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精選16篇)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1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賃甲方豪沃牌貨車。車牌號為:
二、租賃期限:暫定________年。協議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風險擔保金40000元。
三、租賃費用:6000元月(大寫:陸仟每月)每年減免兩個月,每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車輛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風險擔保金總額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風險擔保金的50%。本協議到期后乙方須保證車輛完整無損歸還給甲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提供出租車輛,行車的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油耗、修理費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全部承當。
3、乙方在租賃期內所承運的各種物資,無國家違禁品,否則,因此而產生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并還應支付甲方的間接和直接損失費40000.00元。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經濟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同時,另行支付甲方間接和直接損失費40000.00元。
5、本協議到期后,乙方應及時歸還車輛給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則另行協商租賃的相關事項。
6、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造成損壞的,承租方應當修復原狀或賠償應和原車一樣。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9、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單位(人): (甲方)
承租單位(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因工程需要租賃甲方機動車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機動車輛的情況
第二條、承租方情況:
1、使用工程及地點:
2、使用用途:
3、擬訂進場時間:
4、擬訂使用期限:
第三條、租賃費用的組成與結算付款方式:
1、租賃費用組成:見上表。
2、結算付款日期與方式:
(1)甲方按 ( 年/季度/月 )結算,于 月 日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 天內付清租賃費用。
(2)、歸還時,甲方未結算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并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 天內付清租賃費用。
第四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要求提供符合安全行駛機動車輛的購車發票、出廠合格證、完稅證明、行駛證的復印件、年檢及保險費截止時間原件。
(2)、甲方應為機動車輛辦理年檢手續,負責機動車輛大修,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委派 同志,負責設備租賃期內的日常事務與乙方的聯系等工作,聯系電話: 。
2、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承租時須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進場的準確時間、地點;退租時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退租的準確時間與地點。
(2)、乙方在租賃期間指定 同志為代表與甲方聯系處理在租期間的有關問題。聯系電話: 。
(3)、在租賃期間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承擔機動車輛在租賃使用期間的正常維修及保養費用,承擔過路費、燃油、潤滑油、過橋費及養路費等。
(5)、乙方應按時支付甲方租賃費用。如不能按時支付,甲方有權收回機動車輛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
第五條、應明確的事項:
1、所租機動車輛的保險費由 方承擔。
2、設備在租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保險賠付除外)由乙方負責。但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起租時,甲乙雙方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明確機動車輛的相關資料及隨機配件與工具,并將交接手續與合同上報物資部審核備案。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七條、糾紛處理: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時,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自行解決,可由上級主管部門仲裁或上訴至我方企業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裁定解決。
第八條、其它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退租付款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積極支持x郵政儲蓄銀行的改革和發展,加快金融業務發展步伐,促進x郵政企業最大限度地減少車輛購置投入,有效防止浪費投資現象的發生,根據省行的相關精神和要求,甲方同意將自有汽車(附有效車輛行使證一份)一輛交付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經雙方協商,就資產使用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所有的資產:x 汽車一輛。
二、資產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無權變賣、出售。使用期間,乙方應限額承擔該車所發生的油耗、維修、保險等車輛使用費,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
三、根據互利、互惠的原則,乙方在協議租賃使用期間按每公里 .5元計算,每年支付甲方資產占用費不高于30000元。
四、租賃期滿,乙方如未支付甲方資產占用費,甲方有權向地方仲裁機構申請民事仲裁。
五、為確保安全生產,防范安全隱患,甲方在資產租賃期間原則上不得長途駕駛,同時,協議租賃有效期內租賃資產所發生的安全性事故等損失費用一律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
六、資產租賃期間,甲方不得隨意提出終止協議,如遇甲方因人事變更等合法性因素需終止協議,甲方須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調整;凡甲方無任何合法因素隨意終止協議造成乙方發生經濟損失,甲方需承擔相關損失費用,且乙方有權在甲方各種所得中直接扣除。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從 年元月起執行,協議租賃期一年。
甲方: 乙方:
資產所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6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賃甲方東風牌貨車。車牌號為:川C43836
二、租賃期限:暫定一年(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0月29日)協議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風險擔保金20xx0元。
三、租賃費用:¥5500元/月(大寫:伍仟伍佰元每月)租金先交后使用每月25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車輛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風險擔保金總額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風險擔保金的50%.本協議到期后乙方須保證車輛完整無損歸還給甲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提供出租車輛,行車的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油耗、修理費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全部承當。
3、乙方在租賃期內所承運的各種物資,無國家違禁品,否則,因此而產生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并還應支付甲方的間接和直接損失費¥20xx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經濟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同時,另行支付甲方間接和直接損失費¥20xx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5、本協議到期后,乙方應及時歸還車輛給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則另行協商租賃的相關事項。
6、年審費用1000.00元內由承租方負責,1000.00元以上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方將油加滿交承租方,承租方歸還出租方時需將油加滿。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9、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
乙方(承租方):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及租期
1.乙方自__年_月_日_時至__年_月_日_時止,向甲方租用___品牌_____型__座車一輛,顏色:___,車牌號:_____,詳細內容見《車輛交接單》.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的發車日為準.
2.車輛產權為甲方所有,乙方擁有承租期內的使用權.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____租金人民幣____元(含稅率___%),大寫為____元.
2.每____基本行駛里程為____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應按____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費,每月__日結算一次.
3.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元.該保證金于乙方返還車輛并結清費用后的__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
4.每月___日至次月___日為一個結算月,甲方應在每月__日開出當月租金的發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后__個工作日內足額支付.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相關的稅費制度調整致使車輛運營成本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對租金予以相應調整.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具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資質和符合要求的證照.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車況完好,設備齊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標準,證件齊全有效.
3.甲方負責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和年度檢驗,對非人為造成的故障予以維修,負責_____市境內車輛拋錨處理和急修.協助乙方處理行車事故,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4.如遇車輛年度檢驗、發生非人為引起的故障及無責交通事故,甲方應提供同等級或以上的替代車輛,確保乙方用車.
5.甲方對乙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6.甲方委派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加蓋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名稱和地址等基本情況變更的,乙方須在該變更情況發生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乙方提供無效證件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將車輛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等,不得利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3.乙方應保持車輛機件設備和相關標志完好,不得擅自拆換設備、車輛零部件,不得私配車輛鑰匙.
4.乙方配備的駕駛員必須具有與所租車型相符的有效駕駛證,駕駛證復印件和聯系方式須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__日至__日之間須將車輛里程表讀數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將車輛送到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檢測.
6.車輛證件有效期屆滿前,乙方須配合甲方更換證件.租賃期內乙方遺失車牌或其它證件的,應承擔補辦證件所產生的費用.
7.承租車輛發生機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雙方約定的維修地點為_________.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維修地點的,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車輛必須加注廠方規定的油品,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9.乙方委派駕駛員的,須承擔租賃期間因交通違法行為而被記分、罰款的責任.
10.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返還車輛時,存油少于車輛交付時數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價折算費用支付給甲方.乙方委托甲方代購燃油的,油價為___元/升,如油價調整幅度超過±__%,燃油費應作相應調整,調整后的計算公式為:________.
五、車輛保險及理賠
1.租賃期間,甲方為車輛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為___萬元)和車輛損失險.
2.租賃期間,甲方提供的替代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車輛保險與乙方租賃車輛投保額差異造成的理賠差額由甲方承擔.
3.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門報告,配合甲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關材料造成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損失.
4.雙方約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費用按以下方式處理:___.
5.租賃期滿,乙方無法返還車輛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賃費的__%作為違約金.
2.甲方的違約責任
(1)賠償因提供的車輛、證照等不符合約定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未按約定提供車輛拋錨處理和急修服務的,應向乙方支付__元違約金.
(3)未按約定提供替代車車輛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__元違約金.
3.乙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賠償因偽造證件或將車輛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以及擅自拆換設備、車輛零部件,私配車輛鑰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賠償未配合甲方進行車輛保養、修理、檢測和更換有效證件而造成的損失.
七、其他約定
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第三方駕駛員的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2.___.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第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自駕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
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
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
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
(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10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吊裝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地點及車型、內容
1、租用吊車類型及數量8噸汽車吊
2、施工地點:馬鞍山
3、施工內容:吊裝
4、租車時間:年月—年月止,初計貳個月。
二、租金和費用計算方式
1、租鑫定萬貳仟元/月(進出場費壹仟元),超小時按時另計收費。
2、白天必須按八小時制作業計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計時收費。
3、乙方提供駕駛員壹人(上下車均會操作)。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十不吊”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于對施工場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干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于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于吊車機械設備引發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卸扣、捆扎、指揮等原因)引發的安全責任由甲方負責。
5、路途安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按時支付租賃費用。逾期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所欠金額0.5%/天),承擔違約責任。
3、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失,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5、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機組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領導的指揮,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車輛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性能表一份。
5、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天,原則
上在無作業時保養。
6、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設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之日或設備離開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計算租金,退場租金支付完畢之日停止計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
2、設備到場日或設備離開公司基地之日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據,稅金由甲方承擔,租金以現金或銀行匯總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支付吊車租金,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車輛所需燃油由甲方無償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合同,自雙方簽訂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11
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和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和車輛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和車輛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車輛狀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盤錦遼河油田長征建筑安裝有限公司院內
2、出租房屋面積共1275.87平方米(建筑面積),出租房屋詳細位置和面積見圖紙。
3、出租車輛共兩臺,車牌號為遼L69920和遼L15908
4、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及車輛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和車輛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和車輛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和車輛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和車輛,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30萬元(大寫叁拾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車輛租金按天計算:遼L69920100.00元/天、遼L15908160.00元/天。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車輛的保險等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主要是水電費按實核算)。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車輛維修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貨運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隊
合同編號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在雙方自愿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車輛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內容
甲方將品牌、型號為 的汽車,贈予乙方使用;汽車使用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的使用權,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當賠償:
(1)乙方用該車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
(2)乙方將該車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的;
(3)乙方使用該車輛從事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2、不承擔該車輛在乙方使用期間所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協助乙方辦理車輛上牌手續。
4、甲方有權監督該車輛使用情況及享有知情權,如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
5、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段擁有該車輛的使用權。
2、承擔車輛上牌所繳納的各種費用以及該車使用期內的燃油費、路橋費、維修費、檢測費等。
3、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違章、違法肇事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承擔由于乙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5、使用期滿后三天內,乙方必須歸還本協議車輛。歸還此車時,保證能夠良好、安全的行駛。
四、保險
1、乙方就該車輛購買保險,險種包括:車輛責任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等。
2、乙方在該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滅失,應當承擔的責任從車輛滅失之日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時止;如果保險公司拒賠,乙方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并承擔保險文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五、保證
1、乙方需提供保證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履行義務。保證期限:合同期限及期滿后一年。
2、乙方需繳納保證金 元。保證金在乙方歸還該車輛、處理完相關費用并符合合同約定的時候,甲方返還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及時歸還使用權期滿的汽車,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
八、爭端解決
本合同有關的一起爭議,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在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貨運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隊
合同編號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鑒于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車輛,并在此后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占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簽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并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并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占有車輛,并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
7.2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在承租方占有車輛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并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于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賃期的最后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于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后15天內未予糾正;
(e)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聲明和保證
11.1出租方陳述并保證:
11.1.1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1.2其是所出租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文件。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1.3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1.2承租方陳述并保證:
11.2.1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2.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12.1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其他
13.1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3.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并蓋章后生效。
13.4本合同的附件為: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13.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北京市車輛租賃合同 篇1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帶給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職責,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職責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職責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的同意的狀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職責。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