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河北、河東群盜起,太原、真定守皆以不能擒捕罪去。居厚言:"將帥之才,不儲養于平時,故緩急無所可用,宜令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又言:"比來從事于朝者,皆姑息胥吏,吏強官弱,浸以成風。蓋輦轂之下,吏習狡獪,故怯懦者有所畏,至用為耳目,倚為鄉導,假借色辭,過為卑辱,浸淫及于侍從。今廟堂之上,稍亦為之,愿重為之制。"改戶部侍郎。言者論其在諫省時,為宋喬年父子用,以集賢殿修撰知秦州。降羌在州者逸入京師訴事,坐失察,削職罷。
蔡京再相,起知滄、陳、齊三州,加徽猷閣待制,為應天、河南尹。初建神霄宮,度地污下,為道士交訴,徙汝州。久之,知東平府。復以戶部侍郎召,未至,又以知青州。病不能赴,未幾卒。
劉嗣明,開封祥符人。入太學,積以試藝,名出諸生右。崇寧中,車駕幸學,解褐補承事郎,歷校書郎至給事中。
張商英居相位,惡其不附己。時鄭居中雖以嫌去樞密,然陰殖黨與,窺伺益固。嗣明與之合,計傾商英。門下省吏張天忱貶秩,嗣明駁弗下,商英爭之。詔御史臺蔽曲直,商英以是罷。嗣明遂論商英引李士觀、尹天民入政典局,矯為敕語,共造奸謀,三人俱坐責。
嗣明遷大司成。士子肄雅樂被恩,嗣明亦升班與學士等。已而言者論其取悅權貴,妄升國子生預舍法以抑寒士,黜知潁州。未幾,入為工部侍郎、翰林學士、工部尚書。卒,贈資政殿學士、太中大夫。
蔣靜,字叔明,常州宜興人。第進士,調安仁令。俗好巫,疫癘流行,病者寧死不服藥,靜悉論巫罪,聚其所事淫像,得三百軀,毀而投諸江。知陳留縣,與屯將不協,罷去。
徽宗初立,求言,靜上言,多詆元祐間事,蔡京第為正等,擢職方員外郎;中書舍人吳伯舉封還之,京怒,黜伯舉。明年,遷國子司業。帝幸太學,命講《書·無逸篇》,賜服金紫,進祭酒,為中書舍人。以顯謨閣待制知壽州,徙江寧府。
茅山道士劉混康以技進,賜號"先生"。其徒倚為奸利,奪民葦場,強市廬舍,詞訟至府,吏觀望不敢治,靜悉抵于法。徙睦州,移病,提舉洞霄宮。越九年,召為大司成,出知洪州。復告歸,加直學士。卒,年七十一,贈通議大夫。
賈偉節,開封人。第進士,累擢兩浙轉運判官。條上民間利病,加直秘閣,為江、淮發運副使。蔡京壞東南轉般法為直達綱,偉節率先奉承,歲以上供物徑造都下,籍催諸道逋負,造巨船二千四百艘,非供奉物而輒運載者,請論以違制;ㄊ⒑ee之急切,自此而興。論功進秩,遂拜戶部侍郎,改刑部。歲余,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卒。
論曰:善乎歐陽修之論朋黨也,其言曰:"君子以同道為真朋,小人以同利為偽朋,同道則同心相益而共濟,小人見利則爭先,利盡則疏而相賊害矣。"蘇軾續修說,謂:"君子不得志則奉身而退,樂道不仕;小人不得志則僥幸復用,唯怨之報,此所以不勝也。"秦觀亦言:"君子小人,不免有黨。人主不辨邪正,必至兩廢;或言兩存,則小人卒得志,君子終受害。"其說明甚,徽宗弗之察也。唯蔽于紹述之說,崇奸貶正,黨論滋起。于是紹圣指元祐為黨,崇寧指元符為黨,而鄭居中、張商英、蔡京、王黼諸人互指為黨,不復能辨。始以黨敗人,終以黨敗國,衣冠涂炭,垂三十年,其禍汰于東都、白馬,蓋至是而三子之言效焉。彼劉昺、強淵明、宋喬年、劉嗣明直斗筲耳,亦使攘臂恣睢,撼撞無忌,小人之為術蹙矣。嗚呼!朋黨之說,真能空人之國如此哉。
崔鶠字德符,雍丘人,父毗,徙居潁州,遂為陽翟人。登進士第,調鳳州司戶參軍、筠州推官。徽宗初立,以日食求言,鶠上書曰:
臣聞諫爭之道,不激切不足以起人主意,激切則近訕謗。夫為人臣而有訕謗之名,此讒邪之論所以易乘,而世主所以不悟,天下所以卷舌吞聲,而以言為戒也。臣嘗讀史,見漢劉陶曹、鸞、唐李少良之事,未嘗不掩卷興嗟,矯然有山林不反之意。比聞國家以日食之異,詢求直言,伏讀詔書,至所謂"言之失中,朕不加罪",蓋陛下披至情,廓圣度,以來天下之言如此,而私秘所聞,不敢一吐,是臣子負陛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