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態平衡?
什么是生態平衡?一、生態平衡的現象
在生態系統中,生物有生有死,有遷入也有遷出,因此,各種生物的數量、比例不斷地發生著變化。當生態系統發展到一定階段,各種生物之間通過相互的種種作用,在各自的數量和比例上達到一個相對穩定的平衡狀態時,就叫做生態平衡。
二、生態平衡的保持與破壞
1、生態平衡的保持:
生態系統具有維持自身相對平衡的能力。這種自動調節能力的大小與生態系統的成分、結構有關。例如,北極凍原生態系統中的苔蘚和地衣如果受到重大損傷,整個生態系統就有可能崩潰。因為那里的生態系統結構簡單,其他生物都是直接或間接地依靠苔蘚和地衣來維持生活的。相反,在熱帶雨林生態系統中,因為生物種類繁多,食物鏈也多,如果其中的某種草食動物大量減少甚至滅絕,還可以由其他食物鏈中的草食動物來代替,依然可以維持這個生態系統的生態平衡。不過,一個生態系統的自動調節能力無論怎樣強,也總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外來的干擾超過了這個限度,生態平衡就會遭到破壞。
2、生態平衡的破壞:
破壞生態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兩類。
自然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指自然界發生的異常變化,或自然界本來就存在的對于人類和生物有害的因素,例如火山爆發、山崩海嘯、水旱災害、地震、臺風和流行病等。
人為因素人為因素主要指由于人類的活動,造成環境污染和自然環境被破壞。人類為了生產和生活的需要,不斷地從環境中索取大量的自然資源,常常達到掠奪的程度;同時,又向環境中排出大量的廢氣和某些物質污染環境。戰爭也破壞生態平衡,例如1991年海灣戰爭中,大量排放石油到海洋和燃燒石油,使周圍海域和一部分地區,受到災難性的石油污染和空氣污染,造成生態平衡不同程度的破壞,給生物和人類帶來災難。
三、保持生態平衡的重要意義
能否保持生態系統的平衡,不僅關系到某些生物的生存和發展,也直接影響到人類的生活與生存。因此,人們要弄清自然環境中各類生態系統和生態系統中各成分之間的相互關系,掌握它們的發展規律,因勢利導地使它們朝著有利于人類的方向發展。
我們在改造自然和進行工農業生產過程中,要注意遵循生態平衡的規律,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切實有效的措施,以實現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使有限的自然資源,在有計劃的更新過程中,能持續地發揮它的作用。
植樹造林,園林綠化,是保持生態平衡的一項重要措施,應當發動群眾,齊抓共管。要逐年綠化荒山空地,制止破壞森林、破壞綠化的違法行為。只有這樣,才能逐步營造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的優良生態環境。
【閱讀資料】
森林與“我”
限制人類生存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環境的日益惡化和生態平衡的失調。實踐證明,人類的生態環境能否重新回到良性循環的軌道上來,關鍵是地球表面的森林覆蓋率這一調節杠桿的消長。
森林除了能夠保護物種和為各種動物提供良好的棲息場所以外,還能夠通過光合作用制造氧,并吸收各種有毒氣體,從而凈化空氣,防治污染;森林還能夠阻擋聲音,減低風速,防風固沙,過濾塵埃,殺滅細菌,使環境得到改善;森林又有強大的保水和儲水能力,能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調節氣候。據觀測,林地樹冠可以截留10%~20%的雨水,林地土壤和落葉層能夠阻擋蓄留地表徑流的50%~80%,1/15公頃林地比1/15公頃無林地能夠多蓄水20立方米。因此,人們深有體會地說,“山上多種樹,等于修水庫,雨多它能吞,雨少它能吐。”如果森林被破壞或消失,將給人類造成災難。沒有人類,森林照樣生長良好。但是沒有森林,人類則無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