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終止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通用3篇)
提前終止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甲方租賃了乙方__________地作_______________之用。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現因經營問題,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終止租賃合同的要求。
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期間,除甲方已有建筑和設施外,在該土地上新建、新搭設的所有建筑和
其他設施與乙方無關,租憑期以滿,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撤除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予配合,乙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費用和物品損壞由甲方承擔。
二、未繳納的費用
甲方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應在
租賃合同解除當日全部繳納,雙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責任,如因未繳納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將追究法律責任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三、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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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提前終止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并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 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 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 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開發、利用。
五、 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 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年 月 日
提前終止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3
承租方:邳州市助力軸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邳州市戴圩鎮王場村 湯方彥 (以下簡稱乙方)
一、乙方就該地塊長 米,寬 米,(包括一座廠房,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租給甲方使用事項簽定該協議,租用期暫定年,租金自年 月
二、本協議所約定的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則,由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并應于每年 月 日之前付至乙方,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日(簽定協議日)全額支付下年度租金,則自逾期之日起,按其未支付租金額的%,支付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全額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租用期內,乙方不得妨礙甲方對該廠地行使正當權利。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否則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租用期滿后,如甲方需要,可優先租用該廠地。
五、乙方負責交納與租用土地有關的土地稅、費用及其它法定的費用。
六、若因國家或地方政府征用土地,對甲方所蓋的房屋及電力設施進行補償的款數應由甲方所得。
七、在租賃期內,主廠房所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應由乙方負責維修。
八、本協議雙方同意后,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