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烘道租賃合同(通用3篇)
印花烘道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機械設備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備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設備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乙方配備該設備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負責食宿,由_____方負責該設備操作手工資。
五、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折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
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3、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設備保證金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后,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_________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后,甲方應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
六、租賃設備的運輸、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設備的進場費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設備實際租賃不足一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
2、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乙方負擔。
3、設備在租賃期間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負擔,維修費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負擔,所付費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由甲方負擔的部分從甲方收取設備租賃費中扣除。(易損件如葉片、鏈條、鉸籠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設備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________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費。
5、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設備。
2、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后,甲方機手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4、甲方機手應每日嚴格填寫甲方單位派發的租賃機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結束將此表交乙方單位簽字蓋章,并以此表計算租金。
八、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并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3、在設備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設備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花烘道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設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設備配置
一、甲方將 小松 反鏟挖掘機設備,數量一臺,操作工人二名,租賃給乙方興山縣黃糧鎮低丘崗地改造工程項目部使用。
二、保證金
乙方在設備到達工地當日,必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萬元整。保證金不抵扣租金,合同期滿后,雙方進行合同結算,甲方扣除乙方應付款項后,多退少補,互不拖欠。
租金計算及付款方式:
三、此設備按小時計算租金,每小時租金為 元整。
按每月 小時向乙方收取此租金。
2、租金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每月結算日后三日之內支付當月全額租金,不得拖欠。如乙方逾期未付清全額租金,甲方每天將按所欠租金總額的3%收取滯納金。并有權停止設備的使用,設備停止期間乙方照付租金,直至乙方付清全額租金后方能使用該設備。
3、乙方每月以 轉賬方式付款給甲方(賬號附后),甲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四、甲方職責和權利
1、挖掘機配備壹名操作工人為乙方服務至合同期滿。
2、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輔油及其相應費用,負責為設備提供所需要的柴油。
3、甲方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工程合理的調度,隨叫隨到,與乙方搞好團結,認真完成合同所約定的任務。若無故不服從乙方調度,乙方則有權要求更換該操作人員。
4、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不符合挖掘技術要求的挖掘操作。
5、租賃期間,甲方的服務僅限于租賃設備的操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材料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6、租賃期間,乙方無論因任何原因造成工期停頓,無論時間長短,甲方仍將按時向乙方計收租金。
五、乙方職責和權利
1、負責甲方設備的簽收與保管,遺失,損壞照價賠付。
2、保障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加強安全管理,對施工安全負全責,并負責安排操作人員的食宿并承擔其費用。
3、乙方每月必須給甲方設備三天時間作為設備的維修保養工時,若因甲方設備自身原因,超出三天保養時間。乙方有權扣除超出時間的相應租金。 乙方每月以 轉帳方式付款給甲方,帳號附后。
六、其他約定
1、設備的進退場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進場時由乙方支付車,退場時由 方再現金支付 元給 ,由甲方自行負責找拖車運輸。(運費的承擔標準:1、租賃期小于2個月,或單程拖車運費大于1000元,往返路費有乙方承擔;2、租賃期大于3個月時,拖車所需往返路費由甲乙方各承擔一次;)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甲方設備作為抵押轉租或轉運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在合同終止前,乙方必須提前5天電話告知甲方,以便雙方作好設備退場和租金結算工作,若因為乙方原因使甲方設備在合同終止當日未能及時退場,則視為乙方續租,甲方將計收租金直至設備離場之日為止。
4、挖掘機在退場時,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向甲方提供便利退場條件,因民事糾紛或債權、債務而延期退場的,乙方按延期日歷天數追付甲方費用。
5、其它: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附協議。如有糾紛或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7、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戶名: 戶名:
簽定時間及地點:
印花烘道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承租人: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代理人:
住所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出租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日常聯系地址和電話:
代理人:
職務:
具體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賃住房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人資格
本合同出租人屬于下列第種情形:
出租人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出租人為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依法委托的管理機構,被委托單位以委托人或自身的名義與承租人訂立本合同。
被委托單位名稱:
委托依據:
第二條承租人資格
本合同承租人屬于下列第種情形: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新就業住房困難職工。
進城務工住房困難人員。
第三條公共租賃住房基本情況
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坐落于【縣、市、區】【大道】【路】【街】號【小區】【幢】【號樓】單元層號,房屋結構為,戶型為室廳廚衛,朝向為。該住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該附件作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承租人交付該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返還該住房時的完整驗收依據。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該住房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該住房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一載明的家庭成員或共同居住人員居住使用。
第五條租金標準、支付方式及期限
該住房的市場租金為元/月,承租人按市場租金的%繳納租金,即每月元。
承租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一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三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半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十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租金總額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
承租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租金:
1、現金支付。交款地址:
2、委托銀行代扣戶名:
出租人開戶銀行:
專用賬號:
3、銀行轉賬支付。收款單位:
出租人開戶銀行:
專用賬號:
第六條租房保證金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時,一并付給出租人租房保證金元。租賃期屆滿返還房屋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的,出租人全額退還租房保證金本金。
第七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間的相關費用,雙方約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擔:
與該住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規定應由出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的與使用承租房屋相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費、物業服務費、電視電話網絡費、垃圾處理費,由承租人承擔。
第八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出租人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將該住房交付承租人。本合同附件二載明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或蓋章并移交該住房鑰匙為交付。
租賃期滿不再續租或申請續租未予核準,以及租賃期間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條件須提前返還房屋的,承租人自收到出租人返還房屋通知之日起20日內,將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物品返還出租人。返還房屋時,承租人應當保持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結清租金、費用等全部款項。
返還房屋后承租人遺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廢棄物處理。
第九條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維修
本合同所稱維修,包括但不限于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的維護、修理、更換。
租賃期間,出租人承擔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下列項目的維修: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2、房屋基礎、墻體、柱、梁、樓地板、天棚等構件
3、相關規定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義務的項目
4、依法由維修資金開支的維修科目
租賃期間,承租人承擔下列項目的維修:
1、房屋門窗的玻璃及門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戶水表后的水管、水龍頭、洗滌盆、大便器等給排水設施
3、分戶電表后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的房屋構件、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等
5、。
應當由第三人維修的,由出租人負責聯系維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聯系維修。
承租人負責維修的項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選擇維修人,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房屋所在小區及房屋對維修的項目在規格、尺寸、材料、工藝等方面有統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統一要求進行維修。
出租人因維修影響承租人居住的,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出租人對該住房進行檢查或維修,承租人給予必要的協助。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該住房未及時檢查、維修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承租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任何一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而導致損失,造成自己損失的自行承擔,造成對方或者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第十條房屋的使用
承租人應安全、合理地使用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因使用不當、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導致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損壞的,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1、擅自拉接電線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電線、插座、開關等設備或超負荷用電、竊電
2、擅自改裝室內給排水、燃氣管線
3、在房屋內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4、在房屋內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載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承租人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設施和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承租人需要對房屋進行改善,包括但不限于裝飾裝修、更換門窗、加裝防護欄,在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費用由承租人承擔。返還房屋時,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補償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費用。
承租人未經書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還房屋時拆除改善部分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
第十一條租賃合同的變更
因實施城鄉規劃、房屋被征收征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該住房的,應對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選擇住房繼續承租,雙方訂立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租賃合同的提前終止和承繼
租賃期間出現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因戰爭、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導致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滅失或者嚴重損壞無法使用的
2、法律法規規定或雙方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租賃期間,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條件的,本合同終止。承租人應當及時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報,并返還租賃房屋。隱瞞不報或拒絕返還租賃房屋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租人在承租期間死亡的,本合同附件一載明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該住房,租賃期限為本合同剩余租賃期限。
第十三條租賃合同的續簽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后需要繼續租賃的,提前3個月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書面提出實物配租續租申請。經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四條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
2、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維修義務,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狀況,騙取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的
2、轉借、轉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從事經營活動、擅自調換承租房屋的
3、擅自拆除或者改造承租房屋結構及附屬設施設備,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未在承租房屋內居住的
6、逾期3個月未支付租金的
7、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8、不按約定安全使用房屋導致房屋結構損壞、火災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第十五條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并賠償承租人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部分:
因房屋權屬爭議導致本合同無效或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本合同第十四條第項所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延遲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倍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并賠償出租人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部分:
違反使用、維修、返還等約定義務的本合同第十四條第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倍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逾期返還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自約定返還房屋之日起,按日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倍的違約金,并按同期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標準向出租人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房屋的強制收回
承租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應當返還房屋而拒不返還的,出租人可報請有關部門強制收回,承租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相關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和解,也可以請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份,承租人份,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出租人:
代理人:
承租人:
代理人:
訂立時間:年月日
訂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