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合同退租申請書(精選3篇)
廠房租賃合同退租申請書 篇1
成立融資租賃公司申請書
關于設立_____________融資租賃公司的申請
佛山市__________區工商局: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與__________(地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簽訂合作協議,成立“_____________融資租賃公司”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融資租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廣東省佛山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公司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投資總額:______________萬元。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備租賃、金融租賃。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工人人數:______________人。
請貴局給予批準。
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投資方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廠房租賃合同退租申請書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協商,就甲方合法擁有的土地及房屋出租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出租土地及房屋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面積約 畝,地上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共 間,結構為 。
二、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賃期滿前三個月,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三、租賃價格及租金支付
3.1租賃價格:租金每年為人民幣 元(大寫: )。
3.2租金支付: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租賃期限,乙方每年分季度支付租金。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前兩季度租金,租金為元(大寫: )。租金結束前15天內乙方支付第三季度租金 元。第三季度租金結束前15天內支付第四季度租金,延遲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按日收取年租金的 %的滯納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的年租金。
四、責任與義務
4.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5.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4.2租賃期間,如遇征地、拆遷(包括不限于道路規劃、修建等),乙方不享有新建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的補償權益。
4.3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承擔使用場地及房屋發生的水、電等費用。
4.4乙方改建或新建房屋,基礎設施及其他固定舍需經甲方同意,租期結束后甲方對乙方所新建的房屋、基礎設施及其他投入的固定資產擁有所有權。
五、協議的解除
5.1協商解除。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5.2自動解除。本協議有效期屆滿,自動解除。
六、爭議的解決
6.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6.2甲乙雙方在履行或者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經協商或調解無效,任何一方有權向享有土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7.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7.2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之事情,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包括國家征收土地等)如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房屋毀損,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國家征收土地甲方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7.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廠房租賃合同退租申請書 篇3
村廠房租賃合同書
出租單位_____村
承租單位: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_____間數_____建筑面積_____房屋質量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年租金:
合計租金: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平湖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