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車借車合同范本(通用5篇)
小汽車借車合同范本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借方與承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以下協議:
一、車型牌號及造價
車型 牌號 造價 萬元。
二、使用時間及還車地點 號車自 年 月 日 時交給承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交、還地點:桐城市鑫海汽車服務部。
三、借用方法及付款方式
1、承諾方須向出借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件、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等。單位借車須出具包括企業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
2、提車時,承借方須向出借方出示駕駛證及駕駛員身份證。而出借方須向承借方提供:車輛購置附加費、行駛證、養路費、保險卡、備胎及隨車工具。
3、提車時承借方須交押金 元人民幣。還車時交 元人民幣作違章停車、闖紅燈的押金(一個月后無違章退還,若有異地違章承借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借用金為月(日) 元人民幣,可用公里 公里/日、公里/月。超公里按 元/公里計算。超3小時按半日計算,超6小時按整日收取借用金。承借方還車時一次性付清所有借用金。如違約,出借方除繼續收取逾期借用金外,并每日收取逾期拖欠總金額5%的滯納金。
四、雙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借用期內,如車輛損壞,是因駕車人操作不當(包括缺燃油、潤滑油、殺車油、冷卻水、胎壓不足仍然強行行駛),由承借方負責,并承擔修理停駛間的100%借用金。遇有交通事故,承借方應及時報警并通知借出方。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出借方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協助承借方向保險公司索賠。承借方不能提供索賠證明的,出借方將不負任何責任。承借方發生事故時按保險條款,未賠償的部分(包括第三責任險)由承借方承擔。
2、借用期內,如因機械故障或車輛證件不齊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承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出借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3、承借方在借用期內如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滅失,承借方應承擔自車輛滅失之日起不低于3個月的借用金。
4、出借方所提供的車輛為非營運性質的車輛,嚴禁承借方在借用期內以任何理由用以營運,由此給借出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都由承借方承擔,且出借方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5、嚴禁承借方利用出借方的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或其他有損出借方利益的活動。
6、承借方如有闖紅燈、違章停車、超速超載等違反交通規則的記錄,應積極主動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罰,并承擔出借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本合同履行地為:桐城市鑫海汽車服務部。
2、承借方如到期不交還車輛或拖延交付借用金,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外,還應承擔出借方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支付的訴訟費和律師費。
3、承借方駕駛人員必須是出借方及車主認可的司機,否則承借方應承擔因此帶來的一切后果,包括出借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4、若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合同履行地法院(既桐城市鑫海汽車服務部承借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六、交、還車記錄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 時整。公里數 。油表 。車型 車牌 號車 部。同時交付的還有:行駛證、養路費、保險卡、備胎、隨車工具。接車人簽字
2、還車時間 年 月 日 時整。油表 。公里還車人簽字
七、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并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汽車借車合同范本 篇2
車主方: (以下簡稱甲方)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經車主與租車使用方協商,就汽車有償使用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及押金的交納
1、年日,月 ,租賃目的地:市元/天(月)。
2、租賃方接收車輛時向車主方預交人民幣押金。
3、租賃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50公里,超出部分由車主方按每公里加收超出3小時(含3小時)按半天計算,超出陸小時按全天計算。不夠3小時,每超出壹小時收 元。
二、車主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車主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租賃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及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未經車主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及從事其它有損車主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未按合同中租賃目的地、線路、方向行駛,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2、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證件齊全有效。
三、租賃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租賃車輛租賃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按期如數交納使用金、抵押金。
2、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
3、租賃方租賃一個月以上的,每月須按時向車主方預付下月使用金,逾期三天未交使用金的視為違約。
4、使用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四、押金條款
1、租賃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車主方關于使用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車主。
2、車主方應于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租賃方。租賃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使用金。
3、租賃方使用完車輛交回車后,車主方暫收違章風險金500.00元(兩月后無違章罰單,如數退還)。
五、保險條款
1、車主方就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租賃方要求增加其它保險,車主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租賃方承擔。
2、租賃方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留第一現場,并通知保險公司及車主方。將事故車輛移交車主方并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明手續,由車主方進行維修和保險理賠。在修理期間,租賃方將承擔日使用金100%的停駛費用。并承擔20%的修理費。
3、由于租賃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租賃方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租賃方應承擔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40%車輛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六、擔保條款
擔保人就租賃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有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字方能有效。
2、如租賃方租賃車輛到預定租車日期仍未將車還回車主方,在不拖欠車主方使用金的情況下,雙方將認可為續租,合同期限將自然延續,租賃合同全部條款有效,終止合同以交車簽字時間和日期為準。
八、合同及附件
《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車主方、租賃方各執一份。
十、租賃方須知
為了車輛的安全,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您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注明的駕駛人員外,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租賃的車輛,否則,租賃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
2、您租賃的車輛在云南省界以內地區使用,如確需出省須交納10000元(會員為5000.00元)押金,經車主方同意后方可出省,出省車輛每天加收50%,未經車主方同意單方跨省界出省的每天加收100%。
3、如果租賃方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應立即停車并與車主方聯系,如未與車主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將由租賃方承擔。
4、如果租賃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您不得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修理廠家進行維修。
5、車主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6、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車況以離場時的《車輛交接單》為準。
7、若在租賃期限內拆動車輛的里程表及其它部件,須交付給車主方20xx.00元賠償費。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租賃方承擔。
8、禁止超重載物,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易碎、易腐蝕物。如違反以上條款,一切責任由租賃方承擔。并收取1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必須使用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和責任完全由租賃方承擔。
10、車輛以24小時為一天,月租以30天計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汽車借車合同范本 篇3
出借方(以下稱甲方):
承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議一致,特簽本合同。
第一條:機械設備名稱 數量 ,車號:
第二條:借用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為止。
第三條:借用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和使用
借用機械設備在租賃期內乙方負責燃油、所有輔油及日常維修、保養費用。
第四條:油車輛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一些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共一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后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汽車借車合同范本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當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國建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辦法》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簽署。各方當事人承諾恪守信譽,嚴格履行。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辦公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計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幣別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元,(小寫)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分期用款亦實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條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用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提款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視為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為準。提款是指從貸款賬戶劃款到借款人賬戶。
第六條 借款利率
月利率 _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則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七條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人賬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采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為: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一已歸還本金累計)x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為單位計算。
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貨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賬戶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借款擔保
(一)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
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
2.抵押方式擔保;
3.質押方式擔保。
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三)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并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障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四)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布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第十一條 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六)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七)貸款人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及其違約處理
(一)借款人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和違約金。
2.乙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
3.借款人的財產或質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凍結、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違約發生后,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償;
4.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5.從借款人和/或保證人任何賬戶扣收全部貸款。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貸幣與貸款貨幣不同,貸款人有權按當日外匯掛牌價算成貸款貨幣清償貸款;
6.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計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該部分利息按月計算復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貸款人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計收利息;
9.貸款人對逾期貸款向借款人按每日萬分之四收取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任一當事人的通知須按第一條所列的地址進行。任一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須事先通知其他當事人。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請書、提款通知書和其他貸款人認為應成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人全稱:(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 行(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
小汽車借車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并選定車型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元,車輛租賃抵押金元,每月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日起將車型為,車號為A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