的方法
【教學設想】講解六課時,訓練四課時
【課時安排】六課時
第一課時
第一節 簡明
一. “語言表達簡明”的含義
現代社會里,一切工作,一切活動,都要求快節奏,高效率,運用語言也不例外。用語簡明,就是達到運用語言高效率的一個基本條件。
簡明,就是簡要、明白。簡要,表達同樣的意思,用的語言要盡可能少,不用可有可無的字詞,不重復羅嗦。明白,意思清楚明白,不致產生誤解。
“簡”反映了量的要求,即說話要盡可能的少,不能羅嗦重復,不要說多余的話;“明”含有效果方面的要求,就是意思要表述得清晰,使對方能夠明白無誤地接受。用一句話來概括,簡明就是用盡可能少的語言,傳遞盡可能多的信息,達到盡可能高的準確度和可理解度。
二.“表達簡明”的基本要求
①語言表達要明白易懂: 要做到詞語選擇能讓人明白易懂,必須注意避免用冷僻的詞語,避免用已經“死去”的詞語,避免濫用外來詞語與方言詞語。
②語言表達要準確、規范: 使用詞語要準確、規范,為的是不生誤解,不生歧義。這就要求寫作者善于把語言中許多近義詞之間的細微差別分辨清楚,按照詞語約定俗成的用法來運用,總之要讓別人都能準確地理解自己表達的意思。
【方法技巧】
如何才能做到語言的簡明?概括地說,就是不要說多余的話,要用盡可能少的語言表達盡可能豐富完整的內容。具體可從三方面人手;①不說廢話,做到避重復,會省略,去贅尤,要善于運用代詞來指代上下文中已經出現的語句;②要正確使用詞語,忌用那些令人費解的詞語,防止誤解,避免歧義;③要合理安排句子,挑選合適的句式等。其中重點是第二條。
這類考題類型有兩種:(1)刪改所提供的材料中有重復的文字和無關的信息。(2)變換原語言材料的語體。
三.消除歧義的方法有:
(1)停頓消除法
短語或句子由于結構層次的停頓不同,會產生歧義。
例:“這種糖五毛五十粒”。可理解為“五毛錢”能買“五十粒”,也可以理解為“五毛五”能買“十粒”。因此按意義合理的停頓是消除此類情況的方法。
(2)重音消除法
有些詞語的不同重音會造成歧義。
例:“好好,我想起來了。”
句中“起來”重讀,表示“我想起來了”;“起來”輕讀,表示“我想到了”。
(3)變換詞語法(包括單音詞變雙音詞)
例:縣里通知說,讓趙鄉長本月15日前去匯報。(“前”可根據實際情況改為“以前”。“前往”)
(4)調序消除法
不同層次和結構關系會造成歧義句。
例:兩個朋友送的花瓶。可理解為:花瓶是兩個朋友送的;也可理解為“朋友送了兩個花瓶”。消除此類歧義的方法是調整語序。例句可變為:“朋友送的兩個花瓶”,就可消除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