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車租車合同
第五條:合同變更、解除及違約
1. 如有任何變動,以簽訂合同為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更改合同內容。
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造成的損失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承擔。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提出解除一方按未履行完期限月租金的50%向對方支付合同違約金。
3、甲方應當按時支付租賃費,如逾期未支付,應當按應支付當期金額5%承擔違約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租賃費,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本條第2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第六條:在本合同期間內,因國家政策和其它原因(如:燃油費上調等因素)造成乙方成本增加,乙方應與甲方協商上調班車費.
第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城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班車租車合同范文三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和北京市《汽車服務經營服務規范》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對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作為乙方班車事項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承租期限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三個月,自 至 。
第二條 承租車型
甲方將一輛 車牌號為 提供給乙方駕駛。
第三條 承租金額及付款方式
1.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同意自合同開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給乙方第二條款之車型,每輛車的月租為:人民幣 。
2.結算方式采用先結算后用車,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個月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乙方規定的日期為乙方提供車輛的齊全手續(交通強制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
2.甲方及時繳納車險(交通強制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對車輛進行年審,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
3.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準時或無法提供服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失需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或轉租)甲方車輛。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繳納租金。
2.乙方負擔租車費用、合同期間維修和保養費用及其他乙方經濟責任,而車輛保險、驗車費均有甲方承擔。
3.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6. 在乙方租賃車輛期間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必須承擔一切損害賠償或向第三者方索賠的責任。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事故,甲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向乙方報銷。
7.乙方在按時交還車輛時要保持車輛完好,內飾整潔。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定一致后另行制定補充合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經雙方協商后可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履行責任,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拒付當月租金并要求甲方給予一個月租金的經濟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履行責任,屬于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給予一個月租金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或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