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吊籃租賃合同(通用5篇)
施工吊籃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乙方向甲方租用高處作業電動吊籃,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承租數量,地點
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 臺,總長度 米。 工地名稱: 地 點:
二、 承租期限,費用
1、吊籃最低起租時間為30天,不滿30天以30天計算。租賃暫定 天,日期為 年 月 日,退還日期 年 月 日。實際退還日期 年 月 日,租金每天 元/臺(該價格為不含稅單價),合計 元(大寫 元整),每月結算一次租金。期滿如繼續租用,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并立即預付下月租金。乙方不得用任何理由來推托和拖延吊籃租金,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吊籃,所產生費用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合同期滿后乙方如繼續租用,應在期滿后當即續簽合同,否則甲方將收回吊籃。如果乙方超期使用吊籃,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三、吊籃押金合同簽訂后乙方需支付每臺押金 元(大寫 )后,甲方開始準備發貨。租賃結束后,押金在甲方驗收吊籃完好無損進倉后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后一次性退付。
四、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 方承擔。
五、安裝拆裝提供兩個方案可供選擇,選
A、由甲方進行吊籃的裝卸調式工作,乙方提供垂直升降設備及帶漏電開關三相四線電源。吊籃進入工地后,無論是否安裝,租金從第一天開始計算。每臺吊籃安裝費用收取 元,拆卸費用收取 元。如還需甲方提供幫助移位則收取每臺每次 元。
B、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甲方只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并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且甲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后,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乙方需要甲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于與甲方聯系。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后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乙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缺少件必須按件賠償。
七、吊籃的安全,維護與保養
1、乙方上吊籃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吊籃使用說明書》規范作業,并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扣在安全繩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吊籃在租賃期間內的一切保護責任(包括吊籃及其配件、輔料等人為損壞、遺失、丟竊等)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指定人員對吊籃實施維護管理,吊籃發生故障,損傷后,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停止作業,甲方人員得到通知后立即進行檢修處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帶傷作業,所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乙方操作人員造成的各種事故,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由于甲方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事故,乙方應保護好現場,經甲方人員確認后,所屬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如乙方需要甲方派技術人員跟班,技術人員每天工資200元及食宿由乙方負擔。
八、吊籃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租賃期內,吊籃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擁有使用權。
九、 吊籃服務范圍
1、甲方于本合同中所有提供的服務權限于吊籃的租賃,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
2、乙方與本合同中所有提供合同預先規定的區域、范圍內作業,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作業地點、作業壞境的,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并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吊藍,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吊籃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三方轉租甲方吊籃,如發生轉租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若乙方轉租發生的各種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在吊籃移位中,發生各種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吊籃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 ,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為 元,大寫金額: 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 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后,吊籃租賃剩余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臺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 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并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簽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說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筑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柜。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并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于違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并清理干凈。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合同價格賠償。
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后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吊籃租賃合同 篇3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吊籃規格:ZLP 數量: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設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內吊籃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使用權。
二.吊籃的安裝使用:工地,一切事物事故,全部有乙方負責.
1. 甲方負責吊籃的技術指導與調試,并對乙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培訓。
2. 如乙方使用機械發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后應迅速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并填寫維修單,雙方簽字。
3. 吊籃的使用期間,乙方至少每周一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和規范使用情況。如甲方一旦發現違規操作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設備立即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后方可再次使用。
三.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吊籃租賃期自吊籃設備裝車驗貨日起算至吊籃運輸設備搬運到地面歸還甲方之日止連續計算。以吊籃設備(進/出)場清單驗貨,如乙方拒簽進出場清單以甲方提供為準。如有損壞缺失按價賠償(附表)。乙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甲方時安好無損,并清除吊籃上的施工殘留贓物。
四.計費標準和計費方法:
1.日租金:( )元/臺/天,
2、押金:( )
3.運費:( )。
4、檢測費:( )
5.租期在( )天內按20xx元/臺/次的出庫最低租金計租,超出天數每天增加租金( )元/臺。
6.甲方在本次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于吊籃的租賃,與乙方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吊籃的結構、不得向第三方轉租吊籃、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地點或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如天氣等原因),否則視為違約。
7.乙方應在每月( )日支付甲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吊籃作業,直到收回吊籃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全部責任。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責任》。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引發的后果負全責。
甲方必須配置一根與作業高度相等的安全繩,作業人員每人必須配有安全帶,如需甲方購置,費用另計。
六.補充條款:如現場因乙方原因造成吊籃的損壞,現場賠付,如不賠付,甲方不給維修。
七.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本著誠信,互諒,協作的原則,如有分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濟南市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吊籃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為元,大寫金額: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后,吊籃租賃剩余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
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臺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并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簽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
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說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筑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柜。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并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
由于違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并清理干凈。
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合同價格賠償。
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后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吊籃租賃合同 篇5
施工吊籃租賃合約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施工地點:
吊籃規格:數量: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設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內吊籃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使用權。
二.吊籃的安裝使用:工地,一切事物事故,全部有乙方負責.
1.甲方負責吊籃的技術指導與調試,并對乙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培訓。
2.如乙方使用機械發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后應迅速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并填寫維修單,雙方簽字。
3.吊籃的使用期間,乙方至少每周一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和規范使用情況。
如甲方一旦發現違規操作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設備立即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后方可再次使用。
三.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吊籃租賃期自吊籃設備裝車驗貨日起算至吊籃運輸設備搬運到地面歸還甲方之日止連續計算。
以吊籃設備(進/出)場清單驗貨,如乙方拒簽進出場清單以甲方提供為準。
如有損壞缺失按價賠償(附表)。
乙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甲方時安好無損,并清除吊籃上的施工殘留贓物。
四.計費標準和計費方法:
1.日租金:元/臺/天,
2、押金:
3.運費:。
4、檢測費:
5.租期在天內按20元/臺/次的出庫最低租金計租,超出天數每天增加租金元/臺。
6.甲方在本次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于吊籃的租賃,與乙方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吊籃的結構、不得向第三方轉租吊籃、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地點或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如天氣等原因),否則視為違約。
7.乙方應在每月日支付甲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吊籃作業,直到收回吊籃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全部責任。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責任》。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引發的后果負全責。
甲方必須配置一根與作業高度相等的安全繩,作業人員每人必須配有安全帶,如需甲方購置,費用另計。
六.補充條款:如現場因乙方原因造成吊籃的損壞,現場賠付,如不賠付,甲方不給維修。
七.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本著誠信,互諒,協作的原則,如有分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濟南市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