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租賃合同模板
工程租賃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方將 出租給承租方使用,以滿足承租方 工程需要。。
第二條、 租用期限:
租賃期限暫定為 個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設備出租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式,交納方法及結算方式。
一、租金的計費方式:
按月租:每月租金 元(大寫: );
二、租金交納辦法:
1、承租方在機械進場前應先行交納 天的租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為保證本合同順利履行,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向出租方交付人民幣 元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由出租方一次性退還保證金;
3、租金結算時間為 ,結算后并全額付清已經結算的租金,逾期 天未付,視為承租方毀約,出租方可隨時停機退場,承租方不得阻擋干擾,出租方已經收取的保證金有權不予退還。
第三條、 工作質量及工作范圍和內容:
1、租期內,在正常條件和不損壞機械設備的條件下,出租方應盡量滿足承租方工作要求,做到多做、高效、高質量完成工作;機械設備在往返途中視為正常工作,應按正常工作計算。
2、在工作中,承租方應派人員現場指揮,不得違規指揮,若承租方指揮不當,造成損失應由承租方完全承擔。
第四條、工作范圍、工作內容
1、工作范圍: ,若超出此范圍,承租方應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運行。
2、工作內容: , 若超出此內容,承租方應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月租期內,機械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小時,每月工作時間應為 小時之內,超出的時間則應另外折算計費,超出的時間計費方式每小時按 元收取,并同租金一起結算。如出租方因機械故障不能保證承租方每月 天使用,致使工作時間不足 小時,則不足部分按 元/小時由出租方承擔租金。
2、機械進出場事宜:機械進場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指運輸費、燃油料費、過路、過橋費),機械在進場途中,承租方應選好路線,若造成街面、道路橋梁、隧道、通訊、電力線路和機械等損傷,由承租方全部負責而與出租方無關,機械出場 由出租方自行負責。
3、租用期內承租方承擔供應本機械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
4、租用期內出租方負責維修保養,并承擔修理費和零配件費用。
5、租用期內出租方負責提供機手一名,承租方應為機手無償提供食宿生活事宜。
第六條、 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以本合同約定的收款標準為依據,足額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2、協助承租方做好機手的管理工作,機手應服從承租方的管理,遵守各項管理制度,但承租方若指揮不當,出租方操作手有權拒絕作業,若承租方強行作業,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3、租期內,出租方應注意機械維修保養,若機械發生故障,則出租方應及時派人修理,以有利于承租方的工作。
4、租用期內,如因機械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承租方可通知機械提前退場,但不得視為出租方違約并要求賠償。
第七條、 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期內,機械及機手全權由承租方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和工作內容內合理指揮。
2、租期內,承租方保證機手人身安全及安全工作。
3、租期內,應保證機械停放安全并派人看守管理,如發生機械人為破壞、被盜等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承租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5、承租方因出租方機手操作不熟練等技術原因,可要求出租方更換機手。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租期屆滿前 天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雙方協商后重新簽訂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在機械退場時結清款后自行失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盡事宜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提起訴訟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