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館館舍租賃協議書(精選3篇)
大使館館舍租賃協議書 篇1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北京市_____(地點)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設備租給_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館舍之用。
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并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元)。
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后,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
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
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
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甲方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持房屋的結構牢固,設備和裝置完好。
甲方將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熱力系統和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配電室的維護和清掃;
5.圍墻、柵欄歪閃酥裂,庭院道路破損;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應將房屋發生損壞或危險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盡快修理。
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第四條由于甲方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房屋中遷出。
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房屋質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五條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設備及庭院內的附屬建筑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
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乙方對房屋、設備、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
在租賃關系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
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條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并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庭院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設備和庭院綠化樹木的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條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后,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為止。
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大使館館舍租賃協議書 篇2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租賃協議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賃甲方 工具 臺 ,每天租賃費
為 元。租賃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使用完畢交回之日止。
二、甲、乙雙方租賃前試機正常,方可使用。
三、工具送回時,甲、乙雙方現場驗收合格后本協議終止。
四、使用期間,如有損壞,乙方自己負責修理,如需甲方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只收取成本費。
五、在運輸期間或使用期間,如出現不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負。
六、乙方在使用前,應交納本工具押金元,并附身份證或駕駛證等有關證明身份的證件一份備案。乙方工具使用完畢,交回甲方并將租賃費用結清時,甲方將工具押金及有關證件予以歸還給乙方。
七、以上協議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雙倍經濟賠償,并負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本人手機: 本人手機:
年 月 日
大使館館舍租賃協議書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逸新空氣凈化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租賃甲方逸新空氣凈化器,配置包括:
二、起租時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退租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逸新空氣凈化器押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每天。如續租,請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重新辦理租賃手續。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將調試正常的逸新空氣凈化器交付乙方使用,十公里內免費接、送設備上門。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_________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個月租金中支付;
2.租賃期間,逸新空氣凈化器出現非人為硬件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內免費上門更換或維修服務;
四、乙方權利:
1.租賃期間,逸新空氣凈化器出現非人為物理故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接報修電話后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免費上門維修;
2.乙方在租賃30天內,如購買逸新空氣凈化器,可享受以租抵售,租賃款可全部用以抵用產品價格,30天以上的租賃款按正常租賃期費用計算,需要額外支付。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對所租賃逸新空氣凈化器及配件應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潔。如配件不全或損壞,所損壞配件按零售價賠償;
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及時將逸新空氣凈化器退還甲方。如續租,則需重新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不得擅自拆開逸新空氣凈化器,否則按逸新空氣凈化器零售價賠償。
六、違約處理:
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所租賃逸新空氣凈化器硬件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零售價賠償已損壞逸新空氣凈化器配件,并可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有關協議的雙方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當地法院提請訴訟。
七、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補充協議亦屬于合同的一部分。
八、其他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