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記..
一、教學目的:
1.了解本文夾敘夾議、正反對照揭示主題的寫作方法;
2.了解詞的活用,區別感嘆句和疑問句;
3.了解明末蘇州人民反抗閹黨迫害的正義行為和蹈死不顧的斗爭精神。
二、教學重點、難點:
1.重點: 本文第三、第四兩部分。
2.難點: 中心的表現及文言文的標點。
三、教學時數:
三課時
四、教學步驟 :
第一課時
一、字詞正音:
閹yān(指太監) 湮yān(埋沒) 敫jiǎo(本指玉石潔白、顯耀、明亮)崐貲zī(同資) 緹騎tíjì(指明代錦衣衛) 失chì(擊) hùn(廁所)
累lěi(累積、連續) 豆dòu(頸項,這里指頭) 曷hé(同何) 繯huán(繩索的套子) 暴pù(同曝,顯露) 謚shì(死后追封的稱號) 牖yǒu(窗洞)
詈lì(罵) jǐong(光、明亮)
二、作者簡介:
張溥(1602─1641),字天如,號西銘,江蘇太倉人,明末文學家。崇禎初年,他組織“復社”,以繼承東林(顧憲成、高攀龍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諷議朝政,閹黨稱他們為“東林黨”,被殘酷鎮壓)傳統自居,進行文學和政治活動,議論朝政,影響很大。張溥是知識分子中進步階層的代表,他所領導的“復社”活動,在當時有一定的政治意義。
三、時代背景:
明王朝為維護其反動統治,設立了錦衣衛等特務機構,在全國范圍內由上到下地建立了一整套特務統治。這些機構的組織者,大多是皇上寵信的宦官。明熹宗時,宦官魏忠賢把持朝政達七年之久。此時,魏閹黨羽遍布天下,異己排斥殆盡。明神宗(萬歷帝)時,統治者又向各地派出大批“稅監”加征稅賦。身處水深火熱之中的人民,多次進行抗暴斗爭。本文所寫,就是其中一次。
四、解題:
應天巡撫周起元得罪于魏閹而被免職。已削職鄉居的周順昌,同情周起元而當眾辱罵魏閹,魏因此懷恨在心。天啟四年,蘇州絲綢工業不堪剝削而罷工。崐當時,魏閹死黨、巡撫毛一鷺把“煽動”罷工的罪名強加于周順昌。天啟七年,魏閹用圣旨逮捕了周順昌,并趁機勒索,激起人民極大憤慨。于是趁毛一鷺等人逮捕周順昌之機,群起反抗。他們毀官府,殺緹騎,毛一鷺躲進廁所才免一死。這次斗爭被鎮壓后,朝庭在蘇州大肆捕人,顏佩韋等五人挺身而出,慷慨就義。不到一年,魏閹被明思宗貶往鳳陽看陵,走在途中,畏罪自殺。周順昌冤案始得昭雪。蘇州鄉紳吳默等人收葬顏佩韋等五人尸體于虎丘山塘的魏生祠──普惠祠內,并立了墓碑。
五、解釋字詞、串講課文
五 人者,蓋當蓼洲周公⑴之被逮, 激于義 而死焉者也。
周蓼洲先生 逮捕的時候 為正義激發 于這件事的
蓋:發語詞 當:在……的時候 之,取獨 而:結果連詞 焉:于之
至于今,郡 之賢士大夫⑵請于當道⑶, 即 除⑷魏閹廢祠⑸之址 以
到現在 吳郡的 向執政的人請示后 立即修整 的地址來
于:介詞
葬 之; 且 立石 于其 墓之門,以旌⑹其 所為。嗚呼,亦
安葬他們的遺體 并且樹立石碑在他們 門前 表揚他們的行為 也
盛 矣哉⑺!
真是盛大隆重的事啊
簡析: 首句解釋,緊扣題目,概括交代死因。“義”是本文的綱領,下文敘事、議論都緊扣義字,用感嘆句贊頌五人身后的榮耀,收住敘事,轉入議論。
夫五人之死,去⑻今之墓⑼而葬 焉, 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⑽。夫十有
距離 修墓來埋葬他們 那時間只
墓:名作動,修墓 而:表順承 止通只 有通又
一月之中,凡 富貴之子,慷慨 得志 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⑾
所有 的人 意氣昂揚躊躇滿志這類人 生病 埋沒
凡:任選 之:代詞 疾病:名作動,生病
而不足 道 者,亦已眾矣⑿,況 草野之無 聞 者歟⒀? 獨 五人之
值得再說的人 太多 何況鄉間 沒有聲名 唯獨這 死崐 之:取獨
⒁, 何 也⒂?
得光榮顯耀呢 是什么原因呢
簡析: 寫出時間之短,變化之大,聯想到有錢人家的子弟和鄉間默默無聞的人,都不值得提,用對比的手法,突出五人與眾不同,用“何也”發人深思,引起下文。
總結:交代五人墓的緣起,指出五人的死不同尋常。
第二課時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 在丁卯⒃三月之望⒄。吾社之 行 為 士
是 年三月十五日 那些道德品行可作為讀
之:取獨
先 者⑴,為之聲 義⑵,斂 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⑶
書人表率的人 替他聲張正義 募集錢財來為他送行 穿紅衣服
之:代周順昌 貲通資
按 劍而前,問“誰為哀 者? ”眾不能堪, 而仆之⑷。
的馬隊握著 上前 是同情的人 忍受 (把他們)打倒在地上
而:表修飾 仆:使動,使……倒下
是時以大中丞 撫吳 者⑸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⑹也;吳之
這時用 身份擔任吳郡巡撫的人是 心腹 是由他主使的
所由:由所,介賓倒裝
民方 痛心⑺焉, 于是乘其厲 聲以呵⑻, 則噪 而相逐。中丞匿于
正在痛恨 這件事 趁他嚴厲地高聲呵叱的時候 喊叫著追逐他 躲在
以同而 相:一方對一方,相當于他
藩⑼以免。 既而 以吳民之亂 請于朝⑽, 按 誅
廁所里才逃脫 不久(他)用 暴亂的罪名向朝庭請示 追究這件事斬了這
以相當于而 按通案,查究、追究
五人⑾, 曰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揚、周文元,即 今之
(他們的名字)叫 就是 聚
然⑿在 墓者也。
集 埋在 的人
簡析: 這一段以簡括的筆墨,敘述了抗暴斗爭的時間、經過,揭示了起因,崐敘述“激于義而死”的經過,體現五人之“ ”。
然五人之當 刑⒀也, 意 氣 揚揚, 呼 中丞之名而詈⒁之;
接受斬刑的時候 神態氣勢昂然自若 喊著 罵
之,取獨 而:表修飾
談笑以死, 斷頭 置(于)城 上,顏色不 少 變。有賢 士大夫發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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