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精選19篇)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車輛;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座的車輛,允許載人數為人(不含司機),超過該人數,司機有權拒載,否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負責。
二、費用:共__元
三、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大概行程進行報價,如甲方實際用車,超出原計劃,需根據新的行程計價,否則乙方司機有權拒載。在用車期間,甲方需負責乙方司機的食、宿(二天以上)問題。
費用不含:所有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
2、為確保雙方權益,甲方在確定用車時(用車前),至少支付給乙方50%保證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車,保證金不予退還(未付保證金個人或單位,確定用車,臨時變更,取消或改用車日期,需支付車款50%做誤工費)。
單接送用車,甲方預約侯車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否則每小時另支付司機加班費¥100元;乙方司機按預約時間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遲到不能超過15分鐘),否則視乙方違約,扣除¥100元,超過50分鐘(非人為造成,如:道路嚴重堵塞、天災人禍、車禍等),將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協議租車價)。
3、出車事宜,由甲方統一合理安排,但鄭重聲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車,作為非法用途,不得載易燃物品;不得強迫司機做違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載(超過汽車座位人數),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所造成法律、經濟問題,由甲方承擔。
4、乙方駕駛員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需按時待令派遣;必須遵守司機駕駛條例,有一定的職業道德。
5、乙方負責合約期間,汽車行使中(客人在車上)的人生意外保險,顧客離開車輛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負責。
6、合約期間,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如:強迫司機行為造成的,甲方人員駕駛丙方汽車造成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參與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乙方有義務從中調解。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簽租用合同。
五、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
電話:
出租方:(簽章)
地址:
代表人簽字:
日期:
代表人簽字:
電話:
地址:
日期: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基本情況:(明確車輛名稱。型號。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和用途:
租賃期限:租期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用途:
三、車輛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車每天__元,每月為__元,共計__元,從車輛交付之日起計算,租用期滿結算。
五、車輛的維修:
租賃期間,車輛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因維修車輛而影響承租人對車輛使用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車輛的維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時安排維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車行維修,費用仍由出租人承擔。
六、車輛保險:
租賃期間,出租方負責辦理車輛保險,并將保險合同交付承租方作為出險后的索賠依據,出租方辦理保險類種應至少包括:車身險。按最高額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如車輛出險,出租方應及時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
七、車輛的保管:
租賃期間,車輛由承租人負責保管,但維修期間除外,車輛停放于出租人處或出租人指定場所也除外。
八、租賃期間車輛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出租人轉讓出租車輛,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本合同對受讓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承租人將出租車輛轉租,應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輛調回,否則將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額賠償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支付該期間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損失,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車輛自身原因造成車輛毀損,承租方不承擔責任,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減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車輛因被盜搶滅失,由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約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車輛的行駛證。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待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時間: 時間: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租車及旅游汽車公司的經營行為,共同維護甲乙雙方和游客的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旅行社條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運及旅游客運站管理暫行規定》,就三門峽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車輛制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原則上"一車次一合同",也可簽訂長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車輛時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司機食宿承擔等。秸稈飼料顆粒機書面確認文件沒有明確的內容,應以合同有關條款為準。
2、乙方接到甲方承運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確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如乙方沒有約定要求車輛,乙方應當積極幫助甲方聯系符合旅游客運運營條件的車輛。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經營線路的旅游客車。
4、如甲方要求,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但必須出具公司派車單和檢驗單。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并提前約定時間10分鐘抵達約定地點等候。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或一日內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增加的費用應計算在包車費用之內。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0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承運車費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結算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發票等有關票據。
9、違約責任:
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又不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缺少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秸稈飼料顆粒機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又不在24小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承運車輛,不使用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承運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標準低于約定標準的,實際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實際價款差額,并支付約定價款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承運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承運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在使用車輛時,嚴禁超員。乙方有權提出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人員應引導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車,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車輛設施損壞的,由甲方負責。如游客發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車線路,乙方有權另行收取合理費用。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后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三門峽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請求調解或向三門峽市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特別約定: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4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5
承租方(甲方):x11201、1301班出租方(乙方):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人(不含司機),出車時間x年07月05日全天。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租金為元。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約定時間準時到約定處待令派遣。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制度,服從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付。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6、甲方應按時結算租金并足額兌現。
7、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8、甲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汽車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北京康川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用車信息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將甲方人員按時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用車行程和車輛型號,乙方及時備妥車輛。
2.車輛
2.1車輛技術等級為一級;
2.2車型: 紅旗、奧迪、GL8、奔馳面包車、奔馳S級轎車
3.司機:乙方司機應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
4.聯系方式
4.1甲方聯系方式: (聯系人: )
通訊地址:
4.2乙方24小時聯系電話:
二、費用及支付:
1.紅旗500元/天、奧迪700元/天、GL8 700元/天、奔馳面包車800元/天、奔馳S級轎車(視車型不同而協商價格)。
以上收費為北京市市內商務用車價格,每天8小時,100公里之價格。如有旅游及長途用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適當調整車輛及價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為每月1號和15號兩次,該費用含停車費、油費、司機、保險費用;
三、保險:
乙方負責合約期間甲方人員乘車時的人身意外保險。
四、責任:
1.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約外,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北京康川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8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 ,車牌號為 ,必須使用93號汽油。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承租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四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五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承租方租車時須交納押金及交通違章保證金共計1000元人民幣,租車結束在五個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六條 車輛保險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協議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八條 協議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河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九條 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總共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稅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四、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將租用乙方小轎車1部,具體協議如下:
一、租用時間:20____年6月____日到20____年6月28日
二、租用車型:小型客車(東風本田思域)
三、租金:人民幣4800元(大寫:肆仟捌百元整),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需準確提供用車計劃安排(如:用車時間、地點和所需要的車輛)。
五、乙方責任和義務
乙方需肩負起遵守國家有關的各項規定(行業、交通法規等),凡因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操作流程或各項法規造成的人身安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應負全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
六、違約責任: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甲方,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鑒字:
乙方鑒字:
時間: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1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 ,車牌號為 ,車架號為: 必須使用93號汽油。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1、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
2、租金單位為元/天。預收租金保證金元(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承租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四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出車時行程表數 公里)
第六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承租方租車時須交納押金及交通違章保證金共計 元人民幣,租車結束在五個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七條 車輛保險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2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河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駕駛證號:
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2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1、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并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并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確認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規定。
2、當乙方接到甲方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雙方確認,雙方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經公安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車輛駕駛員應是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并有豐富駕駛經驗及技能的人員,足額辦理了乘員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目的地經營范圍的旅游客車。
4、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輛保險單;
(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4)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規費繳訖證;
(6)山東省營運車輛駕駛人員上崗證書;
(7)其它有關資質證明。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租車費用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每結算一次,并開具發票。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訂車單復印件和結算單。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后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東營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 ,車牌號為_ ,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租金及其他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本車狀況:車況良好,證件齊全(行駛證、營運證),
附屬設備齊全(頂燈、備胎、千斤頂、三角警示牌、滅火器、隨車工具)。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租賃期間因車輛而產生的糾紛和法律訴訟,甲方有義務協從承租方解決,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7、保證所租車輛無違章記錄、無抵押,質押及其他租賃關系。
8、油補歸出租方所有。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在車輛租賃期間承租方因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需要維修的,需到出租方指定的修配廠修理,修理結果達到出租方滿意為止。如因修理部件需要更換新部件而發生爭議,以換新件為準;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變動、添改、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車輛行駛滿5000公里,承租方應到指定修理廠更換發動機油、三濾、齒輪油一次,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5、按時參加運管部門組織的各項培訓及各種公益活動。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交強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及車輛損毀,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 出售、抵押、質押。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 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借任何第三者使用、轉租給第三方,以及參加競賽、
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3) 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汽車承租方:
擔保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
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
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簽字)
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用方) 營業執照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乙方所借的車型為別克gl8,車牌號為京N279Q2,發動機號必須使用 92 號汽油。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當日照片和乙方試駕后簽字確認為準。
第二條 借用期限及押金
甲方自20xx年10月15日12時起,將所借車輛交付給借用方使用,至20xx年05月15日19時前收回,在甲乙雙方指定地點交接車輛,車輛押金為10000元。如超過20xx年05月15日歸還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借用車輛在借用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借用車輛于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4、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乙方足額押金之后,將所借用車輛交付乙方。
第四條 借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借用期間擁有所借車輛的使用權。
2、借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借用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借用期間的油料費用。在借用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借用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 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借用方承擔。
5、乙方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交接時的車況相一致,并經甲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借用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6、必須承擔因乙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七條 借車押金
1、借用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足額押金 。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借用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押金歸還給借用方。
3、借用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10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借用期間無違章記錄即當日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甲方為借用車輛辦理了交強險和全險。全險的費用在租賃期間由甲乙雙方各負擔一半。如果甲方在租賃期間沒有辦理上述保險,車輛出現的所有事故及第三者事故由甲方負擔。
2、車輛在借用期間內甲方辦理了交強險和全險,如發生保險事故,借用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及甲方,甲方屆時應協助借用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借用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借用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借用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利用所借車輛從事犯罪活動,本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將所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7
賣車人(以下簡稱甲方):邊--,男,漢族,住榆陽區太白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車人(以下簡稱乙方):李--,男,漢族,住榆陽區,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就甲方所有的陜KT3077出租車賣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所有的陜KT3077賣于乙方,并且甲方的經營權與繼承權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該出租車的價格為肆拾陸萬伍仟元(¥:465000元)。
三、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前出租車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以及保險理賠款等由甲方負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后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及保險理賠款等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因政策性問題,車輛過戶手續在簽訂本合同時暫時不能給乙方辦理。待能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車輛過戶手續不能辦理期間,若出租車公司或城市客運管理辦公室以及有關單位需甲方本人親自到場協助辦理時,甲方必須無條件到場,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付款方式:分為三次付款,第一次--年8月3日付10000元定金,第二次--年8月4日付405000元,剩余款項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十日內乙方全部付清甲方。
六、在買賣出租車合同范本簽定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0元,如有任何違約情況甲、乙雙方適用定金罰則。本合同簽訂之后,出租車如有市場上的價格變動,甲、乙雙方都不能另行變動價格,都以本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價格為準。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和平的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以及中介人簽字和奈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中介人: 年 月 日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8
--貨車租賃有限公司租車租賃合同
出租方:--貨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
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
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
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
(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貨車承租人須知》、《貨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標準個人租車協議書 篇19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車輛租賃費每月元,租賃時間不滿半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滿半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甲方每月為乙方油卡存入統一規定數量油費,其他費用包括年檢費、養路費、車船費、保養費、修理費、保險費、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租賃費在年底統一結算。
三、協議期限為:乙方從年月日起將車型為,車號為號的車輛承租給甲方使用至年月日止。該車輛的起始里程為公里。甲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情況提前10天通知乙方終止租賃合同。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
五、乙方應聽從甲方車輛調動,在乙方人員不能擔任司機出車的情況時,如果甲方安排其他人員使用乙方車輛,乙方不得拒絕。
六、在車輛租賃期內,出現一切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內有使用乙方車輛的權利;
2、按協議約定如期結算車輛租賃費;
3、甲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4、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租賃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
5、如在核對里程與用油量發生較大差異時,甲方有權停止租賃乙方的車輛。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修理費、保險費、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2、乙方不準酒后駕車,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3、乙方應聽從甲方調配,無故不配合出車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在簽訂協議時為甲方提供完整的保險并交納材料復印件。
5、乙方每月30號將車輛里程數報甲方,以便甲方核對車輛里程與用油情況。
6、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車交給無駕駛證者使用。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平谷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時間: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