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志第十三
求律呂應日及加時術
十二律各以其月恒中氣日加時,應列其氣小馀,六乘之,辰率而一,為半總之數,不盡,為辰馀。命時起子算半,為加時所在辰。六乘辰馀,如法得一為初,二為少弱,三為少,四為少強,五為半弱。若在辰半后者,得一為半強,二為太弱,三為太,四為太強,五為辰末。
求七十二候術
恒氣日,即初候日也。加其大馀五,小馀九十七,小分十一。三乘氣小分加十一,滿十八從小馀一。滿法,去命如前,即次候日。以次轉加,得末候日。
求次氣日檢盈虛術
進綱一十六 退紀一十七
泛差一十一 總辰一十二六十并平闕
秋分后春分前日行速,春分后秋分前日行遲。速為進綱,遲為退紀。若取其數,綱為名;用其時,春分為至。進日分前,退日分后。凡用綱紀,皆準此例。
見所在氣躔差率,并后氣率,半之,總辰乘之,綱紀而一,得氣末率。各以泛差通其綱紀,以同差辰也。又二率相減,馀以總辰乘而紀除之,為總差。辰之綱紀除之,為別差率。前少者,以總差減末率;前多者,以總差加末率。加減訖,皆為其氣初日損益率。前多者,以別差率減;前少者,以別差率加。加減氣初日損益率訖,即次日損益率。亦名每日躔差率。以次加減,得每日所求。各累所損益,隨歷定氣損益消息總,各為其日消息數。其后氣無同率,及有數同者,皆因前少,以前末率為初率,加總差為末率,別差漸加初率,為每日率。前多者,總差減初率為末率,別差漸減為日率。其有氣初末計會及綱紀所校多少不葉者,隨其增損調而御之,使際會相準。
求氣盈朒所入日辰術
冬夏二至,即以恒氣為定。自外,各以氣下消息數,息減消加其恒氣小馀,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即其氣朒日辰。亦因別其日,命以甲子,得所求。加之為盈氣,減之為朒氣,定其盈朒所在,故日定。凡推日月度及推發斂,皆依定氣推之。若注歷,依恒氣日。
求定氣恒朔弦望夜半后辰數術
各置其小馀,三乘,如辰率而一,為夜半后辰數。
求每日盈朒積術
各置其氣先后率與盈朒積,乃以先率后率加躔差率,盈朒積加消息總,亦如求消息法,即得每日所入盈朒及先后之數。
求朔弦望恒日恒所入盈縮數術
各以總辰乘其所入定氣日,算朒朔弦望夜半后辰數,乃以所入定氣夜半后辰數減之,馀為辰總。其恒朔弦望與定氣同日而辰多者,其朔弦望即在前氣氣末,而辰總時有多于進綱紀通數者,疑入后氣之初也。以乘其氣前多之末率、前少之初率,總辰而一,為總率。凡須相乘有分馀者,母必通全子乘訖報母,異者齊同也。其前多者,辰總減紀乘總差,綱紀而一,為差。并于總率差,辰總乘之,倍總辰除之,以加總率。前少者,辰總再乘別差,總辰自辰乘,倍而除之,以加總率,皆為總數。乃以先加后減其氣盈朒為定積,凡分馀不成全而更不復須者,過半更不后夜無氣也。以盈朒定積,盈加朒減其日小馀,滿若不足,進退之,各其入盈朒日及小馀。若非朔望有交從者速粗舉者,以所入定氣日算乘先后率,加十五而一,先加減盈朒為定積。入氣日十五算者,加十六而一。
歷變周:四十四萬三千七十七。
變奇率:十二。
歷變日:二十七;變馀,七百四十三;變奇,一。
月程法:六十三。
推歷變術
以歷變周去總實,馀,以變奇率乘之,滿變周又去之。不滿者,變奇率約之,為變分。不盡,為變奇。分滿總法為日,不滿為馀。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恒朔夜半入變日及馀,以天正恒朔小馀加之,即經辰所入。
求朔弦望經辰所入
因天正經辰所入日馀奇,加日七、馀五百一十二、奇九。奇滿率成馀。馀,如總法為日,得上弦經辰所入。以次轉加,得望、下弦及來月朔。所入滿變日及馀奇,則去之。凡相連去者,皆仿于此。徑求望者,加朔所入日十四、馀一千二十五、奇六。徑求次朔,加一日、馀一千三百七、奇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