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租賃合同:老人公寓入住協議
老人公寓(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入住公寓者(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住所 身份證號:
入住公寓者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甲方根據乙方、丙方的共同申請,同意乙方入住,經三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入住對象及入住條件
第一條 甲方須為生活能夠自理或者介助、介護的老年人,提供相應的服務。
第二條 乙方入住前須向甲方提交以下材料:
1.乙方有效的身份證件(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張;
2.乙方經縣級人民醫院出具的近期一個月的體檢報告;
3.乙方入住的申請;
4.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丙方的經濟狀況證明;
6.甲方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乙方和丙方應當如實提供上述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擔一切后果。
第三條 乙方入住公寓前,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x元,醫療保證金x元,甲方于乙方離寓時將押金退還給乙方(無利息)。
第四條 乙方入住后,應如實向甲方陳述自己的即往病史。甲方如發現乙方患有傳染性疾病或精神類疾病,乙方必須離寓或通知丙方將乙方領回,如果丙方拒絕領回乙方,甲方有權將乙方送回交丙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后果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承擔。
二、入住期限
第五條 本協議的期限為 年(月),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 合同到期時,如果乙方不愿繼續居住或者丙方不愿繼續擔保,乙方或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交清各項費用后,辦理出寓手續。如果乙方愿意繼續居住,丙方愿意繼續提供擔保的,三方再續簽協議時間。
三、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居住、餐飲、護理、衛生保健等服務。甲方按照物價部門核準的價格向乙方或丙方收取上述費用,如遇價格變動,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和丙方。
第八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自理能力等因素,確定乙方的護理等級,乙方按照不同的護理等級向甲方交納費用。如需調整護理等級,甲方向乙方或丙方說明調整的理由。并通知乙方或丙方按新的護理等級交費。如果乙方或丙方不同意調整護理等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者按原護理等級提供護理,因此發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的一般疾病由甲方安排治療,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重病、急病需住院治療的,甲方負責將乙方送往醫院,同時通知丙方,丙方應立即到場。住院醫療費用及一切實際費用由丙方承擔。乙方住院期間,甲方不負責護理。
第十條 乙方的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按月計算,不足半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向乙方退回部分費用:
1.乙方外出住院,護理費、伙食費甲方根據乙方當月實際居住的天數扣除后退還給乙方,但當月的床位費不退。
2.乙方外出探親超過10天以上的,甲方只退伙食費。
第十二條 乙方或丙方在每月30日前交清下月費用。乙方不得無故拖欠費用,否則甲方將從乙方交納的押金中直接扣除。
四、三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按質按量做好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保障乙方在入住期間的安全。
第十四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因甲方管理、服務不當造成乙方傷亡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如因意外事件或自身疾病、自我殘害、外出走失,發生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丙方應當及時處理善后事宜。甲方與丙方在處理善后事宜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就訴諸法院處理。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