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場地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甲方場地,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甲方租金。
3、乙方有責任維護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整潔。租賃期限屆滿,乙方應按時把自己及參展商的所有物品(展臺、展架、遺棄物以及垃圾)移出租賃區域。有關物品未能按時移出的,甲方將視為遺棄物進行處理。乙方也可以委托甲方對上述物品進行清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安裝設備、擺放展品、設置宣傳廣告等,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乙方舉辦的為國際展覽會的,應根據國家及于展覽會開幕前 個工作日內,將 報送甲方,由甲方轉報 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6、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租賃區域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或促銷活動。展覽期間,乙方及其工作人員和參展商不得從事商品銷售及其他與會展活動無關的其他活動。
7、乙方保證自己和自己的客戶不會對甲方或甲方場所進行的其他展覽會有任何攻擊、損害或干擾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8、乙方負責對自己財產進行妥善保管,并保證其展品或其他物品,將不占用或堆放在非租賃區域(包括室外場地),否則甲方有權予以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公共區域搭建展臺、宣傳廣告等設施,否則甲方有權予以拆除,所需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10、乙方保證其參展商在會展期間不將展臺私自出租、出售;會展活動結束后不將所搭建展臺出售。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將予以取締并拆除,所需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應當要求其參展商在會展活動過程中不得出現侵犯知識產權、違規銷售等行為。
12、乙方會展活動籌辦過程中的宣傳和展出實際內容及標識必須與本合同內所注明的會展活動名稱保持一致,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有關責任。
13、乙方如為宣傳會展活動而需使用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14、其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金額的%作為違約金。
4、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使用甲方場地、進行會展活動,有違反約定或甲方規章制度行為的,乙方應賠償損失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舉辦的會展活動必須取得國家法律所要求的所有批準文件,否則應自行承擔有關責任和后果。如出現以上情況,不影響甲方按約定收取租金的權利。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或突發事件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效證明。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展覽場館使用手冊》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任何修改須以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同意。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附件形式補充。附件由雙方簽字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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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展場地租賃合同范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會展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及其用途
3.用途:用于乙方舉辦________畫展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第三條 使用時限
1.乙方使用租賃區域的時限為每日9:00時至22:00.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限內使用租賃區域;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限之外使用租賃區域的,應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2.其他
第四條 租金支付
3.租金支付
1)定金:乙方在 元。
(最高額不得超過總價款20%)
第五條 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務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服務:
1)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原建筑照明;
2)租賃區域內走道和公共區域內的清潔服務;
3)在入口處提供票證檢驗;
4)提供會展期限內的館內空調服務。
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間之外開放空調,應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5)負責租賃區域的保險。
6)其他
2.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務之外的其他服務,雙方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第六條 設施的使用
1.甲方應在簽約之前向乙方如實說明與租賃區域有關的場地使用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場地設施技術數據等書面資料。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說明會展情況,并根據甲方提供的數據資料判斷場地是否滿足會展需求。因甲方未如實說明而導致乙方辦展活動無法順利進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未如實說明而造成場地區域無法滿足展品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擔損失,造成甲方場地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自費進行展臺搭建、安裝、拆卸、搬遷及善后等工作。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應妨礙甲方場地內的其他展覽或活動。
3.乙方應遵守國家用電用水的有關規定。除原建筑的照明用電外,其余用電乙方應該按照實際使用量向甲方支付電費。如對水、電的供應有特別要求,乙方應在進場前 7日向甲方提出申請,并承擔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4乙方如在租賃區域內租賃甲方家具等設備的,應提前7日與甲方辦理租用手續。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將所有租賃物品按原狀歸還甲方。
5.乙方不得對甲方在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形象、布局、建筑結構和基礎設施進行任何形式的變動和修改。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租賃區域內的柱子、墻面或廊道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許可,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即時拆除,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第七條 展臺搭建、設備安裝和展品運輸
1.乙方所有展臺搭建和設備安裝工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和環保的規定,并與租賃期限開始 3日前與甲方保衛部門簽訂《安全消防責任書》。
2.乙方保證遵守甲方關于租賃場地展品運輸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 保險
乙方有責任投保場館租賃期限的公眾責任險和工傷事故險等險種。乙方會展活動中,包括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間所發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傷事故,均由乙方投保相關險種。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場地;
2.甲方應按照約定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3.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4.甲方負責物業管理、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甲方場地,自覺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監督;
2.乙方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甲方租金;
3.乙方有責任維護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證據。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把自己及參展的所有物品一處租賃區域。有關物品未按時移出,甲方將視為遺棄物處理。乙方也可以委托甲方對上述物品進行清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保證在會展期間不將展臺私自出租、出售;
5.乙方應當要求其參展商在會展活動中不得出現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
6.乙方會展活動籌辦過程中的宣傳和展出實際內容及標識必須與本合同所注明的會展活動名稱保持一致,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有關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會展活動的,應減少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約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金額的——%的違約金;
3.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使用租賃場地,有違反約定或者規章制度的,乙方應賠償損失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4.其他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