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設備安裝合同(精選3篇)
建設工程設備安裝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工程概況
(1)結構:磚混;
(2)屋面:株洲小波石棉瓦
(3)外墻:外磚面磚
(4)內墻:混合砂漿蓋白;
(5)室內地面:水泥砂漿找平;
(6)窗:前后鋁合金窗;
(7)衛生間廚房:現澆樓面;
(8)地面:墻面抹水泥砂漿,預留衛生潔具位;
(9)空調機位:客廳設有專用空調機位;
(10)供水:每戶獨立水表位;
(11)排水:優質PVC管;
(12)供電:暗管線敷設,每戶獨立電表位;
(13)有線電視:客廳、主臥設有有線電視插口;
(14)電話:客廳、主臥預留電話插口。
第二條:承包方式和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該工程以285元/平方米的價格包干,乙方不繳納任何稅費,不論物價的漲跌該包干價格不變。
2、承包內容:該工程按甲方規劃,兩行每行10米×15米的規格,底層為門面。二、三層為三室二廳一廚二廁,二、三層臨街面為全封閉陽臺(乙方如需變更,可在施工中提出申請)。基礎采用樁基上設承臺梁。要據實際設抗震柱若干及每層設封閉圈梁一道,底層均采用240眠墻,M5混合砂漿砌筑。二、三層采用240斗墻,M5混合砂漿砌筑。廚廁樓面采用現澆樓面,其余均采用預制空心板樓面。地面采用外C10砼地面,樓地面均采用水泥砂漿找平拉毛。屋面采用外天溝集中排水,株洲石棉瓦斜屋面。裝飾工程:臨街面外墻采用外墻磚,其余水泥砂漿抹面。內墻:廚廁墻面采用水泥砂漿打底拉毛,其余均采用混合砂漿一遍成活。安裝工程:電采用預埋暗敷,主臥、客廳電視、電話線采用預埋。上、下水采用優質PVC管,每套做包邊門一張。
3、由鄉統一辦好建房證,附屬建筑工程三化:硬化、亮化、綠化,下水道以及房屋西邊公共通道5米,房屋后面公共通道3米,屋前后擋土墻由鄉負責建設好,每行加收附屬建筑費800元。
第三條:工程結算方式
工程總造價:建筑面積×285元(含基礎),一層門面卷閘門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付款方式
1、基礎竣工每行付壹萬元
2、一層安板后每行付壹萬伍仟元。
3、主體竣工付壹萬伍仟元。
4、工程竣工驗收后拾天內工程款除支付款項,其余一次付清。
5、你站已建房行數(兩行四層),請按規定交款,如有不服,甲方有權處置。
第五條: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第六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按合同要求保證質量,如因甲方責任使質量達不到要求,甲方無條件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乙方責任:按合同要求按期分步付款,如工程竣工驗收后貳拾天內不能付清,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且預付款不能退還。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戶主(簽章):
建設工程設備安裝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范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 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
8.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備安裝合同 篇3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路基槽下處理80cm 30cm灰土 16cm水穩 7cm油面及
水簸萁、綠化、標志、標線、恢復原有路口等。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二、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圍:以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發包人要求的工程內容為準。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59天
從20xx年4月10日開始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質量標準
1.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 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發包人要求施工,認真遵循現行操作規程、施工規范及國家有關驗評標準,不得偷工減料。接受工程建設質量
3. 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承包人負責將施工資料整理成冊,并一式兩份交與發包人,否則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資料保證金。
五、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大寫):
1. 北環路:壹仟捌佰陸拾肆萬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標段、
2. 孔西路至馬營橋段(馬營路):壹仟零陸拾肆萬陸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標段馬營路外購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經驗收合格,付合同總價的30%;油面
2.工程款必須打入乙方指定賬戶,否則視為工程款未到帳。
六、 機械設備及其他要求
1.攤鋪設備:攤鋪機采用ABG,雙鋼震動軋路機或同級別攤鋪設備。
2.水穩碎石必須采用廠拌。
3.灰土拌合必須使用灰土拌和機。
4.標志、標線、標牌由公路處指定廠家制作。
5.工程設計中線、設計高程等發包人按線路實際情況在設計圖紙的
6.單項簽證變更造價超過萬元(不含5萬元,以財政最后審核為準)可以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7.承包人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制度,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損失均與發包人無關。
8.發包人派出的監理人員監督和檢查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人員做出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七、 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xx年4月10日前辦理土地征用、拆遷工作、平整場地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2.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的接駁。
3.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建設。
九、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
十、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遲一天扣合同總價額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諾人無條件修復,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條第1款執行。對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關招投標文件、適用的技術規范和標準、設計圖紙、質量保修書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 本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4月8日
4.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5. 本合同訂立地點:南大港管理區
6. 本合同一式四份,發、承包人各執一份,送財政局、建設局各備案一份。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開戶銀行:賬 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