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志第十八
河南 隋舊。武德四年,權治司隸臺。貞觀元年,移治所于大理寺。貞觀二年,徙理金墉城。六年,移治都內之毓德坊。垂拱四年,分河南、洛陽置永昌縣,治于都內之道德坊。永昌元年,改河南為合宮縣。神龍元年,復為河南縣,廢永昌縣。三年,復為合宮縣。景龍元年,復為河南縣
洛陽 隋舊。武德四年,權治大理寺。貞觀元年,徙治金墉城。六年,移治都內之毓德坊。垂拱四年,分置永昌縣。天授三年,又分置來廷縣,治于都內之從善坊。龍朔元年,廢來廷縣。神龍二年十一月,改洛陽為永昌縣。唐隆元年七月,復為洛陽
偃師 隋縣
鞏 隋縣
緱氏 隋縣。貞觀十八年省。上元二年七月復置,管孝敬陵,舊縣治西北澗南。上元中,復置治所于通谷北,今治是
告成 隋陽城縣。武德四年,割陽城、嵩陽、陽翟置康城縣,又置嵩州,治陽城。貞觀元年,割陽翟隸許州。三年,省嵩州及康城縣,以陽城、嵩陽屬洛州。登封元年,將有事嵩山,改為告成縣
登封 隋嵩陽縣。貞觀十七年省。永淳元年七月,復置。二年,又廢。光宅元年,又置。登封元年十二月,改為登封縣。神龍元年二月,改為嵩陽。二年十一月,復為登封
陸渾 隋縣
伊闕 隋縣
伊陽 先天元年十二月,割陸渾縣置
壽安 隋縣。義寧元年,移治九曲城,屬熊州。貞觀七年,移今治,屬洛州。長安四年,立興泰宮,分置興泰縣。神龍元年廢,并入壽安
新安 隋縣。義寧二年,置新安郡。武德元年,改為谷州,領新安、澠池、東垣三縣。四年,省東垣入新安。貞觀元年,移谷州治澠池,新安移入廢州城,改屬洛州。顯慶二年十二月,廢谷州,以福昌、新安、澠池、永寧,并懷州之河陽、濟源、溫、王屋,鄭州氾水,并隸洛州
福昌 隋宜陽縣。義寧二年,置宜陽郡,領宜陽、澠池、永寧三縣;又于新安縣置新安郡,領新安一縣。武德元年,改宜陽郡為熊州,新安為谷州,割熊州之澠池又置東垣縣屬之,仍改熊州之宜陽為福昌縣。三年,割熊州永寧置函州。四年,省東垣縣。八年,廢函州,復以永寧屬熊州。貞觀元年,省熊州,以永寧屬谷州,壽安屬洛州。顯慶二年,廢谷州,福昌隸洛州也
澠池 隋舊,治大塢城。貞觀元年,移谷州治所于此,領福昌、澠池、永寧三縣。三年,縣南移于雙橋。其年,谷州又移治雙橋。六年,又移理于福昌。顯慶二年十二月,廢谷州,澠池隸洛州
長水 隋長澤縣。義寧元年,改為長水。武德元年,屬虢州。貞觀元年,屬谷州。顯慶二年,隸洛州
永寧 隋熊耳縣所治。義寧二年,置永寧縣,治永固城,屬宜陽郡。武德元年,改屬熊州。三年,移治同軌城,改屬函州。八年,復屬熊州。貞觀元年,改屬谷州。十四年,移于今所。十七年,移治鹿橋。顯慶元年,谷州廢,改隸洛州
密 隋縣。武德三年,置密州。四年廢,縣屬鄭州。龍朔二年,割屬洛州
河清 咸亨四年,分河南、洛陽、新安、王屋、濟源、河陽置大基縣。先天元年,改為河清
潁陽 載初元年,析河南、伊闕、嵩陽三縣置武臨縣。開元十五年,改為潁陽。
河陽氾水 溫 河陰 已上縣會昌三年割屬孟州,陽翟還許州,濟源還懷州,王屋還懷州。
孟州上 本河南府之河陽縣,本屬懷州。顯慶二年,割屬河南府。以城臨大河,長橋架水,古稱設險。乾元中,史思明再陷洛陽,太尉李光弼以重兵守河陽。及雍王平賊,留觀軍容使魚朝恩守河陽,乃以河南府之河陽、河清、濟源、溫四縣租稅入河陽三城使。河南尹但總領其縣額。尋又以氾水軍賦隸之。會昌三年九月,中書門下奏:"河陽五縣,自艱難已來,割屬河陽三城使。其租賦色役,盡歸河陽,河南尹但總管名額而已,使歸一統,便為定制。既是雄鎮,足壯三城,其河陽望昇為孟州,仍為望,河陽等五縣改為望縣。"尋有敕,割河陰隸孟州,河清還河南府。時河陽節度,以懷州為理所。會昌四年,又割澤州隸河陽節度使,仍移治所于孟州,戶口籍帳入河南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