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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發布時間:2022-11-03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精選15篇)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協議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協議。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后,應具有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元。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協議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        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協議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協議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協議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協議,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協議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協議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        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2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3

  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 元,其中;國家資產 ,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 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        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        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公證書編號:_________

  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的規定。

  公證處:_________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_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_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_____元,為____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____日內,由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4.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5.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6.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8.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________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____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公證書編號:_________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公證處(蓋章):_________

  返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7

  企業租賃經營合同書

  甲方(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將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共有固定資產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經營面積________平方米,貨架________個,柜臺________節,保險柜________個,辦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資產總額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納固定資產占用費。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占用國家流動資金使用費________元。

  第三條原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屬微利企業,近五年來平均盈利額千元左右,經乙方充分考慮,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繳實現利潤的________%作為統籌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四條本租賃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向進行監督,負責對乙方的業務指導,組織乙方參加各種政治活動,保障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盈利除足數繳納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時向甲方匯報業務經營情況,按月足數向甲方繳納租金,未能按月繳納時,按應繳金額每月罰________%的滯納金。

  第六條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身份不變,各種政治待遇不變,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力。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每月前五天內向公司財務科繳納,一般繳納轉帳支票,如沒有在銀行另立賬戶,也可以繳納現金。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及鑒證機關各一份,副本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分別交有關部門備查。

  第九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承租芳)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8

  企業租賃經營合同協議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

  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

  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

  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

  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

  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

  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

  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甲方:

  乙方:

  時間: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10

  甲方(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將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 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共有固定資產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經營面積________平方米,貨架________個,柜臺________節,保險柜________個,辦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資產總額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納固定資產占用費。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占用國家流動資金使用費________元。

  第三條 原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屬微利企業,近五年來平均盈利額千元左右,經乙方充分考慮,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繳實現利潤的________%作為統籌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四條 本租賃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向進行監督,負責對乙方的業務指導,組織乙方參加各種政治活動,保障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盈利除足數繳納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時向甲方匯報業務經營情況,按月足數向甲方繳納租金,未能按月繳納時,按應繳金額每月罰________%的滯納金。

  第六條 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身份不變,各種政治待遇不變,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力。

  第七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每月前五天內向公司財務科繳納,一般繳納轉帳支票,如沒有在銀行另立帳戶,也可以繳納現金。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及鑒證機關各一份,副本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分別交有關部門備查。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及保證人: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為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出租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進行租賃經營,通過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后,該企業性質的不變,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第四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 承租方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向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必須在出租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后,應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本運輸中心經清產核資確定現有資產為 其中固定為 ,流動資金為 元

  第九條 本合同租金定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須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納。

  第十條 本運輸中心租賃經營前的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等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租賃經營后的債權債務由承租人負責。

  第十一條 承租人承租后用個人所得進行的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中心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中心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工人的權利。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中心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權。

  7.承租人有權使用出租人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資格證。

  8.承租方有權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9.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十三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2.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承租方不經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將運輸中心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承租方的監督,保證依法經營。

  5.承租人必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須提供價值____元的財產 作抵押,并提供 元現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還應該依法提供兩名有相應資產的保證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7. 承租人應當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種稅費及工人工資后的利潤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企業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對本中心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4.有權維護本中心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重大變化時,且足以影響雙方合同的繼續履行,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中心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應當將本中心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情況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賃。

  第二十二條 租賃期滿后,本中心仍繼續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承擔原財產價值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寧津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公證書編號:_________

  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公證處(蓋章):_________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及保證人: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為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出租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進行租賃經營,通過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后,該企業性質的不變,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第四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 承租方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向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必須在出租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后,應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本運輸中心經清產核資確定現有資產為 其中固定為 ,流動資金為 元

  第九條 本合同租金定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須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納。

  第十條 本運輸中心租賃經營前的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等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租賃經營后的債權債務由承租人負責。

  第十一條 承租人承租后用個人所得進行的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中心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中心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工人的權利。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中心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權。

  7.承租人有權使用出租人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資格證。

  8.承租方有權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9.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十三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2.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承租方不經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將運輸中心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承租方的監督,保證依法經營。

  5.承租人必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須提供價值____元的財產 作抵押,并提供 元現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還應該依法提供兩名有相應資產的保證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7. 承租人應當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種稅費及工人工資后的利潤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企業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對本中心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4.有權維護本中心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重大變化時,且足以影響雙方合同的繼續履行,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中心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應當將本中心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情況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賃。

  第二十二條 租賃期滿后,本中心仍繼續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承擔原財產價值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寧津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名稱:法定代表人:時間: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時間: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14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____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39;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________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____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企業租賃經營協議 篇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租區域為長航大酒店商務辦公樓一、二、三層總建面 萬元/季,租賃期為五年,從年日至 日止。

  二、項目裝修,設備購置均由乙方投資并施工,乙方對承租項目的裝修格調,設計方案必須與甲方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施工方案不得有影響大樓整體基礎的改動。

  三、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的水、電費,逾期則收取0.5%/天滯納金(冷水按 6 元/噸,熱水按 30元/噸,電費按1.1元/度)。如遇政府調價,甲方則同幅度調價。

  四、甲方協助乙方將廣告宣傳品放置客房服務指南內及前廳和門前。

  五、乙方應在簽定合同之日繳付合同保證金 萬元,合同期滿無違約行為,保證金退還乙方。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或者違法經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則從保證金中扣除。在經營期間內乙方自行做好經營范圍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工作,如因治安、消防事宜受到處罰,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未給予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被扣除后,乙方應當及時補足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數額。

  六、付租方式:先付后租,每季度支付一次,以后將再次發生的租金提前 5 天付予甲方,推遲一天則按0.5%/天收取滯納金,超過5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退場。

  七、租賃期滿,乙方退場時承租范圍內經乙方裝修的不可移動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應保持租賃場裝修完整,不得私自破壞和轉移。

  八、甲方給予乙方兩個月裝修免租費期,即從 年 月 日起計算租金。

  九、營業收入財務結算方式:營業收入現金類,由乙方自行收管。酒店房客、會議、團隊簽單與乙方發生的費用由總臺收銀輸入電腦,月底由酒店財務將這部分收入匯總扣除8%管理費用后匯入乙方帳戶。

  十、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做到合法經營。在不違反政策的前提下,自訂經營政策和管理方式,自行負責對外關系的協調,并在管理服務方面應參照國家規定的涉外三星級賓館要求進行,甲方提供有關標準的規范,乙方予配合。但需接收甲方監督,在經營中有超越范圍經營和違法行為均由乙方負責,如因此造成停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原因或非甲方因素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乙方除按合同規定繳納租金、水電費、空調使用費外,還需自行承擔其他與經營相關的稅費。

  十二、乙方在租賃經營期內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出現問題自行解決,并不得以租賃場地對外轉租、抵押。

  十三、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十四、由甲方提供經營所需工商執照及特種經營許可證。其他證明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五、租賃期間內,乙方在租賃范圍內的改造、維修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六、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乙方裝修費用扣除攤銷、折舊后給予補償。

  十七、租賃場地,乙方必須保證完好,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十八、此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未盡事宜與合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或訂閱補充協議,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九、遇接政府重大會議需停業,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將按天數減租。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保證金、租金到位后生效。

  二十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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