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記
[教學目標 ]
(一) 學習記敘、議論和抒情相結合的寫法以及對比論述的方法。 
(二) 了解本文跌宕多姿而又組織嚴密的特點。 
(三) 認識五位義士“激昂大義,蹈死不顧”的斗爭精神,理解作者關于生死價值的闡述。 
[難點、重點分析]
(一) 作者構思這篇墓碑記的出發點是什么? 
(二) 本文與其它墓碑記有什么不同? 
(三) 在課文中劃出轉換行文角度的過渡句并說明它們的作用。 
(四) 本文思想內容的進步性和局限性都有哪些? 
(五) 本文采用了哪些寫作手法? 
[教學課時]
    兩課時。
教學過程 設計 
(一) 導入 新課: 
在“鴻門宴”上,項羽因為害怕擔當“不義”之名,終于讓劉邦逃脫,放虎歸山,鑄成大錯。其實項羽真正注重的不過是一個名,他企圖“名正言順地爬上帝王的寶座。其人不可一概抹殺,其“義”卻不足為訓。 
在我國歷史上,另外還有一大批志士仁人,他們舍生取義,為國為民,不務虛名,不圖私利,他們跟項羽有著很大不同。我們接著將要學習的會加深我們對“義”的認識和理解。 
(二) 給生字注音,并指名朗讀課文。 
閹yan旌jing湮yan皦jiao緹ti抶chi溷hun傫lei脰dou詈li逡qun冏jiong 
(三) 簡要提供課文有關人物的材料 
1、時代背景 
    明朝萬歷年間,用政治暴力兼并民田的情況愈演愈烈,江南是全國首富之區,情況更加惡劣。明神宗朱翊鈞連年發動對外戰爭,大事營建宮殿,為搜括財物,他大興礦稅,通都大邑,都設稅監,稅監又濫用群小,布滿城鄉,竭力榨取、掠奪。一時間農商交困,民怨鼎沸,因而爆發多次大規模群眾性的抗稅、反稅、懲治稅監的斗爭。 
    當時江南地主階級中一部分知識分子為了政治清明,減少社會矛盾,挽救江河日下的局面,常常在一起議論朝政。因為他們的領袖顧憲成等在江蘇無錫東林書院講學,所以這些知識分子就被稱為東林黨。對于當時反礦稅、反稅監的斗爭,他們不僅同情,而且積極支持并參加。(關于東林黨:明神宗萬歷二十二年(1594)顧憲成革職還鄉,于無錫東林書院講學,議論朝政,得一部分士大夫支持,形成改革派的政治集團,世稱“東林黨”。) 
    天啟元年(公元1621年),明熹宗朱由校即位,魏忠賢受命為司禮秉筆太監,執掌要職;后來他又兼掌特務機關東廠,加緊鎮壓人民和官員中的反對派,實行閹黨專政。熹宗初年,東林黨人在朝任職的人還較多,他們一再上疏熹宗,反對魏忠賢,反對橫征暴斂,反對專制統治,要求任用賢能,關心民生,允許知識分子公開講學,議論朝政。這些主張是符合廣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的,但是由于熹宗的包庇,東林黨人的斗爭都遭到失敗。在朝的東林黨主要人物,有的被革職、貶謫,有的被逮捕酷刑致死。 
    江南廣大人民深受閹黨之害,同情并支持東林黨人。因此,當閹黨在天啟六年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東林黨人周順昌時,一場廣大人民群眾反抗閹黨的暴動就爆發了。 
    2、周順昌簡介 
    周順昌(1584一1626),字景文,號蓼洲,蘇州吳縣人。萬歷四十一年中進士,任福州推官(掌管州中刑獄的官)。后來進入吏部,任文選司員外郎(掌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調動等事),他雖掌管人事大權,但仍極清廉正直。后來離京回南方時,只有“行李一肩,都門嘆為稀有”。 他為人正直、清廉,關注民間疾苦。像他這樣的人,人民歡迎,閹黨不容,被魏忠賢列名《東林點將錄》(閹黨捕人的黑名單)。 
    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被迫害的“六君子”之一魏大中被捕路過蘇州,當時請假家居的周順昌激于大義,竟與魏“周旋累日”,還把女兒許配魏的孫子。在談話中,切齒痛罵閹黨。這事被緹騎報告魏忠賢,周順昌終于被革職。 
    周順昌被罷官后,閹黨仍不罷手,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原江蘇巡撫周起元被罷官時,周順昌曾為文送他,其中有贊美周起元,斥責閹黨的話。魏忠賢獲悉此事后,指使東廠特務羅織罪名,借機陷害。天啟六年三月周順昌被逮到北京,在獄中被拷打得體無完膚,仍痛罵魏忠賢如故。同年六月十七日被拷死獄中,年四十三歲。到崇偵元年才得到昭雪,謚忠介。 
    3、五義士簡介 
    周順昌被捕時,群眾萬余人尾隨。一向好打不平的商人子弟顏佩韋,高舉著香火,沿途呼喊:“有愿替周吏部說話的,跟我來!”他情愿自己去代周順昌吃官司。市民馬杰也一路敲梆子,號召群眾。當閹黨爪牙緹騎威脅群眾時,馬杰破口大罵魏忠賢,楊念如、沈揚也上前仗義陳詞,不許東廠緹騎逮捕周順昌。緹騎惱羞成怒,拔出利劍,揚言要割掉馬杰的舌頭,聚觀的市民鼓噪起來,堤騎更加兇橫,首先舉劍撲擊沈揚、楊念如。這時周順昌的轎夫周文元也怒不可遏,奪取了緹騎的武器,同堤騎扭打起來,結果額頭受傷。聚觀的市民一見緹騎動武傷人,就一起鼓噪圍攻,嚇得緹騎們東逃西竄,有的爬上樹頂,有的躲到廁所里,有的逃上屋頂。其中兩個緹騎被群眾打死。 
    顏佩韋等五人過去互不相識,而且除周文元外,其他四人同周順昌也毫無交往,完全是激于義憤才自發參加斗爭的。 
    五人被捕后,對自己的作為,理直氣壯,毫不隱諱。七月中,蘇州城里布滿警衛,戒備森嚴,就在閶門外吊橋上,五位壯士大罵魏忠賢及其親信毛一鷺,從容就義。臨刑時,幾萬市民含淚同五人訣別。 
    事后,為了抗議殺害五人,蘇州市民曾倡議拒用天啟錢達十個月之久。群眾斗爭的威力,驚得氣焰囂張的魏忠賢“逡巡畏義”,從此“不敢復有株治”。十一個月后,熹宗死了,魏忠賢失了靠山,畏罪自殺。蘇州人民倡議公葬五位義士,一夜之間,把毛一鷺為向魏忠賢獻媚而監造的魏忠賢生祠拆為平地,在它的廢基上修建了五義士的墓。 
    4、作者簡介 
    張溥(1602—1641)字天如,號西銘,明末太倉(現在江蘇省太倉縣)人。晚明政治活動家和文學家。張溥自幼勤學,所讀書必手抄六七遍,因此他命名自己的書房為“七錄齋”。溥青年時候正是魏忠賢閹黨專政,東林黨人受到殘酷鎮壓的時代。他懷著救國救民的強烈愿望,以繼承東林為己任,結納社會上有節氣,有操守,有學識的士大夫知識分子,重視發現和推舉有操守的學者,組織了愛國社團復社,成為復社的領袖。 
    在文學上,針對當時士大夫空疏不學的弊病,他提出“興復古學”的主張,同時強調“居今之世”,必須“為今之言”,“各為有用”。他寫過不少抨擊時政的文章,內容充實,風格樸質。曾編輯《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著有《七錄齋集》等。 
(四) 講讀第一段 
1、 誦讀。 
2、 學生提出難詞難句,教師解答。 
    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魏閹是對魏忠賢的貶稱。魏忠賢專權時,其黨羽阿諛奉承,在各地多有建生祠以媚者。魏忠賢死后,其生祠陸續被廢。“五人”即葬于已廢的魏閹生祠之址。 
3、 學生翻譯。 
    五(個)人,(是)周公蓼洲被(閹黨)逮捕時,為正義所激奮而死于這件事的。到了現在,(吳)郡的賢士大夫向當權的人請示,就清理魏閹已廢的生詞的舊址來安葬他們,并且在他們的墓門立碑,來表揚他們的事跡。啊,也真是盛大的事啊! 
4、 教師小結。 
本段寫五人死因及立碑緣起。先總述五人激于義而死,然后寫死后建墓立碑經過。段末以贊頌小結,突出此舉之盛。五人原來是市井細民,草野之士,地位卑微,行事普通,而他們死后墓葬時,卻十分顯耀。清除權重一時的宦首魏忠賢生詞的原址為墓地,其身份顯赫可見;還要“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其為人所敬重由此可見。墓地之擇,立碑之舉,葬儀之隆,可謂“盛矣”。 
(五) 講讀第二段 
1、 誦讀。 
2、 學生提出難詞難句,教師解答。 
3、 學生翻譯。 
    五人的犧牲,距離現在修墓安葬在這里,時間不過十一(個)月罷了。(在)十一個月當中,那些富貴的人,官運亨通的人,他們患病而死,死了而埋沒不足稱道的,也太多了,何況(在)鄉間的沒有聲名的人呢?唯獨(這)五(個)人光明顯耀,什么緣故呢? 
4、 教師小結。 
(1)“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說明魏閹失敗之速。(2)以眾人之死與五人之死作對比,突出五人之偉大。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作者有幾方面的對比?有什么作用?以“眾”和五人的數量懸殊作比,以“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與野莽無聞之士比,以“湮沒”與“皦皦”比,充分顯示了“疾病而死”的無聲無息,不為人道,“激于義而死”者的名聲赫赫,萬民敬仰。(3)最后,作者以設問引起下文。 
(六) 講讀第三段 
1、 學生誦讀。 
2、 學生提出難詞難句,教師解答。 
(1)丁卯三月之望:“丁卯”即明天啟七年(1627),“三月之望”即三月十五日。按:此事當在天啟六年(丙寅,1626)三月,系作者誤記。此文刻碑時已改正。 
(2)吾社之行為土先者: 
    課本注解:“我們社(指復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為讀書人表率的人。”不少選本的注解都釋“吾社”指復社。有些選本的注解釋“吾社”指東林黨,謂張溥是東林黨后期組織復社首領之一,追述當年東林黨人反對魏閹的斗爭,故稱東林黨為吾社。 
    按:張溥組織復社,在崇禎年間。崇禎初醞釀,崇禎六年(1633)在蘇州虎丘舉行大會。作于天啟年間,復社尚未正式成立。張溥早年繼東林之志曾組織過愛國社團應社,后與郡中名士張采等聯合匡社、則社等眾文社,合并成為復社。故從廣義來說,“吾社”是有“東林黨”及“復社”性質;但如直接釋“吾社”為“復社”或“東林黨”,似為不妥。 
    關于“復社”,吳偉業有《復社記事》一文,記張溥、張采及社中諸人活動。至復社之名則取興復絕學之義。 
(3)緹騎: 
    緹(ti),帛桔紅色。緹騎,服桔紅色服的騎士,本為皇帝(及貴官)出行時的前導或隨從,擔任警備,后來用為逮捕犯人的禁衛吏役的通稱,如明錦衣衛校尉,清步兵衙門番役皆是。 
    按:秦設中尉,掌京師治安,皇帝出行,在駕前先導,戒備非常。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下有緹騎二百人,后漢相承。以服桔紅色,乘馬,故稱緹騎。此文中指魏閹捕人的差役。 
(4)以大中丞撫吳者: 
    指以大中丞的身分巡撫吳郡的人。巡撫,官名。句中“撫”字作動詞用。中丞,本漢官職名。漢御史大夫下設兩丞,一稱御史丞,一稱中丞。中丞居殿中,故以為名。東漢以來,御史大夫轉為大司空,以中丞為御史臺長官。明初設都察院,其中副都御史職位相當御史中丞,并常以副都御史或亷都御史官銜出任巡撫。此文中指應天巡撫毛一鷺。按:課本注釋云:“以大中丞職銜做江蘇巡撫的人,指毛一鷺。”查清初置江南省,后分置江蘇省,“江蘇”建省始于康熙年間,以江寧、蘇州兩地首字得名。是明代尚無江蘇省之名,當無“江蘇巡撫”之設。注文稱“江蘇巡撫”不妥。 
(5)傫然: 
    課本注解為;“聚集的樣子,一說重迭相連的樣子。”其他選本注解,或作“聚集的樣子”,或作“依次重迭相連之貌”,或作“憑高聚立貌”。有一選本注為:“頹喪貌,此指無聲息,無知覺。” 
    “憑高聚立”,形容“墓”為宜,而此文中“傫然在墓”應指墓中人。“無聲息,無知覺”是從“頹喪”轉化而來,又似不合墓中人當初慷慨就義氣氛。“五人墓”為五人并葬,想必依次相連,而非重迭堆積。故釋為“依次重迭相連之貌”為宜。 
3、 學生翻譯。 
    我還記得周公被逮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們(復)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為讀書人表率的人替他伸張正義,募集錢財送他起行,哭聲震天動地。(閉黨爪牙)紅衣馬隊按著劍把上前,問道:“誰在哭?”大家不能忍受,把他們打倒(在地上)。這時以大中丞官銜作蘇州巡撫的是魏閹的私黨,周公的被捕(是)由他主使的;蘇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他),于是趁他嚴厲地高聲呵叱(的時候),就呼叫著追趕(他)。中丞躲到廁所里才逃脫了。不久,(他)以蘇州老百姓暴動(的罪名)向朝廷請示,追究(這件事),斬了(這)五(個)人,(他們名)叫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揚、周文元,就是現在并埋在墳墓里的人。 
4、 教師小結。 
    本段追述五人為周順昌聲義及死難經過。點明起事時間,著重描敘斗爭情況。由閹黨兇殘激起群情憤怒,痛擊緹騎;當權者捕殺為首的五人,并點出死難者五人的姓名。 
(七) 講讀第四段 
1、 學生誦讀。 
2、 學生提出疑難詞句,教師解答。 
3、 學生翻譯。 
    然而,(這)五(個)人受斬刑的時候,神情昂然,喊著巡撫的名字而罵他,談笑著死去。(被)砍下的首級放在城上,臉色沒有一點改變。 
    有幾位賢士大夫拿出五十兩銀子,買了五人的首級,用匣子盛好,終于同尸身合在一起。所以現在的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個)人。 
4、 教師小結。 
    第四段:記敘五人慷慨就義時壯烈情景,并補述由死難到墓葬的情況,突出了五人剛毅不屈、視死如歸的精神。 
(八)講讀第五段。 
1、 學生誦讀。 
2、 學生提出疑難詞句,教師解答 
(1)縉紳紳而能易其志者…… 
    縉紳,指官宦。作者認為縉紳是知書達理者,應能抵制“大閹之亂”,然能如此者為數甚少,故慨嘆“縉紳而能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并以之與“生于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的“五人”相比,以突出“五人”之難能可貴。 
    縉紳:士大夫,做官的人。古代做官的人上朝時要把笏(hu,記事手板)插在腰帶上。縉,插;紳,大帶。所以稱做官的人為縉紳。縉紳,名詞作動詞。 
(2)五人生于編伍之間: 
    古時編制戶籍以五家為伍。編入戶籍之民,亦稱編戶。古時平民編戶,貴族不編戶,故以編伍之民(亦稱編戶之民或編人、編氓)指平民百姓。“五人生于編伍之間”意指五人為普通平民,是“草野之無聞者”,其身分非“縉紳”。 
又“伍”亦為古代軍隊編制單位,五人為伍。此文中的“編伍”指戶籍,非軍隊。 
(3)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于天下  
    矯詔,假托君命,發布詔書、命令。此種情況古代常有。閹黨捕殺異己時常詐稱君命。 
    鉤黨,指相牽連的同黨。明末閹黨對忤己者,動輒誣之為東林黨,加以迫害,故云“鉤黨之捕”。 
(4)不敢復有株治 
    株,株連,因一人犯罪而牽連多人。株冶,株連治罪。當時閹黨捕人株連甚廣。由于“五人”事起,有所斂跡。 
(5)大閹亦逡巡畏義…… 
    逡巡畏義,課本注解為;‘遲疑不決,畏懼正義”。按:逡,退卻。逡巡為遲疑徘徊,欲行又止貌。逡巡畏義指因畏懼正義,故欲陰謀篡位而未敢行動。如僅釋逡巡為遲疑不決,未全盡意。 
3、 學生翻譯。 
    唉!在魏閹亂政的時候,當官而能夠不改變自己的志節的,(在)全國(這樣)的廣大地域,有幾(個)人呢?而(這)五(個)人生在民間,平時沒有受到過詩書的教誨,卻能為大義所激勵,踏上死地而不反顧,(這)又(是)什么緣故呢?況且(當時)假傳的圣旨紛紛發出,對有牽連的(東林)黨人的逮捕遍于天下,終于因為我們蘇州(人民)的發憤一擊,(閹黨就)不敢再有牽連治罪(的暴行了);魏閹也猶疑不決,畏懼正義,篡位的陰謀難于立刻發動,(后來)等到當今皇帝即位,(魏閹)就吊死(在)路上,(這)不能說不是(這)五(個)人的功勞呀! 
4、 教師小結。 
    這一段作者層層深入地高度評價五人之死的重大意義。 
(1)指出五人的行為非同一般。閹黨橫行,冤獄遍地,“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普天之下能有幾個縉紳能抗暴斗虐,矢志不移!而五人卻能不畏強權,不避刀槍,從容就義,談笑而死,從對比中顯出他們的皓皓之志,錚錚之骨。 
(2)用對比說明五人之為死而義難能可貴。他們生于編伍之間,屬平民百姓,“素不聞詩書之訓”,雖然沒有受過禮義教育,可是卻能“激昂大義,蹈死不顧”,和那班飽讀詩書縉紳之流相比,判然不同,因其難能,益覺可貴。 
(3)用雙重否定句作結,說明五人的斗爭作用巨大。由于他們的“發憤一擊”,使得即使在刑網森嚴的情況下,也“不敢復有株冶”,甚至連宦官頭兒魏忠賢也畏罪自殺了。五人的斗爭和犧牲,對閹黨的專橫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對社會實是莫大的貢獻。 
(九) 講讀第六段 
1、 學生誦讀。 
2、 學生提出疑難詞句,教師解答。 
(1)贈謚美顯: 
    贈,指死后封官。歷代朝廷賜給誥敕,生前曰封,死后曰贈。謚(shi),帝王、大臣等死后依其生前事跡給予的稱號。 
(2)扼腕墓道: 
    在墓門前扼腕,表示激動、悲憤、惋惜。扼腕,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腕,人在激動、憤怒、振奮或惋惜時常有此動作。 
(3)匹夫之有重于社稷: 
    社,土神;稷,谷神。古代帝王立社立稷以祭,后遂以“社稷”為國家的代稱。如《禮記•檀弓》“能執干戈以衛社稷。”此文中作者以“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作全文總結,說明五人之死對國家安危起重大作用,有社會意義。 
3、 學生翻譯。 
    由此看來,那么,今天那班(原先)爵位顯赫的高官一旦犯罪應受懲治(時),有的脫身逃跑,不能被遠近的人收留;又有(的人)剪發為僧,閉門不出,或假裝瘋狂,不知逃到什么地方去了。他們可恥的人格,卑賤的行為,比起(這)五(個)人的死來,(意義)輕重到底怎樣呢?因此周公蓼洲,忠義顯露在朝廷,贈賜的官爵溢號美好而光榮,在死后(非常)榮耀;而(這)五(個)人也得以修建(一座)大墓(重新安葬),在大堤之上(立碑)列出他們的姓名,凡四方的士人經過(五人墓時),沒有不跪拜而且流淚的,這真(是)百代(難得)的際遇呀!不這樣(的話),假令(這)五(個)人保全他們的頭顱老死在家里.那么,(雖然)享盡他們的天然年壽,但人人都可以把他們當做仆役來使喚,怎么能夠使英雄豪杰們拜倒(墓前),在(他們的)墓道上緊握手腕表示非常憤慨,抒發他們作為有志之士的悲嘆呢!所以,我和同社的各位先生,惋惜這(座)墳墓空有那(塊)石碑,就替它寫了這(篇)碑記,也借以說明死生的重大(意義),平民(一死),關系國家(興亡非常)重大啊。 
4、 教師小結。 
    本段進一步贊揚五人之死的重大作用及其影響。作者對此又通過對比加以說明: 
    一是和高爵顯位者的“辱人賤行”比,那些人雖然官高爵顯,可是“一旦抵罪”,有的脫身逃跑,有的遁入空門,有的裝瘋賣傻,而五人卻意氣揚揚,談笑自若,色不少變,從容就死,可見死得壯烈,突出五人品行的高潔和死的意義的重大。 
    二是假設的“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于戶牖之下”與現在的為人景仰,“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 作對比,突出五人“榮于身后”的顯耀。假如五人為了保全性命,不敢進行斗爭,或后來屈膝求命,那雖可以不如此死,得盡天年,那便“人皆得以隸使之”,受人奴役,為人驅使,又有什么意思呢!。 
    通過這兩方面的對比,揭示出全文的中心: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 
(十) 第七段:最后交代主持墓葬者的姓名、官職。 
重點詞句: 
(1)冏卿因之吳公: 
    吳默,字因之,任太仆寺卿。太仆寺為掌輿馬畜牧等事的官府。后世因以“冏卿”指代太仆寺卿官名。 
(2)太史文起文公: 
    文震孟,字文起,任翰林修撰。太史,官名。明清多以翰林任史館事,故以太史為在翰林院任職官員的通稱。 
(3)孟長姚公: 
    姚希孟,字孟長。曾作《開讀始末》記吳民反閹黨事。《明史》卷二一六有傳。 
翻譯:前面提到的賢士大夫(是):太仆卿吳公因之、太史文公文起、姚公益長。&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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