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志第十八
掖 州治 漢東萊郡也。隋置掖縣,屬萊州
昌陽 漢縣,置于古昌陽城。永徽元年,移古縣西北二十三里
膠水 漢膠東國地。隋置縣于古光州,因改名膠水
即墨 漢不其邑也。隋置即墨縣。
登州 漢東萊郡之黃縣。如意元年,分置登州,領(lǐng)文登、牟平、黃三縣,以牟平為治所。神龍三年,改黃縣為蓬萊縣,移州治于蓬萊。天寶元年,以登州為東牟郡。乾元元年,復(fù)為登州。天寶領(lǐng)縣四,戶二萬二百九十八,口一十萬八千九百。在京師東三千一百五十里,至東都二千七十一里。
蓬萊 漢黃縣,屬萊州。如意元年,于縣置登州。神龍三年,改為蓬萊,移于今所
牟平 麟德二年,分文登置,屬萊州。如意元年,置登州,治牟平。神龍三年,移治所于蓬萊縣
文登 隋舊縣。武德四年,置登州,領(lǐng)文登、觀陽二縣。六年,以觀陽屬牟州,又置清陽、廓定二縣,屬登州。貞觀元年,登州及清陽、廓定二縣并廢,地入文登縣
黃 漢舊縣。神龍三年,改為蓬萊縣,屬登州,以為州治。先天元年,又割蓬萊置黃縣。
《舊唐書》 後晉·劉昫等史籍選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