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3篇)
廠房租賃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為進一步搞好租賃廠房場所的安全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租賃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并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2、書面告知承租方有關廠房、場所安全狀況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對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對安全生產監管、消防、質量技監等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承租單位進行整改。并有權對承租方實施經濟處罰。
5、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違法行為,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產、消防、技監等部門報告。
6、租賃合同生效后的15日內,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報租賃廠房、場所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具備相應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出租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統一協調、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消防及正確使用特種設備的日常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3、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設備安裝時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各類電器和機械設備應符合安全規定;鍋爐及壓力表、安全閥應定期校驗,嚴禁超溫、超壓和其它違規使用,不得擅自對系統進行改動。
4、承租廠房、場所的,不得破壞建筑結構;未經出租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房屋、場所。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類別,及時、如實報告上級有關監管部門。
三、租賃雙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作為租賃合同的附加文件,在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同時簽訂。
2、租賃雙方不堵塞、封閉、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賃雙方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不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4、特種設備經檢測、檢驗(驗收)合格后使用,并按規定進行年檢復審。電器線路架設符合《低壓用戶電器裝置規程》的規定。
5、合同生效后15日內,出租方按規定向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并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屬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廠房租賃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為進一步搞好租賃廠房場所的安全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租賃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并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2、書面告知承租方有關廠房、場所安全狀況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對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對安全生產監管、消防、質量技監等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承租單位進行整改。并有權對承租方實施經濟處罰。
5、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違法行為,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產、消防、技監等部門報告。
6、租賃合同生效后的15日內,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報租賃廠房、場所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具備相應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出租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統一協調、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消防及正確使用特種設備的日常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3、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設備安裝時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各類電器和機械設備應符合安全規定;鍋爐及壓力表、安全閥應定期校驗,嚴禁超溫、超壓和其它違規使用,不得擅自對系統進行改動。
4、承租廠房、場所的,不得破壞建筑結構;未經出租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房屋、場所。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類別,及時、如實報告上級有關監管部門。
三、租賃雙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作為租賃合同的附加文件,在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同時簽訂。
2、租賃雙方不堵塞、封閉、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賃雙方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不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4、特種設備經檢測、檢驗(驗收)合格后使用,并按規定進行年檢復審。電器線路架設符合《低壓用戶電器裝置規程》的規定。
5、合同生效后15日內,出租方按規定向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并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屬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廠房租賃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簽訂此協議。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分包范圍;基礎、結構、裝飾工程:
為進一步明確總包方、分包方、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總包方、分包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一、分包方;安全管理目標:
1、 因工傷亡控制指標:為零。
2、文明施工、安全創優指標:爭創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3、施工現場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4、無火險隱患,杜絕火災發生,無重大傷亡事故、加強安全教育,確保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二、分包承包類型;
1、分包屬于大勞務分包;
2、分包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工作之日起,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時間之內,發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規及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三、總包方權利和義務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1、總包方有權利要求分包方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各種事項。
2、施工前分包方應根據所承攬的分包項目工程確定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報甲方備案。確保安全施工及環境保護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3、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的所在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
4、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自負。
5、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規定的安全法律法規。
6、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法律、法規和總包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管理人員有權提出及時整改或停工整改,確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7、總包方有義務對分包方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8、 總包方有義務對分包方展開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9、 施工期間分包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50人一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按施工人員的3---7‰配置)對本標段本單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必須持證上崗并按要求配備相應數量的群眾安全監督員。
10、總包方按規定要求;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施工前必須進行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進場施工作業。要有記錄,并上報項目部存檔。
11、乙方;所有進場的各種機械、設備、小型工具、用電設施、箱、閘、電器、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經檢驗合格后報項目部備案存檔,方可投入使用。
12、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甲、乙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嚴禁在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
13、由于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后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14、分包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報項目部)
四、 1、總包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序號職 位姓 名手機號碼備注
2、 分包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現場管理人員)
序號姓 名職 務聯系電話備 注
1項目經理
2現場負責人
3安 全 員
4技 術 員
5鋼筋工長
6水、電工長
7現場協調
8質檢員
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管理、文明施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分包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分包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活動進行落實,檢查和管理。
2、執行總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總包方安全生產管理,對分包方承擔施工區域或工作活動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總包違反法律法規的不安全指令,對造成后果的違章指揮有權檢舉和控告。
4、 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措施(包括洞口、臨邊等)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負責。
5、對所管轄范圍內的施工用電和用電安全,全面負責。
6、自帶機械設備的設施應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自帶機械設備及總包方提供的機械設備的安全性和使用、維護安全、全面負責。
7、負責編制本責任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實施。
8、 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班前教育,書面告知本崗位作業危險性和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