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承租合同協議書(精選5篇)
耕地承租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于尤溪縣中仙鄉長門村 自然村,四至界限:東與 為鄰,西與 為鄰,南與 為鄰,北與 為鄰。面積約 畝。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20xx年,從20xx年1月 日起至20xx年1月 日止。
第三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租賃費用:以上耕地租金每年共 斤干谷子或 元/年。繳納方式:于
每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當年租金。(谷子可按市場價折算成人民幣繳納)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五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耕地租賃示意圖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訂時間: 20xx年 1 月 日
耕地承租合同協議書 篇2
立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事因乙方為擴大生產向甲方租賃后遼山以作企業用地。經甲、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該耕地按租賃形式轉租給乙方作企業用地。通過商議特立合同如下:
一:租賃時間:三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35年7月30日止。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每畝每年按1200元人民幣計算。
乙方按一交五年租金(分別在20xx、20xx、20xx、20xx年的12月30日前繳納,2032年交最后兩年半)。
三:土地面積為 4.913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坐標圖紙界定,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四: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轉租給他方經營,未將轉租土地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將轉租的土地租賃給他方經營,不對轉租的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于租賃的土地上建設花卉生產科研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園藝植物銷售基地等。
六: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耕地承租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現將耕地租賃事宜簽訂合同事項:
一、租賃范圍和用途
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啟蒙加油站后,面積3畝的甲方耕地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魚塘。
二、年限
租賃期限為十年,從20xx 年10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13日止。
三、土地租金事項
土地租金以稻谷支付,每年總計支付當年新稻谷1000斤。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當年新稻谷。
2、甲方應保證在承租期內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權。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另行租賃該地塊且不得因人員變更影響合同執行。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當年新稻谷。
2、在租賃期內,乙方只能從事合同約定項目的生產經營(魚塘)。
3、在租賃期內,乙方無權對所租賃耕地進行聯營,轉租等行為。
4、乙方在該地塊的建設僅限于田埂加固,水、電設施,不能建設其他建筑物。
5、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甲方將該地塊租給乙方后,乙方在該地塊建設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7、與土地相關的所有補助歸甲方,與乙方無關。
8、承租期滿乙方將該地塊建設的所有設施完整移交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外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3、承租期間和承租期滿乙方將該地塊的建設設施破壞和轉移,乙方按市場價向甲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七、其他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承租期間,國家將該耕地用作其他建設的,該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耕地承租合同協議書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轉讓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事實:
1.轉讓人自愿將房屋承租權有償轉讓給受讓人;
2.受讓人經現場踏勘,并向開發商(XX村委會)充分了解該房屋的產權形態和相關的權利與義務后,自愿按現狀受讓。
雙方就房屋承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轉讓雙方
受讓人(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轉讓人(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
第二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 ”,房號:第四層東首房,建筑面積:180.4平方米。
該房屋系村開發的綜合樓,權屬登記由村委統籌安排,其業主以承租的形式對該房屋擁有相關權利。
第三條 房屋承租權轉讓對價
乙方將自己與XX村委會于20xx年12月21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書》所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轉讓給甲方,為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轉讓對價計人民幣: 壹佰肆拾伍萬貳仟元整(¥:1,452,000.00)。
第四條 付款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該對價計人民幣: 壹佰肆拾伍萬貳仟元整(¥:1,452,000.00)。
第五條 房屋交付
在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全部對價款的同時,該房屋的承租權隨之轉移為甲方所有,乙方把該房屋入戶門的鑰匙交給甲方持有,房屋以現狀移交。
第六條 關于承租人變更登記的約定
乙方協助甲方向XX村委會申請承租人變更登記,因登記產生的費用由甲方
承擔。
第七條 雙方的承諾
1. 甲方承諾:
合同生效后,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對價款,否則,乙方有權取消本房屋承租權轉讓,并且甲方須賠償乙方人民幣10萬元整。
轉讓成交后,甲方即不能以該房屋的產權形態、房屋質量等任何情況為理由要求乙方退房或經濟補償等。
2. 乙方承諾: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轉讓對價款后,同時向甲方移交該房屋。若乙方拒不移交該房屋或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不能實際行使該房屋的承租權時,甲方有權退還乙方該房屋,并且乙方除應立即返還甲方支付的全部對價款外,還需賠償甲方人民幣10萬元整。
自本轉讓成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主張對該房屋的一切權利。
第八條 轉讓成交的確認
合同生效后,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實現房屋交付,同時乙方向甲方移交該房屋的相關租房憑據《房屋租賃協議書》,即視為該房屋的承租權轉讓成交。
第九條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時終止。
第十條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樂清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見證人各執一份。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訂日期: 20xx 年 2 月 21日
耕地承租合同協議書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授權代表: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授權代表: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于兩間的廠房、設備、倉庫及生活用房(以下簡稱租賃物) 等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500平方米(設備清單見附表)。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模具加工, 由甲方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
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
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2年,即從20xx年7月25日起至20xx年7月25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 租金 。乙方自起租日起,前三個月每月承包金為貳萬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給甲方,在三個月后,乙方每月承包金為貳萬伍仟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4.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廠房、工人的生活用房及生產設備必須是完整的、可靠的、能夠正常運轉和使用的。
4.2甲方的模具鋼材及其他輔料可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可按照當月市場價格向乙方收取費用,按次結賬(15天內)。
4.3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備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出現重大的維修(維修費用在壹萬元的),甲方和乙方各承擔維修費用的50%。(或協商解決)
4.4甲方的市場信息有義務提供給乙方供其開發使用。
4.5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不得私自加工鋁型材模具。
4.6如果乙方在回收模具款遇到困難時,而該客戶與甲方又有生意往來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追回該項款項。
4.7乙方在承包期間,如設備確實不能使用而需要報廢的,必須通過甲方確認方可實行。
4.8乙方在承包期間所增添的設備歸乙方所有。如乙方在承包期滿后不再續包,乙方可以將所添設備自行帶走,也可作價賣給甲方,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
4.9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甲方必須月底結賬。
4.10甲乙雙方有義務保證對方的生產、生活場所不受外界干擾。如有一方的生產、生活場所遭到無理取鬧者的干擾,有責方負責全權處理完善。
4.11如果甲方在乙方所承包的生產、生活區域內,未經乙方允許存放的任何物件,如有丟失,乙方概不負責。
4.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用電、用水保證,甲方配合乙方在車間內安裝相應的電表,按每月得電度費計算后上繳給甲方。
4.13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日先交第一個月的承包租金兩萬元給甲方,第二月起按第三條執行。
第五條 財務
5.1由甲方現在的財會給乙方代辦理。也可自尋財會。
5.2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名稱《北鋁同益模具有限公司》和營業執照,簽銷售合同,但不簽采購合同。
第六條 合同解除
6.1乙方如未按期交納相應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2乙方有其他不當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