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設備租賃合同
第九條、租賃設備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設備損毀和滅失的風險,毀損賠償金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損毀賠償金的,乙方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賠償責任。
2、在租賃期內若設備發生損毀或滅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用下列方法解決,并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1)將設備修理復原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因毀損修理復原造成的設備價值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2)更換與設備同等型號、性能的原廠部件或配件使設備能正常使用;
(3)當設備毀損至無法修理或滅失時,乙方按該設備的原價值全額賠償,并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租賃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轉移、出租、轉讓、抵押、抵償債務、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所租賃的設備,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設備的維修及保養不影響租賃費的正常支付。
3、在租賃期間,若乙方遲延或拒絕支付租賃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中途變更或單方面解除合同、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并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隨時采取停機措施或將屬甲方所有的設備拖回,乙方因此遭受的誤工費及其他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拖回設備后,仍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租賃期內的全部租賃費及違約金(每天按全部租賃費的千分之六計算),同時甲方主張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方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首期租賃費用及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