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出租租賃協議簡單(精選4篇)
住房出租租賃協議簡單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乙方租用門面一套。
1、租期日期從_______年____日至_____月止。租金每季度____________元整,應提前____個月支付,超過一天將收取每日_______元的滯納金,超過______天房主有權收回門面。
2、門面內裝修由經營者負責,合同終止后,裝修不得隨意破壞拆除,未經房東同意不得隨意改動房內結構,屋內、屋外的原有設施在使用期間,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經營者負責維修。
3、門面水電費按表收取,必須當月由經營者交清,包括有線電視費,門面及住房和線路如私自改動影響收費,造成罰款影響生意由經營者承擔。
4、合同期內收取元作為押金(以另開收據為準),押金不抵租金、水電費,合同終止后清算水表、電表,交還好門面,房主必須全額退還,不得克扣。
5、合同期內,經營者變更經營方向,須經房主同意后方可,合同期內,房東不能找任何理由要經營者提前退出門面。
6、租金交付后概不退租,但因政府原因拆除,無法繼續經營,在接到通知后,房主必須退還剩余租金及押金。
7、經營者應合法經營,不得利用門面進行非法活動,如有違法所造成的后果自負,如發生打架斗毆、流血甚至危及生命與房主無關。
8、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耗與甲方無關。
9、住房門面一套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經過甲方同意后簽字才可將門面轉讓或出租。但不能租給經營鞭炮、油漆、噴繪、歌舞廳等,晚上噪音大等都不行。晚上注意噪音不能過超______點。
10、交款方式在銀行上存折交清。
11、家電有冰箱、熱水器、空調、燃氣灶完好。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住房出租租賃協議簡單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____間,面積平米左右(一層),用于______________,門面房內附屬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租憑費用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和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經營活動。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
六: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合同期滿,乙方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________個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此合同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住房出租租賃協議簡單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承租方: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基礎上達成共識,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門面位置、面積及用途:甲方將位于(填地點)棟樓號房屋,面積約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使用,用于經營。
二、租賃期限:
1、本著賃合同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下簡稱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屆滿,如乙方需續簽本合同,應于期滿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續簽,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的權利。
3、合同期滿前,如乙方不租賃經營,應于四十五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終止合同;若未經同意單方終止合同,屬于乙方違約,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租金及支付時間:本合同期內壹年租金為元,于簽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內因市場行情發生變化需調整租金,雙方協商隨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證金的約定: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元。合同期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退租的相關手續,并由甲方對其所承租房屋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憑租賃合同和收據退還保證金。
五、房屋裝修:
1、乙方進行裝修不得影響、破壞房屋整體結構和建筑風格,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期屆滿,對乙方裝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補償,其所有權屬甲方享有。
六、其他費用:
1、水、電等費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數(計量),按相關部門統一收費標準按月繳納。
2、乙方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其自行承擔。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
(二)對乙方使用的租賃物裝修時的方案進行審批,適時提出修改建議,并對方案的實施進行監督;
2、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商業公司規定的經營范圍進行合法經營;
(二)乙方在經營中的債權債務及因經營活動所引起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門店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私自轉租;
(四)對租賃房屋裝修時,執行甲方審批同意的`裝修方案;
(五)合同期內,除房屋主體外的其他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卷門、水電設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配套設施擁有合法的使用權;
八、違約責任: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實際發生的各種經濟損失。租賃期內如因國家政策、城市規劃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補充條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十、附則: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即生效。
甲方:(簽章)電話:
乙方:(簽章)電話:
年月日
住房出租租賃協議簡單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