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通用24篇)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商城商鋪租賃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1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商城第層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約為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
承租面積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1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計算。
1)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
或當月總銷售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或當月總銷售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或當月總銷售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或當月總銷售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
4.1.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____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____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____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____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
4.3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1甲方將不時為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1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
4.6其他費用
4.6.1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
5.5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____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____月____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年____月____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____月____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____月____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1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
7.1.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在該商鋪或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
8.8.1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收銀系統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乙方應服從甲方對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____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12.1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包括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不論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商城的指示牌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
1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木箱、潲水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甲方須盡力保持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甲方須盡力保持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甲方須盡力保持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商鋪交還
13.1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____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____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合同結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13.2.1.1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13.2.1.2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合同結束,各方均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3.4.1.1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13.4.1.2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14.1.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1.1.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14.1.1.4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2.1.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14.2.1.5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____日的。
15.3.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并賠償損失,并在____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16.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____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____日。
16.4.6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____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1.2 甲方將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
行詳細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經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年,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乙方應于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1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年 月 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合計為(大 寫)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歷月)計算,乙方須于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
4.5
4.6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后向乙方開具收據。 乙方于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
4.7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個
月租金總額合計(大寫): 元整(¥:元)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
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后,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甲方 :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第,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本合同所述之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商鋪位置、面積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為: ,建筑面積 ㎡。平面圖如附件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免租期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 90 天的裝修期,該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無須支付租金。
第四條 甲方交付使用前按乙方要求需完成項目
1、按乙方要求做隔油池一個
2、廚房、包廂、衛生間的隔墻
3、廚房、包廂、衛生間所使用面積及延伸部分的約30公分墊高
經協商以上三項要求按雙方約定由甲方出資( 元整),乙方施工。甲方應付施工費用應于 年 月 日合同生效時的第一季度乙方應付租金中扣除。
第五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
1、前兩年每年度租金人民幣 整(¥ )。即 元/㎡月。
2、第三年,租金比上一年度增加10﹪,即第三年為 元整(¥ )。第四年保持不變為 元整(¥ )。
3、第五年租金比上一年度遞增10﹪,即第五年為 元整(¥ )。
4、從第六年起,按前一年度未按當時的市場行情調整當年租金。但遞增率在6﹪以內。
5、為減輕乙方負擔,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季度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⑴前兩年每年度租金為人民幣 元元整,(¥ ),乙方繳納租金的時間為:
①第一季度:租金為 元,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 備注:扣除甲方應付施工費用貳萬元整,第一季度實付租金為 元。
②第二季度:租金為 元,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
③第三季度:租金為 元,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
④第四季度:租金為 元,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 ………………以此類推。
⑵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 萬 元整(¥ )租賃保證金。即原商鋪承租定金 萬 元整自動轉為保證金,無需再另行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繳納辦法
1、物業管理費: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管理部門交納;
2、水電費、衛生費等生產、經營、生活發生的收費由乙方每月向有關部門交納或根據有關收費部門的要求經雙方約定由甲方(物業)代收代繳。
3、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依法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租賃期內甲方有權按約定時間收取租金。
2、租賃期內乙方依約支付租金,取得租賃商鋪及其設備設施的合法使用權。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房屋的設備和設施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破壞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應24小時內負責恢原狀。如乙方不負責按時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修理和清理費用。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僅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合法經營。乙方所經營的商業應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辦理相關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承租,乙方承擔責任,保證金不退還。如乙方違法經營,一切后果自負,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邊帶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七日內搬遷完畢。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并有權訴訟法律。
8、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9、甲方在租賃期內負責對本合同約定公共設施進行維修保養。
10、甲方在租賃期內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保證乙方對房屋的安全正常使用。因房屋的結構性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毀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11、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須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或物業監督檢查。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向乙方加收違約金,違約金為實欠金額2﹪/天,如拖欠租金(含其他費用)30天,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無條件七日內清退出場。
2、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并支付乙方押金同等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滿或終止
1、租賃期滿,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并享有優先權。
2、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終止合同并收因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⑴、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
⑵、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⑶、欠租金累計達一個月。
⑷、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⑸、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⑹、無正當理由閑置達三個月。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確認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和預付租金余額。
第十二條 其他
甲方配備的室內消防和設備設施,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仲裁委員會或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協議與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相關事宜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租賃范圍、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租賃范圍
甲方將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合同編號: )獲得的位于 片區 層 號的商鋪(下稱商鋪)出租給乙方,鋪面建筑面積 ㎡(以下涉及到商鋪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均按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為準。乙方認可此計費標準,乙方承諾不以計費面積差異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租賃期限 雙方同意租賃期限為 叁 年,即自甲方按照《商品房購銷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運作需要將合同項下的商鋪自行
(四)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
第二條 商鋪租金及相關費用
(一)商鋪租金按每年租金為 元整(¥ 元)計。
(二)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每年度為一個支付計算期,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免于收取乙方的租賃費用。乙方經營商鋪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按國家規定繳納的稅費、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物業費用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四)除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的其他費用。
第三條 裝修
(一)甲方商鋪向乙方交付的裝修狀況為毛房,鋪面配套相關的水、電、卷簾門、消防設施等。
(二)乙方根據經營需要自行對商鋪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商鋪的承重結構、用途、外觀。
(三)依據“來裝去留”的租賃原則,租賃期屆滿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租賃房屋內的裝修裝飾除可拆卸、移動的動產、設備可搬走外,均應保持原狀移交甲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保證有合法權利出租商鋪,并保證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商鋪。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商鋪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但不得妨害乙方的正常營業及安全。
(三)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以商鋪所有權對外為自方或第三方提供擔保、抵押的,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保證在承租商鋪期間,甲方提供的商鋪內的設施、設備和公共設施、消防等設施設備和物品的完好。如商鋪內的設施、設備和公共設施、消防等設施設備和物品正常磨損及消耗的應由甲方及時更換,以保證能夠正常使用。
(二)嚴格遵守國家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管理的有關條例。
(三)作為獨立的經營主體,乙方有義務及時辦理工商及稅務的相關手續,并按時上繳相關的費用,守法經營。
第六條 商鋪的退還
(一)乙方應于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后5日內,將商鋪按照雙方的約定交還甲方。
(二)商鋪內的所有權屬于乙方的可移動設施、設備、物品,乙方須在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或合同期滿后3日內清理完畢。
(三)甲、乙雙方各自經營的債權債務歸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一)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商鋪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內,未作出購買商鋪的書面表示,視為乙方放棄該項權利,甲方有權不再征求乙方的同意而將商鋪所有權轉讓。但應在轉讓合同簽訂生效后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由新的業主承接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二)本合同履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經營場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但須在租期屆滿前6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否則優先承租權自然消失。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賠償
(一)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項下的商鋪交由乙方管理使用,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未向開發商按時接收商鋪致使乙方不能使用的,或拒絕向乙方交付商鋪的,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乙方違約金,按甲方購買本商鋪總價的10%并乘以三年計算。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單方面在法律無規定之情形和本合同無約定之情形下提前收回出租的商鋪,或者向乙方要求解除、終止本合同的;
2、甲方因個人原因被司法機關追究,導致出租商鋪被查封、凍結,拍賣或變賣的;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在法律無規定之情形和本合同無約定之情形下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收回商鋪另行處理
第九條 免責條件
(一)倘若因不可抗拒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風雨、火災、戰爭動亂或其他自然災害,使商鋪嚴重損毀,且使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條款,則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二)市政建設或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征收已租賃的經營場地,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一)雙方可就未盡事宜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終止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法律。
(三)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
(一) 其他有關規定、約定以《物業管理協議》的規則、規范為準,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營業及安全。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6
租賃單位_____
經過租賃經營指導小組和答辯委員會的答辯審查,___(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將____租賃給___(以下簡稱乙方)個人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期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_____廠長,具有法人代表資格。
3.乙方需請兩名保證人,共同以個人財產作為抵押,其中乙方為____元,保證人共為2258元。乙方及保證人用以抵押的個人財產經甲方和公證處共同調查并登記造冊后,在租賃期內不得轉移或變賣。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_____擁有完全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行政干部任免、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產經營方式的確定等。
(2)依法有權從事多種經營并決定其經營方向。
(3)有權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對職工進行表彰、獎勵和處分、辭退等獎懲處理。
(4)有權按政策規定招收租賃期內有關的臨時合同工。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綜合部門的指導、監督;自覺接受企業黨組織和職代會的監督,保證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權益;定期向職代會匯報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6)對企業的財產、必須進行社會保險;要按國家規定標準提取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維修和更新設備、房產。合同履行期滿,要按固定資產清單如數返還,并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以上。
(7)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5.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2)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行使正當職權,幫助、指導乙方依法管理和經營企業。
6.租賃經營的分配:
(1)_______應照章納稅,并按規定繳納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基數租金____元,當____鋼球廠年實現利潤大于租賃的基數利潤時,以下形式確定數額繳納租金:基數利潤利率=基數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租賃年度實現利潤
租金=基數租金=-----------
租賃基數利潤
當_____年實現利潤小于租賃基數利潤時,按規定的基數租金1100元繳納,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證人用個人資產抵補。
(3)甲方收到租金后,應按有關規定全部返給____作為企業留利。
(4)乙方對本企業的留利必須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為企業發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規定交納所得稅后,按稅后利潤提____%作為乙方個人收入,乙方從租賃收入中除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外,每年應提留___%作為風險基金;乙方每年從個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風險基金后,其余全部為自己個人所得,對保證人的獲利額,由乙方與保證人議定并從乙方個人所得中分給。
(6)租賃期間停發乙方的工資和獎金(保留原工資級別,如遇調整工資,可按規定給予調整級,但不發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預支生活費用,數額可略高于其原來工資和資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過原工資和與獎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風險基金應存入______,并按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企業期間可用于生產經營,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賃年度實現利潤,除按規定交納所得稅、租金及支付乙方個人收入外,其余部分為企業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數留利基金為______萬元,租賃期間企業留利基金應逐年增長,如達不到基數留利基金____萬元時,乙方應用私人財產賠償減少額的____%。
7.甲乙雙方對_____要遵守如下經濟政策:
(1)按集體企業管理,并按集體企業征收工商所得稅和獎金稅。
(2)以企業_____年工資總額____萬元,產品銷售收入____萬元(即百元銷售收入的工資含量____元)為基數,各租賃年內職工工資總額隨銷售收入的增減而浮動,只要人均利潤、上交利稅和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高于工資增長幅度,允許職工工資(含獎金,計件超額工資)據實列支,計入成本,因國家統一調整職工工資而需增加的工資總額另行增補。
(3)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投產后的新增利潤一年內由企業留用,經財稅部門批準還可適當延長留用期;用貸款進行技術改造,允許用新增利潤稅前還款,還貸后,企業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將自有資金與貸款合并使用所獲得的新增利潤,按自有資金所占比例提留給企業,繼續用于技術改造。
(4)以前年度應該歸還的技術貸款,在租賃期內逐年歸還,因歸還技術貸款而減少的利潤允許提取福利基金,由于歸貸而減少的利潤均不影響乙方的提成基數,其資金來源應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只要投資額和面積沒有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免征建筑稅。
(6)乙方除交納租金外,不再交納承包費。
8.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預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繳納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證人用個人的抵押財產抵補。抵補原則為:①先乙方后保證人;②據低補數額需要,對保證人按登記財產賠盡為止;③要保證乙方個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費;④抵補不夠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簽訂債務合同,經公證處公證生效。
9.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均不得隨意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國家政策的變化或自然災害的影響,致使租賃經營無法按本合同規定執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或其它原因損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嚴重干擾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乙方無法自主經營,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證,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發生意外而無力執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5)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并經公證處認可方為有效。若雙方達不成協議,經公證處調解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10.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簽字,并需經公證處公證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證費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和公證處各一份;副本九份,報市經委、市體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審計局、市勞動局、市工商銀行、_____區稅務局、人行____辦各一份備案。
甲方: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
保證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新世紀大道38號怡康春城5棟0101號,和一單元0101號 ;建筑面積 145.53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三_年,自__20xx__年_ 5 月__ 1 日起至__ 20xx __年_ 4 _月_30 日止。 20xx 年 4 月 16 到 4 月 30 日為甲方給乙方的半個月裝修期,期間不收租金,裝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已裝修好的設備,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現破壞必須及時修復好、如不及時修復超過半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扣除押金,相當合同違約作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_¥8333.00 元),年租金共壹拾萬元整(_¥100000 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鋪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人民幣貳萬元整(¥:20xx0 元),作為商鋪押金(該押金待甲乙雙方租賃合同期滿后由甲方返還乙方不計利息)。乙方經營項目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開發不能轉租,轉移經營項目。如中途不按時交租金違約、不退還租金、押金。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繳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如拖欠房租超過30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需無條件遷出。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后,甲方裝修的天花、地板、墻壁、燈具、門、窗、家具是完整無缺,經乙方驗收確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鋪后,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承租期內乙方在不影響房屋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條、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第九條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需賠償給乙方帶來的乙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費用和營業收入);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納租金。
第十條 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縣城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二OO 四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兩年)。
三、年租金x萬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x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元,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9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中介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中介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樓房為___室___廳___衛□;平房為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____□;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權屬:
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中介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現場看房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元整(¥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為元,第三年為元,第四年為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房(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1. 甲方將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商鋪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商鋪具有合法產權。
2.甲租賃給乙方的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商鋪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商鋪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5.該商鋪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___年(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合同租金標準為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月,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物業管理費標準為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月,每月物業管理費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商鋪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在免租期滿后開始正式計算,乙方在免租期滿后__天內將第一個月的月租______元人民幣交付甲方,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月租金在本月前___天交付。
4.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5.商鋪的租金由第一次交付租金之日起的第___年起,每年租金按______%的增幅遞增。
6、合同租賃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整) 。
7、租賃合同簽署:甲乙雙方簽定本意向書后,乙方應于個工作日內簽署該商鋪的租賃合同。雙方同意本意向書的租賃條款將作為租賃合同的原則條款。若乙方在簽署意向書后未能按約定時間交付定金,或未能按甲方通知簽署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意向書,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還。如因甲方原因,在簽署意向書后未能在個工作日內同乙方簽署以甲方合同范本為范本的正式租賃合同,乙方有權終止意向書,并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8.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繳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商鋪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9.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10.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__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于本條款內。
1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商鋪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并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并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于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并清除該商戶。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復印件。甲方須負責租賃影院區域一次性消防驗收合格及辦理相關手續,乙方負責影院二次消防相關手續,甲方予以配合。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八)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乙方商鋪的使用安全,該商鋪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九)甲方應做好商鋪周邊環境的安保工作,如因甲方安保不到位導致乙方損失應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
2.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工商稅務所征費從承租日起由乙方承擔)(四)乙方放棄或不租商鋪,所有流動資產和庫存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五)乙方如果想放棄和不續租甲方商鋪,需提前三個月給甲方提出異議,達成協議后方能放棄,如合同期滿不清倉,甲方有權處理一方貨物。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_元人民幣作本合同定金。
2.乙方所交定金,若乙方違約造成本意向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該定金甲方無需返還。
3.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意向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有權利單方面解除本意向書,乙方不承擔任何不利后果。
4.待合同簽訂后,該定金轉作乙方正式租賃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1.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商鋪進行裝修或改造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系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商鋪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乙方裝修所花費用,甲方按每年__%折舊,于________年內折完,如乙方重新裝修,甲方不承擔重新裝修的費用。
2.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對所租賃商鋪進行的裝修、改造或所設置的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租賃期滿后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則依附于商鋪的裝修歸甲方所有,乙方不需支付恢復商鋪原狀的費用。
第七條 續租
1.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2.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復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復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3.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4.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1.甲、乙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商鋪及設備,屬于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3.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4.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于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商鋪。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7.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8.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商鋪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9.甲方因商鋪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鋪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10.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商鋪。
(二)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三) 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的。
第十條保密條款:除非征得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意向書中的任何條款、條件。對由于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而給對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損害,違約方同意給予守約方賠償,并承擔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3.本意向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正式簽訂商鋪租賃協議,本意向書與正式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者內容不同時,以正式商鋪租賃協議為準。
4.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解除商鋪租賃合同書
解除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于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200X年01月01日起至 200X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于200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于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200X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繳納200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日
年月 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后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賠償損失。造成后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并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并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并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合同雙方: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精神,在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的條件下簽訂租賃合同。
一、商鋪位置、面積、經營范圍和租賃期限
1、商鋪位置:.
2、商鋪面積:
3、商鋪經營范圍:。
4、租賃期限:從月日止。租賃期內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不變。
二、商鋪租金、保證金、水電費等其他費用
1、商鋪租金為人民幣元。每次三個月一繳,(甲方只提供非稅務發票)。第一次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現金付清。
2、保證金是為了保證乙方依約履行本合同之擔保,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現金付清。本保證金不做為租金或其他費用的沖抵金,合同執行期內不計利息。
甲方在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時,將保證金人民幣 元 退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商鋪,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 元
3、本商鋪門前實行用者三包,水、電、衛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電xx元/度,水xx元/噸。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責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負。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得將商鋪轉租第三者,否則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
2、乙方應于每月日前付清當月租金給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當月租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3、乙方應合法經營,按章納稅。在合同執行期間,工商、稅務等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向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繳交,其所發生的一切月甲方無關。若乙方違法經營受查處,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4、如遇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門頒發的法規、規章的影響,造成商鋪損毀致使無法營業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造成損失各自承擔。
5、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而將商鋪轉租或變相抵押他人(單位),甲方無條件收回商鋪和保證金,其余概同甲方無涉。
四、終止與續約
1、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間內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或終止鋪面營業,都應繳清終止經營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不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且收回商鋪。
2、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如遇國家征用除外)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合同保證金的壹倍即人民幣 元 元,才可收回商鋪。
3、合同執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續租,須在合同期間內的最后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約。
4、合同期滿之日,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其物件搬離鋪面,逾期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處理。
5、如遇自然災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為造成鋪面損毀而無法繼續營業時,雙方互免民事責任。
五、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獨立自主經營權,嚴禁乙方利用鋪面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2、乙方是商鋪的防火防災責任人,其使用的電器、照明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頒發的安全標準和操作規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故意或疏忽而釀成火災,乙方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條件及雙方解決辦法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個月租金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未達成協議,可通過拆訟途徑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 街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天的,并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萬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商場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9295漫工廠大華店(寶山區大華路518號4樓)設置商鋪(以下簡稱租賃區域),場地面積 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商鋪位置圖》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完交接手續后,乙方可獲得 天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乙方自己布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乙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后,施工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開業日期 年 月 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免收租金。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甲
方商場延遲開業50天以上或者最終未能開業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所有款項本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租賃區域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處理。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于期滿前二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離租賃區域,應于45日前提出撤離租賃區域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撤離。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于營業時間內停業,否則以違約論處。并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處理。
(6)、甲方有權根據商場狀況及需要暫停商場營業,但每自然不超過七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甲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七日)。
第三條: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陳列出售,所列商品種類和定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于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零售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并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商場經營資格,并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柜臺、貨架閑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相應作出變動,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發放提貨券,甲方按提貨商品總售額提成 %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換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8) 為保護乙方的經濟利益,甲方允諾商場內經營同等品項產品的承租方不超過 家。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 元/月.平方米
(2)、月租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交納遵循為先付后用的原則,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場,租金不予退還。租金分 次支付,每次繳納租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繳費日期分別為, , , , , 。
B、甲方通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原租賃區域的優先承租權。
C、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后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D、甲方有權調整租賃區域租金數額,但乙方續約的租金調整幅度不得大于上租金基數的10%。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于次月1日至5日結清。電費按政府有關部門的額定收費標準和乙方實際的用量數額,計算出電費總額,甲方按乙方電費總額的10%加收損耗,實際乙方繳納電費費用為:電費總額加(電費總額)×10%的損耗;如以后的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5‰的滯納金。
(3)、甲方免除乙方在甲方處經營期間的空調費用。(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向乙方計收。
第六條: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場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場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場后,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90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場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乙方的營業情況每 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鑒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盡量配合,并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于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為,并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
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并可視情節輕重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后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后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在正式營業后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并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后方得營業,日后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并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雇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后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租賃區域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使用、物業租賃租賃區域相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如乙方人員對物業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志的設置應符合甲方的整體布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廣告
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商場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核并收取一定費用后可辦理。
第十二條: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租賃區域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該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于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2).凡因執行本合同或本合員有關事宜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聲明:為了維護供應商的權益,乙方不得請甲方員工吃飯或娛樂,也不得給予甲方員工任何形式的饋贈。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甲方人員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乙方借錢、借物或在商場間調貨,如有發生,視為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為: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乙方繳納租金的方式為: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元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衛生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衛生費由乙方每月向有關部門交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3.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10、甲方在租賃期內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11、甲方在租賃期內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12、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負責 [ ]項目(以下簡稱“本案”)的銷售租賃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項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項目基本資料
2.1 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圍為本項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標的,具體如下:
i.建筑面積約 ________㎡的商鋪(詳見附表a及附件各層面積表);
ii.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的辦公樓(詳見附表a、及附件各層面積表);
iii.該委托面積為預測面積,以最終實測面積為準。
2.2 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2.3 預售許可證編號: 。
第三條 銷售面積、出租面積及其對應底價、均價及各期(按期考核) 銷售、租金收入
3.1 詳見附表a 、b。
第四條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銷售租賃招商期。
4.2 前置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止。
4.3 銷售、租賃招商期為:自項目可預(銷)售之日后的18個月(詳見附表a)。
注:項目可預(銷)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預售許可證之日。
第五條 項目正式招商條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供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使用。
5.2 甲乙雙方應在銷售、租賃招商前共同確定《商品房銷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銷售合同》范本以及銷售租賃招商房屋的“一房一價”的價目表(見附件、商業部分見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須有抵押權人出具同意出讓或出租的證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現場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擬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確切入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甲方為本項目的投資開發商,甲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合同及對本案有處分權。
6.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房地產測繪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積、房號等相關證明。
6.3 甲方確保本案產權清楚,并配合乙方辦理各項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定的手續。
6.4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在代理廣告、宣傳資料及銷售、租賃合同中的內容,確保與本案建筑結構、建材設備、規劃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開銷售租賃招商前根據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復印件資料。
6.5 在業務操作過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為常駐代表人。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常駐代表人對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決或協助的問題,應予以解決或協助。
6.6 甲方確保本案通過竣工驗收,并如期交房。如發生交房時間延遲等因素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業為近甲級寫字樓,物業智能化程度為5a級(具體以竣工驗收時的指標為準)。
6.8 甲方將為本案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和合適的物業顧問企業。
6.9 甲方確保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辦理出大產證,如有延誤且影響到乙方辦理銷售房屋小產證的,銷售租賃招商考核期根據延誤期天數相應順延。
6.10 乙方代理銷售租賃招商過程中,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銷售租賃招商進度受影響,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考核期天數視乙方受影響程度,相應順延。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7.1 乙方承擔相應廣告企劃設計工作,負責銷售租賃招商企劃方案的制定,企劃方案(如廣告、樓書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體內容應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實施。
7.2 乙方在企劃作業方案中發布的廣告、樓書和銷售租賃招商道具等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如該等廣告、樓書及道具違反有關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時,如因該等廣告、樓書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書面資料(包含建材設備標準、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圖、建筑結構、小區規劃等相關內容)作為銷售租賃招商資料,但向第三人公開前,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7.4 乙方應負責銷售租賃招商人員的招聘與崗位培訓,傳授銷售租賃招商技巧,確保本案順利招商。乙方為本項目建立專門的銷售團隊,主要負責人名單應在本案代理銷售期前書面通報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應負責客戶接待、簽訂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負責客戶資料的收集,協助甲方簽訂銷售、租賃招商合同及負責辦理銷售、租賃合同行政登記手續(含銀行按揭等手續)。
7.6 代理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交房(含為客戶辦理小產證等)。
第八條 銷售租賃招商廣告費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萬元編定廣告銷售租賃招商費用計劃(詳見附表),但其計劃方案及其各子項費用的執行均須得到甲方的審核同意后劃付。乙方有義務積極動員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資源、辦公資源及優質的客戶資源,配合本項目銷售租賃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銷售租賃招商期內,如乙方要求增加廣告宣傳物時,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書面批準。
8.3 現場接待處的裝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電,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現場接待處設備支出(含音響、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基本辦公設備)、電話費、清潔費及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人員的工資、獎金、以及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代理費用認定
9.1 凡銷售、租賃客戶正式簽訂銷售、租賃合同并支付該首期款項后(含銷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賃合同下的押金),并辦理完成預(銷)售登記或租賃行政登記手續后即視為乙方完成該物業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行為,相應物業面積計入銷售、租賃招商成交面積;
9.2 代理傭金的計算:當辦公樓及商鋪的銷售面積、出租面積、銷售價格、租金等指標分別達到考核要求(見附表a)時,代理傭金按附表b明細分別收取(見附表b)。
9.3 當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價招商時,乙方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能與客戶簽訂租賃合同。方可記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積并按照實際租金支付乙方代理傭金。
第十條 代理指標
10.1 乙方在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期內,從竣工驗收之日起的辦公樓及商業部分的面積、價格、租金等指標分別達到考核要求(見附表a、b)。
第十一條 代理費用結算
11.1 本案項目代理銷售、租賃面積及價格情況應按月統計,計算統計時間是每月15日。乙方應自行統計并制表交于甲方簽字確認。
11.2 代理費結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內完成的銷售、租賃合同簽定等情況,在自銷售、租賃招商期開始后按各考核期達標之日起15天內,由甲方以預付款支付給乙方,具體按附表b要求執行(詳見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營業發票給甲方;對于辦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內超額完成銷售合同簽定等考核指標,甲方除支付基準傭金外,還將按約定支付溢價獎勵傭金(詳見附表b);如在考核期內未達到銷售合同簽定等考核指標的, 按附表b要求執行(詳見附表b);對于商業部分如在考核期內未達到租金合同簽定等考核指標的,沒有傭金(詳見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時按約定支付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費(含每筆預付款)給乙方,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應付款0.1%的滯納金給乙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在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期間,雙方均無違約情況下,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而將本合同一切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否則守約方有權選擇要求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 萬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確認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積由乙方獨家代理,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銷售、租賃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銷售、租賃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義務并終止乙方的獨家代理權。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行使本合同單方解除權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自行銷售、租賃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銷售、租賃招商的房屋,視為乙方成功銷售、租賃招商的房屋,計入乙方代理指標并支付相應的傭金。
12.3 客戶已簽定銷售、租賃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項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銷售、租賃招商代理傭金并將該戶計入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指標;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所有退房手續后,乙方應將該物業已收受之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費退回甲方,且不計入乙方銷售、租賃招商面積及完成的銷售指標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終止本合同履行,須經對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整。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銷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訂定、解釋、履約和爭議解決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本案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4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a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1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層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1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1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1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元/㎡,餐飲租戶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其他費用
4.6.1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年月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年月日。
5.4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1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商鋪交還
13.1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13.2.1.1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13.2.1.2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3.4.1.1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13.4.1.2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14.1.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1.1.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14.1.1.4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2.1.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14.2.1.5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16.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面積為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租金:。
二、租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壹萬貳千元押金(12000)(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
六、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七、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八、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該房屋做為消防通道或作為前臺使用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并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內清場否則因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期清場后合同終止,甲方退還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住宅小區____________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交付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付清第一年房租及裝修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年于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將下一年度租金一次性付清。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
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后,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3、在使用期間,甲方不得妨礙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不得有向外面轉讓、抵押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合同期限為年,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乙方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5、房租費每年按照市場的租賃為標準,隨行就市。
6、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7、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
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
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21
經協商,雙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鋪位)的租賃合同,并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鋪位退回給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元(______),逾期達七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門辦完遷址或注銷手續。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還需支付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約,總合計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雙方再次證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乙方解約退租當日,租金為每月共計人民幣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間涉及金額不乎的甲方收款均不作實,以防產生糾紛。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當日,一次性結清應付金額,乙方以收據收款。
六、乙方不得損壞鋪位內設施和裝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乙方退租當日,甲乙雙方當面銷毀所簽《租賃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雙方所簽定的所有租賃作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___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商鋪(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第二條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經營,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行任何違法活動。不得存放危險、易爆、易燃及其它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為年,自日至年月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2萬6千元/年。大寫貳萬陸仟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維修養護、裝修及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乙方應予積極協助。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房屋內財產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權利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但在對房屋裝修改造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中止及續租
(1)、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2)、租賃期滿前,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甲方代理人:聯系電話: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 的場地租賃事宜,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面積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位于 (詳見附圖的紅線范圍),租賃場地建筑面積約為 m2(按雙方核實的最終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場地的用途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用途為 功能,乙方合同期內如要改變其經營項目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期限為 年,租期從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金額及其它費用的繳納方式
二、物業管理費:包括中央空調電費及設施維護費、電梯電費及維護費、消防及供電設施維護費、公共照明電費、公共水費、公共衛生清潔費、保安秩序管理服務費;另外,場內的空調的開啟時間為早上 : ,關閉時間為晚上 : ;商場經營時間為早上 : 至晚上 : (如遇天氣狀況改變時進行調整)。
三、月租繳費方式及應繳費用:
1、租金實行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則,即乙方須于每月 日前繳交下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稅費等費用;
2、乙方須按規定準時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逾期不交以日按欠費金額的 ‰ 向乙
3、乙方委托甲方代為收取水電費。乙方用電、用水按所租場地電表、水表實際抄表度數計付,每度電單價¥ .00元,每度水單價¥ .00元(若物價局或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價格變動,此單價隨之變動);
四、保證金的繳納:
為確保甲方物業在乙方租賃期結束后完整歸還,乙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三天內須向甲方交付¥ .00 元場地保證金。其中¥ .00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于 年 月 日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租賃期結束后如乙方無違反合同之規定并完整交還場地,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 .00 元保證金原數(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五、在租賃期內優惠:
為支持乙方的品牌投資以及順利過渡,乙方從簽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享受為期 個月的免租金、免管理費的優惠(免租期內不含場內水、電費、廣告位電費和市政收取的垃圾清運費);
六、場地交付標準:
1、甲方以現時的場地設施設備交付。另外,涉及乙方對租賃店鋪二次裝修及功能改變所產生的消防改造及報建,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2、合約期內,甲方提供商業廣場戶外廣告位按實際的用電損耗收費。宣傳內容需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發布。
第五條: 其他自理費用
一、乙方除合同規定要求交付的費用外,還須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報批有關手續以及繳納應繳費用,甲方配合提供相關辦證資料;
二、乙方自行申報布裝有線電視線、電話線、網線(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店鋪外線路的布置),并依時繳納應交費用;
三、乙方使用甲方戶外廣告位期間,須自行向市政或其它有關部門申報登記,并按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租賃場地的裝修及維護保養規定
一、乙方不得損壞建筑主體結構(含梁、柱、樓板),如若改動須涉及以上部位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并經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進行裝修前或經營期間需對租賃場地進行整改裝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裝修管理規定,并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及設計圖紙,且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另外,乙方首次進場對租賃場地進行拆除裝修時,應以不損壞現有配套設施設備為裝修原則,并歸還屬于甲方的設施設備;
三、乙方首次進場裝修須交付裝修保證金人民幣¥ .00 元,裝修完畢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無息退回;
四、乙方人員進場裝修時必須辦理入場工作證,并遵守管理規定;另外,乙方場地的
五、乙方裝修期間,甲方有權對其裝修事項進行監督,乙方應按照有關《裝修管理規定》文明施工;
六、乙方鋪內裝修材料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進行裝修,并且乙方在裝修期間應做好鋪內的防火工作,詳見與甲方簽訂的《防火安全承諾書》;
七、乙方應依法經營,并按照國家對商鋪的消防要求做好店鋪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若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火災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違反國家對店鋪使用的經營管理規定,導致被有關職能部門全部查封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并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法律責任。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監督乙方守法依約經營;
2、按合同規定收取租金、管理費及其他合同明確的費用;
3、因檢修設備設施、衛生清潔、救災、排除危險防火檢修等原因進入承租方租賃場地范圍進行工作的,須預先知會乙方;
4、有義務保障乙方在守法依規經營的情況下不被干涉而自主經營;
5、甲方不定期派專業設備維修人員對租賃場地內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檢修,如發現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有權要求乙方維修使其至正常使用或照價賠償;
6、甲方在租賃期內有權對租賃場地的產權進行變賣,但變賣后必須確保該合同如期履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法依約正常使用租賃的物業,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準時按量繳納租金、工商管理費、稅收等費用;
2、接受及協助甲方進行統一管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3、合理使用、積極維護租賃場地和設備設施,確保整體安全及美觀;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租賃場地內甲方的配套設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5、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場地私下轉租或分租;
6、須按時按照甲方規定時間開啟戶外廣告燈,開啟時間為晚上 : ~ : 時,時間可根據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另外,乙方在廣告位使用期內不得進行對外出租,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廣告位的使用權;
7、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計 個月內必須正常開業(即至 年 月 日前),否則,乙方每逾期開業一天,甲方有權處以乙方¥ .00元/天的違約金;
8、租賃期間,下水管道由乙方負責維護并承擔費用,乙方須繳納涉及該場地的公共設施維護公攤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除本合同的其他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間,未經另一方同意,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另一方支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租賃期間,如遇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作違約,租金及其他費用按日計清結算。
第十條:租賃期屆滿的處理
一、乙方是否繼續租賃場地,均須于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繼續租賃場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并且承租價格不高于當時出租給商戶的合同價格,雙方重新簽訂新的場地租賃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續租權;
二、乙方不繼續租賃場地,須于租賃期屆滿之日遷出,遷出前須結清甲方的款項,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稅務部門辦理好停業手續;遷出時乙方有權取回屬于乙方的設施設備、貨物、家具、辦公用品等,但前期由甲方投資的設施設備不得取走且不得拆除并損害建筑物本身之結構及設施。另外,乙方逾期遷出的,乙方除不要求甲方退還保證金及放棄對未遷出物品的所有權(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外,還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對本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四會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未獲解決前,雙方必須繼續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帶《物業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前就本合同標的而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均作廢;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門面商鋪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居間人(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確認及房門鑰匙的移交視為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裝修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免租期內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期內乙方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的,租賃期滿在同等市場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 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每天/每建筑平米,出租建筑面積為 。每月租金為: 元整(¥: )。租金總計: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前,其余每期租金在實際付款月起租日(減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已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間費用的,還需按未支付金額每日1% 的數額支付違約金。
(三)本合同簽訂后,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系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傭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裝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裝修,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提前將裝修方案及設計施工圖紙交甲方及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甲方及物業管理機構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承擔承租區域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承租期內乙方改動、調整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須事先獲得甲方同意; 在不影響承租區域主要結構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對承租區域進行粉刷、清潔和添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
(三)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1、對于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 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租金標準的兩倍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委托代理人 :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年 月 居間人(丙方)簽章: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系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