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冊依法制裁違法犯罪
教學目標 ]
1.知識目標
⑴識記:①違法行為的類別。 ②犯罪的三個特征。 ③我國法律責任的種類。
⑵理解:①用法律保衛國家安全的實例,表明我國法律的性質。
②用法律打擊搶劫、盜竊、賭博、販毒等犯罪的實例,表明我國法律懲冶犯罪的作用。
③用事例說明禁毒的必要性。
⑶活動:收集幾個案例,說明違法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要受法律的制裁。
2.能力目標
能結合違法與犯罪的有關案例,正確判斷什么是違法行為?什么是犯罪行為,違法與犯罪的要受到怎樣的制裁。
3.思想覺悟目標
通過學習違法與犯罪的問題的有關知識,知道違法與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從而增強法制觀念,防微杜漸,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教學重點]
1.一般違法與犯罪的概念;
2.犯罪的基本特征;
3.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概念其作斗爭的重要意義;
4.引導學生認識違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教學難點 ]
1.犯罪的基本特征; 2.違法犯罪的區別與聯系。
[教學過程 ]
第一課時 違法行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課前準備]
安排一個游戲。
游戲規則:8—10人圍成一圈參加游戲。學生依次報數,要求聲音宏亮,但凡遇到有7或能被7整除的數字,就不能夠發出聲音,而是要把手舉起來。凡是到這些數字時發出聲音或者沒有做出規定動作的學生將表演一個小節目。
活動時間:安排在學習新課之前。
活動延伸:在活動結束后一定要學生思考一個問題,即有這么多的同學表演了節目,他們被“懲罰”的原因都一樣嗎?
活動結論:他們被“懲罰”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這些同學違反了游戲的規則。但具體來說,違反的情況又有區別,主要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做了規則不允許做的事(如發出了聲音),另一類是沒有做到規則要求做的事(如沒有舉手),簡單歸納是:或者是做了不該做的事,或者是沒有做該做的事。
[導入 新課]
教師:同學們,在剛才大家做的“報數字”游戲中,我們可以看到,同樣是出錯被“懲罰”,具體的原因一樣嗎?
學生:不一樣。有的同學是因為沒有做游戲規則要求做的事而被罰,有的同學則是做了游戲規則不允許做的事而被罰。
教師:對。那么,我們做的游戲和我們今天要學習的內容有什么關系呢?請大家想一想,如果不是在做游戲,而是在真正的社會生活中,違反大家都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會有什么后果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幾個例子。
組織學生觀看投影片:
(投影一):初中學生孫某,不懂法,看到本村常丟東西,居民意見很大,孫某認為是租房的外地菜販子所為,于是萌發了報復“老外地”的想法,曾多次結伙攔劫、打傷過往的外地菜販子,共搶人民幣幾千元。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263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孫某有期徒刑8年。
(投影二):1998年1月20日,臨時工劉某下夜班后,到某歌廳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酒,服務小姐催他結賬,劉某卻說“我沒錢!”被保安人員拖出歌廳。劉某對此不滿,早7時,他撥打110稱:“有4名男青年持刀搶走我人民幣7000元、手機一部!惫矙C關查明事實后,以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將其拘留。
(投影三):蘇某在工廠浴室洗完澡后,忘記把自己的進口名牌手表帶走。當他想起來再去找時,手表已經不見了。經向當時一起洗澡的林某了解,證實手表被本廠朱某拾獲。蘇某要求朱某歸還拾到的手表,朱某卻說:“拾到的東西就是我的。”經本單位領導調解夫效,蘇某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經過調查,認為朱某拾獲手表據為己有的情況屬實,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判決朱某限期歸還手表,否則賠償蘇某損失350元。
提問:(1)上述三個案例中的當事人孫某、劉某、朱某的行為有什么共同之處?
(2)朱某認為:“拾到的東西就是我的!边@種看法有什么不對?
(設計此問題的目的:(1)使學生在發現共同點的過程中,引起對本節課要學習內容的思考:(2)從學生認識上的困惑點入手,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3)在擴散性思維的過程中,使學生在整體結構上把握本課時的內容。)(學生回答后,教師歸納。)
孫某、劉某、朱某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因為他們的行為都未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做出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其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朱某認為:“拾到東西就是我的!边@種看法是錯誤的,因為,只有靠誠實勞動獲得的財產,才是合法財產。朱某的行為不僅是要受到輿論譴責的道德問題,同時也是違法行為。因為,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朱某的行為違反了民法通則的上述規定,拒不將拾得的物品交還原主,拒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他的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朱某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
孫某、劉某、朱某的違法行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為什么不同?這是本節課我們要搞清楚的問題。
一、違法行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板書)
1.什么是違法行為(板書)
指凡是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板書)
(教師提示)應該注意的是,違法行為指的是行為而不是思想,思想落后不是違法表現。違法的概念應從廣義上理解,即凡是違反了憲法、刑法、森林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提問:上述三個案例中的當事人孫某、劉某、朱某、都是違反同一類別法律的違法行為嗎?為什么? (學生回答后,教師歸納。)
孫某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63條規定,所以是刑事違法行為,也就是犯罪行為。
劉某的行為是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則的行為。 哪些是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呢?例如:市聲管理法規、森林法規、環保法規、交通管理法規、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等。朱某的行為觸犯了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是違反民事法律法規的行為。
2.違法行為的類別(板書)
⑴違憲法行為就是違反憲法的行為。(板書)
⑵刑事違法行為就是違反刑事法律法規的行為。(板書)
⑶民事違法行為就是違反民事法律法規的行為。(板書)
⑷行政違法行為就是違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為。(板書)
提問:投影一中的孫某的違法行為與投影二中的劉某和投影三中朱某的違法行為相比有哪些不同點?(學生回答后,教師歸納。)
孫某搶劫傷人,違法情節嚴重,對社會危害較大,已經觸犯刑法,屬于嚴重違法行為,我們把這種嚴重違法行為叫做犯罪。
投影二、三中的劉某和朱某,撥打110取樂、拾物不還、雖然也是違法行為,但違法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沒有觸犯刑法,只是違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規,因而把這種違法行為叫做一般違法行為。
3.一般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板書)
提問:投影二、三中的劉某和朱某的行為沒有造成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為什么也要給予制裁?(學生回答后,教師歸納。)
劉某和朱某的違法行為雖然不像孫某的違法行為對社會造成嚴重的危害,但也干擾了公安機關正常執行公務,影響了蘇某的正常生活,浪費了國家的人力財力,給國家和人民帶來損害。一般違法行為如不及時給予處罰、懲戒、就有可能進一步發展到犯罪。
提問:劉某、朱某由于違反的法律不同受到的處罰有什么區別?
(學生回答后,教師歸納。)朱某不返還蘇某手表是他違反民法通則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⑴民事違法行為要承擔民事責任。(板書)
劉某打110取樂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是行政違法行為,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是行政處罰。
⑵行政違法行為要受行政處罰。(板書)
行政處罰,是指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依據國家行政法規,對犯有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員采取的一種強制性措施。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指的是工商管理部門、林管部門、環保機關、公安機關等。(根據學生情況,教師可補充行玫處罰的種類,以解決學生在生活中遇到的問題。)行政處罰有:警告、沒收、罰款、責令賠償損失、行政拘留等。
提問:中學生王某因與同學打架,被學校給予記大過處分,這是行政處罰嗎?為什么?
(學生回答后,教師歸納。)學校給予王某的記大過處分不是行政處罰,是行政處分。因為學校不是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不能行使行政處罰的權力。
[小結]
今天學習了:(1)違法行為的概念;凡是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2)違法行為的類別;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三類;(3)一般違法行為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民事違法行為要承擔民事責任;行政違法行為要受到行政處罰;(4)明確了一個認識問題;違法行為并不都是犯罪行為,但犯罪行為卻一定是違法行為。
[鞏固新課]
復習本框內容,填寫下列表格:
類 別 | 定 義 | 處罰 |
違反憲行為 | | |
刑事違法行為 | | |
民事違法行為 | | |
行政違法行為 | | |
[課后練習]
辨別改錯題:⑴違法行為一定是犯罪行為,但犯罪行為卻不一定是違法行為。
⑵一般違法行為就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