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愛生命,安全第一”自護自救主題班會
教學目標:
1、了解校園安全隱患。
2、掌握安全知識,培養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識。
活動過程:
同學們,你們知道什么對于人來說,是最重要的嗎? 對,就是生命。生命對于人來說只有一次,珍愛生命,學會自我保護的方法,對于我們中學生非常重要。前不久,賓縣二中就因為打群架,打死了一名高中生,而在前兩天,賓西中學又因為打架打死了一名中學生,慘重的教訓一次又一次向我們敲響了警鐘,看來,我們真應該提高這方面的意識了。
首先請同學們聽老師講解打架斗毆的性質及危害性:生命權和健康權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生命權和健康權是其它一切權利的基礎。打架斗毆行為嚴重威脅他人的生命與健康,輕者違反校規校紀,嚴重者構成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打架斗毆行為可能構成的罪名有兩個:一個是“故意傷害罪”,另一個是“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故意傷害罪的定義是: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打架斗毆”是一種典型的故意傷害行為。按照故意傷害的傷害結果,可以把“故意傷害罪”分為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故意傷害至人“重傷”和故意傷害至人“死亡”。法律規定:“14周歲(包括14周歲)以上的人,要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后果承擔刑事責任。16周歲(包括16周歲)以上的人,要對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有的同學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包括: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打架斗毆等故意傷害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威脅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規定了較重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34條的規定: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這里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是:聚眾斗毆,不計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為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最輕的也要判3~10年。
同學們,生命是脆弱的,決不象電腦游戲和動畫片中的人物那樣,有幾條命;身體被打得變了形還能恢復原狀。打架斗毆行為極易造成他人身體的損傷,某些傷害是不可逆轉的,將給受害者造成終生的遺憾。一旦達到輕傷的標準,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打架斗毆行為既害人又害己。實際上因打架斗毆行為造成他人輕傷或更嚴重損傷的事例屢見不鮮。國家《輕傷鑒定標準》規定了構成輕傷的各種情況。同學們不難看到致人輕傷是多么容易。
通過以上內容大家看到,打架斗毆行為是多么危險。很多因打架斗毆進入監獄的青少年都會說這樣一句話:“我只想教訓一下,沒想到……。”希望這樣的事不要發生在同學身上,一但因為打架斗毆致人重傷或者輕傷,后悔就晚了。我們不僅要在這方面注意安全,還要注意其他方面的安全,誰來說我們都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
學生自由回答:老師對你們所說的進行總結和補充
一、上下樓梯要注意什么?
1、不要因為趕時間而奔跑。
2、在人多的地方一定要扶好欄桿。
3、整隊下樓時要與同學保持一定距離。
4、上下樓時不要將手放在兜里。
5、不要在樓道內彎腰拾東西、系鞋帶。
6、上下樓靠右行。
二、課間活動應當注意什么?
l、室外空氣新鮮,課間活動應當盡量在室外,但不要遠離教室,以免耽誤下面的課程。
2、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3、活動的方式要簡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活動要注意安全,切忌猛追猛打,要避免發生扭傷、碰傷等危險。
三、學生飲食、就餐的安全注意事項。
1、不吃過期、腐爛食品,有毒的藥物(如殺蟲劑、鼠藥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2、禁止購買用竹簽串起的食物:油反復使用,竹簽容易傷人,食品衛生得不到保證,油炸食品有致癌物質。
四、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行人靠右走,過馬路要走斑馬線,注意觀察來往車輛,紅燈停,綠燈行,遵守交通規則。
2、乘坐公交車注意事項:
a、車停穩后,方能上下車,上下車時注意秩序,不要擁擠。
b、乘車時,要站穩扶牢,不要把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人多時,應該注意看管好自身物品,謹防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