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毀》教案
教學目標:
1. 掌握古文句式句法及文言詞匯等
2. 體會作者的寫作風格
教學重點難點:
1、理解文章的思想內容,認識滋生“毀”的根源及其危害;
2、根據本文,了解“原”這類論辯文體的基本特點;
3、學習文章多角度、多層次對比的說理方法。
課時安排:兩課時
第一課時
一、作者簡介。
韓愈(768—824)字退之,唐河南河陽人;文學家,哲學家,古文運動倡導者。
韓昌黎:河北省昌黎的韓氏是望族。韓文公:死后謚“文”。韓吏部:最后的官職是吏部侍郎。幼年貧窮,刻苦自學,25歲中進士,29歲后才任宣武節度使屬官,后來任國子監祭酒,吏部侍郎等職,中間曾幾度被貶。著《昌黎先生集》四十卷。其散文題材廣泛,內容深刻,形式多樣,語言質樸,氣勢雄壯。
古文運動 :
以復古為名的文風改革運動。和柳宗元一起提出“文以載道”“文道結合”的觀點,主張學習先秦兩漢“言之有物”“言貴創新”的優秀散文,堅決摒棄只講形式不重內容華而不實的文風。把文體從六朝以來浮艷的駢文中解放出來,奠定了唐宋實用散文的基礎。蘇軾因此稱他“文起八代之衰”。
明人列他為“唐宋八大家”之首。
二、釋題:
《原毀》是韓愈的“五原”(《原性》《原道》《原毀》《原人》《原鬼》)之一,“毀”就是誹謗、詆毀,“原”就是推究、探求,“原毀”就是探求誹謗滋生的根源。作者是有感而發:安史之亂后,唐朝執政者及世族大地主結黨營私,而由于上層統治者求全責備,下層地主階層很難登上政治舞臺,即使得官,也“動而得謗”,屢遭排擠。面對這樣的現實,韓愈寫下此文,希望引起上層統治者的重視,抑制誹謗的滋生。
三、結構層次:
第一段,先提出古之君子待己“重以周”,待人“輕以約”的原則。然后分三層來論述。
第一層先總論責己、待人的正確原則及其效果。責己“重以周”,所以自己不懶惰松懈;待人“輕以約”,所以別人樂于做好事,從于己、于人都有好處這一結果,肯定了古之君子立身處世的可貴精神。
第二層,舉例論證。古代的君子以圣人舜和周公為榜樣,在比較中揣摩舜和周公之所以成為圣人的原因,去掉自身不如舜、周公的地方,保持、發揚接近圣人的優點。指出要采取“責”“求”“去”“就”等具體行動。最后以反問句“是不亦責于身者重以周乎?”作結。
第三層,著重談寬于待人。先從橫的方面論對別人的寬厚:“取其一不責其二”,再從縱的方面說明古之君子“待人也輕以約”:“即其新不究其舊”。又寫到古之君子只怕別人得不到為善益處的焦慮心情:“恐恐然惟惺其人之不得為善之利。”
◆第一段先樹起正面的楷模,說明要根除誹謗之滋生,要向古之君子學習,待己、待人分別采取“重以周”、“輕以約”的正確態度,也為下文破題作了鋪墊。
(板)古之君子待人待己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