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店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shù)脑瓌t下經過充分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市 區(qū)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五年,前三年租金不變,第四年根據市場調整,幅度不可超過30%)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1.5萬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shù)(計量)收費,其它費用,雙方協(xié)商補充于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并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jiān)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xié)調本地區(qū)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并為乙方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xù)。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yè)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于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費,并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yè)規(guī)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轄區(qū)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復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xiàn)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fā)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內將第一年度的租金1.5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每次在本月對應日5天內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xiàn)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續(xù)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yōu)先續(xù)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