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通用18篇)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營業執照注冊號: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X大廈”寫字樓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的地址、面積、用途
1、物業位置及面積:XX市路號XX大廈”第 x 層,建筑面積 平方米。
2、租賃用途: 辦公 。
3、乙方承諾,租賃該租賃物業作 辦公 合法使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處理好相鄰關系。如違反合法性使用規定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租賃物業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按現狀將物業及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已確認乙方充分了解租賃物的現狀及法律屬性。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為乙方提供 / 天(從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的裝修期間,該期間內免收租金。
3、其他約定: 無 。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交納 元整(¥: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并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據。租賃期限屆滿后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憑收據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2)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否則此類款項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3)乙方存在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違約金。扣除后,乙方如繼續租賃須在三日內重新補足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租金、其他費用、履約保證金及其支付時間和方式
1、租金標準:租賃面積(建筑面積): 平米,租期為 年,每年度租金細則如下:
2、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采用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的方式,乙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租金按 年 結算支付,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后 3 日內支付第一期租金:在下一結算期前的第 30 日前預付下一期租金;合同期內如甲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乙方。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3、其他費用
按時足額繳納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及衛生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租賃房屋交付
(一)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履行保證金后,應于當日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因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及裝修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支付租賃物業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招租時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移交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
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六條、租賃房屋收回
(一)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該租賃物業,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10日內無條件將租賃物業歸還甲方。
(二)乙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租賃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三)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四)甲乙雙方現場驗收交接后在《房屋及附屬設施現場移交清單》上簽字蓋章,甲方收回房屋。
(五)甲乙雙方結清各自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后,甲方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不計息)。
第七條、物業裝修及維修
1、乙方租賃物業內裝修由乙方負責,在裝修前,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審批,經甲方簽字且經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備案確認后,方可進行裝修,經確認的裝修方案及內外裝修效果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裝修前,須簽署《X大廈物業裝修管理規定》并交納相關費用。
3、乙方須在甲方書面確認裝修方案及內外裝修效果圖后的 10 天內進場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時,不得破壞房屋結構,所用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防火和環保等方面的要求。裝修過程中需要上報消防等有關部門批準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并自行承擔相應費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對租賃物業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租或乙方擅自單方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違約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租賃物業內的裝修,甲方對乙方進行的裝修不予補償。
5、在租賃期內屬原房屋質量造成的損壞或自然損壞的均屬于甲方維修范圍,由甲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
6、因乙方使用損壞的部分(含乙方自行裝修的部分)及乙方自己使用的耗材,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約收取租金權利,甲方足額收到租金后應乙方要求可在 10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合法發票。
2、甲方確保租賃物業符合法律法規及政府有關政策,系合法建筑物,并保證甲方享有合法的出租權。
3、對乙方依法依約使用租賃物業享有監督權,但不得影響與干涉乙方依法行使經營權。
4、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業符合約定的用途。
5、甲方應當履行租賃物業的維修義務,確保租賃物業的使用安全性。如存在安全隱患,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時維修。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6、甲方保證租賃物業在交接時所有硬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正常供水、供電需求)正常運營。若屬工程、設備供應商的責任和硬件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并及時處理,交付使用后出現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7、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及時提供政府部門要求的相關材料。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乙方應做好經營安全防范工作,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治安、消防和物業管理制度,不得從事傳銷、賭博等違法經營活動,愛護公共設施。乙方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經濟債務糾紛及其他糾紛等,與甲方無關。
2、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3、按與物業服務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按時足額交納出租物業的相關費用。
4、在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物業擅自轉租給第三方或者變相轉租,不得以租賃物業的經營使用權進行抵押擔保、抵債償債。
5、乙方不得擅自實施改變房屋結構的裝修,如因經營確實需要,在不影響建筑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才能改造。一切未經甲方同意的改造行為均屬違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及時整改。
6、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十日內將租賃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給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租賃合同的有關約定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的,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意見后可以解除合同。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的;
(3)因國家或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于甲方將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乙方時立即生效,本合同即時解除。如乙方有異議,應在五日內行使異議權。
(1)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2)逾期達15天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包括補足履約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應繳各項費用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抵押、抵債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并且未按照甲方要求和期限整改完畢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租賃物業用途的。
(6)利用該租賃物業從事非法違法活動、違規行為或存放危險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7)未能處理好鄰里關系導致甲方被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8)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租賃物業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或其他權屬問題,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租賃物業的;
(2)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租金的 0.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因乙方違約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納的履行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的場地裝修費甲方不予補償,解除合同之后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間的租金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因甲方違約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退還乙方交納的履行保證金之外,對乙方的場地裝修費應予適當補償,還應返還解除合同后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間的租金給乙方,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4、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雙方的函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以直接交付、張貼或郵寄(若收件人拒收,視同為送達)方式送達。以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可采用南寧日報公告的方式送達。
2、甲方的通訊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3、乙方通訊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4、如一方通訊地址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照原聯系地址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及函件,視為有效。
5、甲、乙各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或政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簽訂本合同同時,乙方須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簽署《X大廈物業管理協議》。
2、甲乙雙方法人變更不影響本合同履行,由變更后的法人承繼合同全部權利及義務。
3、為明確并加強本出租房屋租賃期內的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經營及消防工作管理責任書》。
4、其他特別約定,詳見以下附件: 無 。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
稅)復印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HDHG-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北京紅都集團公司紅都物業管理中心
承租人:
北京紅都集團公司紅都物業管理中心(下稱“甲方”),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的公司,總部設在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8號;(下稱“乙方”)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的公司,在京注冊辦事處設在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于二零 年 月 日立此合同, 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所租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位于中國北京市東城區安德路甲61號鼓樓紅都商務中心第 7 層的房屋(建筑面積467平方米),作為辦公房(下稱“所租房屋”)。所租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結 構:
樓層配套: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復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復印件與原件一致。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交付日期與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起租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本時間段內租金。
2.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 年 月 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調整時具體情況進行協商確定,租賃期滿后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3.2 乙方應于每(季/月/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滯納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 方式支付房租。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房租后,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日常使用設備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于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墻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及裝修要求
5.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屬于甲方維修范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于此范圍,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5.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4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6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需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房屋返還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 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若雙方另有約定的,遵循約定。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6.3 屬于乙方的家具、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如不按時搬離將視為遺棄,甲方有權對該物品進行處理。由乙方增加的裝修,乙方可以拆除,但如拆除則會造成室內裝修破壞(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墻、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后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的,乙方不得拆除。雙方可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第七條 續租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和條件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續租,條件由雙方于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洽商另定,續租后所租房間的房租金額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有關租金條款。所存在缺陷較大,足以影響乙方使用或具有影響可能性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違約金,乙方自訂約之日至解除之日所花費費用,由甲方補償。
8.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或有其他權利瑕疵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4 租賃期間,甲方無合法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8.5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8.6 租賃期間,乙方無合法理由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條 其他
9.1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所租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抵押,甲方如需轉租他人或抵押該房屋,應當提前 月書面告知乙方,并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元。
9.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并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復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9.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9.5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全部損失。
9.6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7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8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9.9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出租人:北京紅都集團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紅都物業管理中心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零 年 月 日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擁有的“”層 號房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寫字樓地址及狀況:
1、租賃地址:層號房,房中建筑面積㎡。(具體見附圖)
2、該租賃寫字樓為毛坯房,乙方使用該租賃寫字樓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其中免租期為自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間水、電、電話、衛生治安費、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寫字樓租金: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以后每年租金按前一年每平方的基數每年遞增1元/㎡。(第一年租金元)
3、付款方式:租金按 現金支付,于每期末前10日內繳納下期租金,甲方收款后給乙方出具收據。
4、押金:乙方須在簽訂本租賃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作為押金,本租賃合同終止后三日內經驗收乙方沒有損壞租賃寫字樓的,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租賃期內的水、電、電話、衛生治安費、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停車費由乙方支付,日常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屬房屋本身質量問題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但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經營活動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5天;
(4)連續兩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 償;
2、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電話、衛生治安費、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停車費等費用;
3、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4、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將乙方租用的寫字樓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除在本合同二(6)條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乙方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如乙方在租賃期間提前終止本合同,所交押金將自動轉成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5、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如租賃期滿后,甲方房屋不再做出租用途,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6、乙方使用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裝修租賃寫字樓的裝修方案須征得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8、乙方不得違反“東方國際商務港”《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物業管理制度》,若乙方違反的甲方或吉湖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賠償甲方損失,并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乙方所租賃寫字樓入住時水表為 噸(入住后使用公攤水費),電表為 號電表底數 度。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附圖一張(每份共4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時間: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于______年 月 日訂立位于北京 大廈 座 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于 大廈 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租期 個月,自____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個月的免租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 管理費: 電話費: 車位租費: 衛星天線費: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家具、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為 元,即(大寫) 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預付,乙方須在每 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開具 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為租賃押金(相當于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后,向乙方提供可作為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后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后,將租賃押金余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稅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采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周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 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并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后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并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稅費,并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周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并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并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后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并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為使該房產處于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周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后,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并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并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為準,并采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后即視為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于管理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見證人: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XX39號綜合寫字樓內第9層914室,出租面積為79.55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二、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1 年,從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其支付時間
1、房屋租金費用按人民幣每月 20 元/平方米計算,管理服務費按每平方米人民幣每月2元/計算,共計1750.1元/月(大寫:壹仟柒佰伍拾元壹角)
2、辦公室水費:按每月實際消耗總量,與綜合樓各部門按面積分攤支付其費用。
3、電費:4樓所有辦公室電費掛總表計費,各辦公室按設備功率大小分攤電費,公共部分電費由4樓各個部門按面積分攤。
4、上述費用以每月為一結算支付周期。每月5日之前,乙方支付上月水電及房屋租金。房屋租金不足半月按半月收取,超過半月按整月收取。
五、保證條款
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租賃期間,如屬于此房屋原結構部分出現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如原結構或設施屬人為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費用。電燈等易耗材料,如有維修更換需要,由乙方負責材料費用,甲方免費更換安裝。
六、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七、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積極配合管理服務費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采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管理服務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九、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管理服務費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管理服務費理機 制定的管理服務費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并導致不能正常運轉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大廈______層(全部面積),甲方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乙方享有對共有通道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2.出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一。
4.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出具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留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4.租賃協議滿期,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延長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協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總額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為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須出具稅務機關或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給乙方,無合法有效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該物業所占土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費。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標準為______元/月/㎡,月物業管理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金額為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調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年空調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取暖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年取暖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4)電費。
甲方為乙方安裝獨立的電表,以電表實際示數結算,電費標準為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核實電表示數,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支付。
(5)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協議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證金,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和責任的擔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及費用超過十五日,甲方屆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工作所須的資源及服務),乙方應承擔實際占用所租房屋期間發生的租金及費用和逾期付款違約金。
3.在本協議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協議后,乙方按時并完好的交還所租房屋及繳清所有款項及費用后______日內,甲方應將保證金或保證金余額(如有)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逾期則應按逾期時間比照銀行同期利率給付利息。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協議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在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經雙方協商后解決。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辦公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辦公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障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間及所租房間的鑰匙,并使所租房間處于空置、可使用狀態。
2.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
3.甲方負責大廈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及設備的完好,進行公共區域24小時的安保服務。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協議的,應支付乙方本協議租金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6.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7.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協議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按時繳付協議、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開展辦公和商務活動的權利。
3.乙方可雇傭其它清潔衛生人員進入大廈,但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間內存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
6.乙方在所租房間內的一切經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
7.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9.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協議總租金_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11.乙方在租賃期間進行的商務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法律及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影響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______個停車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費使用6個停車位,在甲方停車位緊張時,甲方保障乙方______個收費停車位,收費標準為______元/車/月,另提供______個免費停車位。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申請電話中繼線、中繼連選和寬帶上網的手續,疏通電信局的關系,保證不因上述問題影響正常的入住時間和乙方業務的開展。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的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 ____________(甲方)同____________(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暖氣管道 [ ]
二、空調 [ ]
型號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器 [ ]
型號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寫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寫樓的位置和面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于的,作為之用,合計建筑面積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方將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租賃期滿,乙方如愿續租,應于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并賠償乙方相當于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后,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并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并賠償甲方相當于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后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并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筑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后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于進場裝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后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于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后,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并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筑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元/月(大寫:)。日后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后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后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免租期及裝修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個月為免租期,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并不適用于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于免租期屆滿后,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墻。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元人民幣(大寫:)。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后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后,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范并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并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并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范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準的業務范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于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墻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墻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并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并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后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1、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后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并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表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附件:1、乙方租用場地建筑面積平面圖。
2、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表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區 街 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地址: 市 區 街 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 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 坐落 市 區 街 號的 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 層 型 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條 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于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墻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 年。甲方須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準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準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 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于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后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 乙方應于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 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于租賃期滿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于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后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余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于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準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后,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后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并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表或無分電表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表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墻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 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于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雇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該物業免于受火災、水浸、風暴、臺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準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并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雇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墻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占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并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并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該物業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將余額退還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后,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并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后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 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后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后,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并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愿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9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廣州格蕾斯商務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天 河區天 河路 230號萬菱國際中心47樓出租給乙方作辦公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享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議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注: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 (月、季、年)的第 二十 日前按 現金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乙方在租賃期間,履行約定義務無誤的,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后依照合同約定將保證金無息退回乙方。乙方在租賃期間存在違約行為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于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聯系地址、電話并保證上述資料真實合法(若為公司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等證照),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將上述場地用于工商注冊的,合同終止時須報房管局、工商局、國稅、地稅并辦理公司地址變更。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后另行招租,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如乙方已繳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并無違法行為,將租賃地址變離大廈地址、全套證照變更完畢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乙方搬遷后十五天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還乙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在房屋的外立面或公用部分增設公司廣告、招聘、產品廣告,乙方擅自增設的,甲方有權制止并要求乙方拆除,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及其它應由甲方代繳之費,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繳金額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拖欠租金或其他應繳之費十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招租,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租賃期屆滿,如乙方繼續租賃,應在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先簽訂續租協議,經甲方同意,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乙方無意繼租的,乙方應于期滿或合同解除之日起兩日遷出該租賃房屋,將該房屋所有鑰匙及甲方在屋內擁有的設施設備完好無缺交還,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理。乙方逾期不搬遷的,乙方應承擔逾期期間的租金及月租金百分之三/日之違約懲戒金;逾期不搬遷超過5日的,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它損失的,乙方應一并承擔。 第八條 其它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乙方之損害行為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一并承擔:
1.乙方未能繳足租金或其他應繳之費的,經甲方短信或電話通知催繳上訴款項,乙方在10天內仍未能繳足的;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處罰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分租的;
第九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 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未盡事宜及上述內容有變化時,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糾紛司法管轄地為租賃物所在地。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絡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 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 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并將剩余(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等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于東山大道卓越廣場B座 的套房 110 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為辦公場所。
二、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一次性付給甲方押金 元(不計息)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一次性無息退還。
三、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季度預付的租金。以后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納租金。從計租之日起,物業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寬帶費、停車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計租之日為 年 月 日開始。租金每季度為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采取按每個季度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給甲方,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租賃期滿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續租第 年起租金按不高于3%-- 5 %遞增。
六、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合同期間,乙方保證房屋結構及其裝修飾物完好,不任意破壞,造成破壞的愿意修復原狀并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不續租時也必須完整無損交付給甲方。如有毀損要按甲方要求恢復或清理干凈。退租時及時搬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處理。
七、租賃期間,不得改變房屋用途,安全問題由乙方完全自負并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和樓紀樓規,不得影響鄰里生活、辦公,不得在本租房內進行從事違法違紀和危害社會公德活動。
八、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九、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又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甲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又不續租給乙方的,甲方除退還給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補償乙方壹個月租金。
②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扣收押金。
③租賃期間,如一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償金。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乙方裝修:1、按物業的規定提供裝修圖紙一式兩份,裝修期間的物業水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2、水電布局要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同意的方案、才能施工。3、乙方不續租退出時不破壞裝飾裝修,如有破壞必須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凈。4、第一次裝修期間不收租金。
十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簽訂): 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2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大廈______層(全部面積),甲方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乙方享有對共有通道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2.出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一。
4.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出具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留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4.租賃協議滿期,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延長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協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總額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為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須出具稅務機關或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給乙方,無合法有效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該物業所占土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費。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標準為______元/月/㎡,月物業管理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金額為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調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年空調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取暖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年取暖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4)電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度,年電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外22號泛利大廈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m2,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
2.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租期
1.租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租金
1.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于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應于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場地作為乙方公司經營辦公場地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寫字樓狀況、內部結構、外部環境:
(1)寫字樓地址:上海楊浦區 路 號 室。
(2)面積: 平方米
(3)甲方負責辦公用電、生活用水接到各使用點,甲方負責為乙方分別安裝獨立的總水表、總電表各一個。并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的水電正常使用。
(4)甲方保證其擁有出租場地的合法出租權。在乙方租賃該處辦公場地合同期內,由產權引發的一切糾紛,應由甲方負責。
二、租賃期限:
(1)辦公場地租賃期為1年,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同等價格的情況下,乙方對該辦公場地享有優先租賃權,乙方需在期滿前2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租。
三、租賃費用計算:
(1)辦公場地租金按每月 元,年租金為 元計算。
(2)甲方提供給乙方場地包括地面建筑物、地面附作物及地面設施等范圍。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應按時繳納電費、水費等相關費用。電費按上海市物價局核定的雙流分類綜合電價執行;水費按上海物價局標準收取。
(2)房租支付方式為:乙方每月低交付次月房租給甲方。
(3)如乙方未按時付費,甲方將按所欠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對逾期在五天以上的,甲方將對乙方辦公場地停電停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對逾期在一個月以上的,甲方可終止合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約定:
1、在不影響辦公場地總體布局,不影響建筑物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可按乙方提出的房間改造裝修,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交付給乙方使用的辦公樓、水電設施、空地及基礎設施應保證完好,如不能正常使用應由甲方負責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若遇國家建設需要引起乙方搬遷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甲方租金之剩余部分。
4、乙方應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積極配合當地政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乙方租用經營期間辦公場地的一切安全工作都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安全工作的一切責任。
5、乙方利用該場地辦公經營,須依法在雙流申辦工商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在上海市解繳稅收,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屬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三個月的租金。
3、乙方的違約責任:
A.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三個月的租金。
B.修復或賠償由于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壞或直接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1、法院提起訴訟
2、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大廈______層(全部面積),甲方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乙方享有對共有通道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2.出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一。
4.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出具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留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4.租賃協議滿期,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延長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協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總額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為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須出具稅務機關或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給乙方,無合法有效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該物業所占土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費。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標準為______元/月/㎡,月物業管理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金額為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調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年空調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取暖費。
標準為______元/季/㎡,年取暖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4)電費。
甲方為乙方安裝獨立的電表,以電表實際示數結算,電費標準為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核實電表示數,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支付。
(5)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協議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證金,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和責任的擔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及費用超過十五日,甲方屆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工作所須的資源及服務),乙方應承擔實際占用所租房屋期間發生的租金及費用和逾期付款違約金。
3.在本協議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協議后,乙方按時并完好的交還所租房屋及繳清所有款項及費用后______日內,甲方應將保證金或保證金余額(如有)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逾期則應按逾期時間比照銀行同期利率給付利息。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協議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在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經雙方協商后解決。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辦公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辦公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障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間及所租房間的鑰匙,并使所租房間處于空置、可使用狀態。
2.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
3.甲方負責大廈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及設備的完好,進行公共區域24小時的安保服務。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協議的,應支付乙方本協議租金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6.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7.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協議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按時繳付協議、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開展辦公和商務活動的權利。
3.乙方可雇傭其它清潔衛生人員進入大廈,但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間內存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
6.乙方在所租房間內的一切經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
7.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9.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協議總租金_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11.乙方在租賃期間進行的商務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法律及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影響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______個停車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費使用6個停車位,在甲方停車位緊張時,甲方保障乙方______個收費停車位,收費標準為______元/車/月,另提供______個免費停車位。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申請電話中繼線、中繼連選和寬帶上網的手續,疏通電信局的關系,保證不因上述問題影響正常的入住時間和乙方業務的開展。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的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 ____________(甲方)同____________(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暖氣管道 [ ]
二、空調 [ ]
型號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器 [ ]
型號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6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_____廣場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積:該房屋位于 市____路__號“_____廣場”產權標識 __層 號房(實際標識 座 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寫字樓租賃合同二.租賃用途: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于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為:__ 個月,即自 _ 年 月 日起至 ____年 月 日止。免租裝修期為 _ 個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_____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上浮則不超過原租金的 __ %。
四、租金
4.1該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積計算為 __ 元/平方米(稅后租金),共計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采取按每 __ 個月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____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應于 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
4.3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帳戶支付租金給甲方:
開戶行:
帳戶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履約保證金
5.1履約保證金按壹個月租金標準收取。
5.2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后,乙方應于 _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計: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證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據。
5.3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
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房屋裝修
6.1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申報,并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入場施工。如涉及改變房屋結構、原有消防布局等裝修,乙方則須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批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實施裝修。
6.2乙方所有裝修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遵守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3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7.1甲方確保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有抵押或債務糾紛應向乙方明示。簽定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國土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并將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應出示購房合同原件。
7.2甲方應于_ __年 __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托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7.5甲方委托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項的協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第一種 。
①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為乙方變賣、保管、賠償等責任。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八.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8.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8.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8.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8.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并恢復原狀。
8.5甲方或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采取避險措施時,乙方應積極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8.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8.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提供該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壹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并追收所欠費用。
10.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4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時代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0.5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并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后)。
10.6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一.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通知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為已經充分送交:(1)專人遞送;(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3)通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為有效送達:(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郵件,在寄出七日后視為送達;(3)通報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文發出之日期視為送達。
十三.其他約定
甲方簽定本協議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證以及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則乙方有權延遲支付保證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若由于甲方未能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復印件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且賠償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共5頁,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1、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表或房產證復印件(含平面圖) 2、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提供: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證件號碼:
簽 字: 簽 字:
日 期: 日 期: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雇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雇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范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于裝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并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于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范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并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后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后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于承租期結束后的十五日內一并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并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于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范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后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于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志。若乙方經甲方批準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并協助該設計方案盡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復。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墻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墻、建筑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并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并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后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布由于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并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后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愿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后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并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并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于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衛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并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于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并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制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制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征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并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凈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于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并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并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于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并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后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采用書面形式發出,并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后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后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于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北京市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 房
地產(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事宜,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并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租賃物之概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物業位于 ,
用途為 性質,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作寫字樓辦公室之用,共計 平方米。租賃物業現狀及其他情況: 按現有狀況出租(場所內物品清單見附件) 。
二、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須在20xx年 月 日前交付給乙方使用。
三、 租金及租金的繳付
1、年月年月 元/月(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
2、每月繳付租金一次,乙方應于每月的1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當期租金,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則順延。
3、為保證乙方合理履行本租賃合約,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繳交人民幣 元(相當于首月租金的兩倍作為租賃保證金 元及第一個月的租金 ),且該保證金不計利息。租賃期滿后如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依約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對租賃物及公用配套設施檢查無損并在乙方未拖欠租金且結清所有費用后15天內,甲方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銀行賬戶繳款。若甲方賬戶有更改應該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否則因甲方賬戶取消、錯誤、更改等原因而導致乙方逾期繳納租金,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租賃物修繕事宜
1、甲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投資對租賃物進行裝修,租賃物內現有設施按合同附件清單為準。在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卸亂建。如乙方需要對租賃物室內進行裝修及其他加(擴)建工程,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所進行的施工不損壞建筑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可予允許,裝修費用及其他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須承擔租賃物的管理和日常保養、檢修的責任,如因乙方使用租賃物不當或人為疏忽管理造成租賃物及附屬配套設施損毀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如屬建筑物本身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必須及時修理,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期間,甲方不收取該期間的租金。
3、租賃期滿乙方退還租賃物或雙方依約提前解除合約時,乙方將租賃物及附屬配套設施交還甲方,對室內固定不移動設施(水電、消防、通訊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應在合同終止當天將室內移動物品清理完畢,逾期不再清理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五、租賃期間有關費用的承擔
1、租賃期間,該租賃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水電費、電話費、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等政府部門收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租賃稅由 方承擔。
六、本合同續期
租賃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該租賃物的,按甲方的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租賃優先權。
租賃期滿后,甲、乙雙方未另行簽訂續期合同但乙方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的,乙方仍應按時繳付租金,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盡義務之條款繼續有效。
七、合同變更及解除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須變更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予變更;雙方確須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約定處理。
2、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且必須履行以下義務:按時將租賃物交回給甲方使用,清償的租金及其他本合同中約定的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3、甲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必須履行以下義務:退還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乙方在甲方退還保證金五天內將租賃物交回給甲方使用。
4、如乙方在租賃物內發生的財物被盜、人身傷害或其他意外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變更、解除或租賃物毀損及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期間,因政府城市規劃和建設發展需要征用租賃物的,甲方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甲方應一次性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無條件收回上述租賃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租賃用途,或擅自改變、損壞房屋結構的(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2)乙方或乙方轉租的第三人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應繳費用(水電費、租賃稅等)達15天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無條件收回上述租賃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證金予以退還,甲方還需另外向乙方賠償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1)甲方的租賃物出現使用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超過1天的;
(2)因甲方原因導致租賃物被查封、關停使用。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賃物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以下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