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禾性不茍合,立朝挺挺有風操。有《易傳》九卷,《春秋傳》十二卷,《論語》、《孟子解》各十卷。
蔣猷,字仲遠,潤州金壇縣人。舉進士。政和四年,拜御史中丞兼侍讀,有直聲。嘗論士風浮薄,廷臣伺人主意,承宰執風旨向背,以特立不回者為愚,共嗤笑之,此風不可長;輔臣奏事殿上,雷同唱和,略無所可否,非論道獻替之禮;內侍省不隸臺察,紊元豐官制;楊戩不當除節度使;趙良嗣不宜出入禁中。上皆嘉納,至揭其章內侍省,且詔自今無得規圖節鉞。又疏孟昌齡、徐鑄等奸狀。遷兵部尚書兼禮制局詳議官。七年,知貢舉,改工部、吏部尚書。
以徽猷閣直學士知婺州。明年,請祠歸。宣和末,召為刑部尚書兼資善堂翊善。靖康初,奉上表起居太上皇帝于淮陰,且特詔貶童貫。猷奏貫得罪天下,愿黜遠之。太上以為然,亟令宣詔,趣貫赴貶所。遂奉太上還京,移兵部尚書,累官正議大夫。引疾,授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卒。贈特進。
論曰:夫拯溺救焚之際,必以任人為急。靖康、建炎之禍變,亦甚于焚溺矣。當時非乏人才也,然而國恥卒不能雪者,豈非任之之道有所未至歟?夫以李光之才識高明,所至有聲;許翰、許景衡之論議剴切;張愨之善理財;張所之習知河北利害:皆一時之雋也。是數臣者,使其言聽計從,不為讒邪所抑,得以直行其志,其效宜可待也。然或斥遠以死,或用之不竟其才,世之治亂安危,雖非人力所為,君子于此,則不能無咎于時君之失政焉。蔣猷歷仕五朝,當建炎初,避地而終,則無足稱也。陳禾引裾盡言,有古諫臣之風,其行事在宣和之前,孝宗以后乃加褒謚云。
《宋史》 元·脫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