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房長期租賃合同(通用3篇)
門房長期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地址:
電話: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積,出租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元整,并于當月初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并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于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經辦單位:
經辦人:
門房長期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地址:
委托機構: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本市區路村棟號公共租賃住房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
第二條該房屋是甲方通過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人民幣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由承擔。
第五條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為人民幣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元。合同終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并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查,并及時將情況錄入;
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使用權;
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政府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該房屋的,自相關政府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
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錄:
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因購置個人房產或家庭收入增長等事實的發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卻不主動辦理退房手續的;
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
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經計劃生育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居住期間的行為有害公共秩序與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六條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5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的3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后的5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和辦理銷戶手續,攜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結清單、銷戶單、押金和保證金收據、本人身份證、退房交驗單等到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第十七條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并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乙方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采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辦理相應的后續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通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人:委托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門房長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 面房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
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 元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
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15 天以上的。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
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
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