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區房屋租賃協議書(預付定金)(精選3篇)
北京市區房屋租賃協議書(預付定金)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丙方介紹,本著滿意自愿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定金條款。
一、現甲方將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____室
共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二、甲、乙協定出租物業,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起租日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定金有效期為此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給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_%。
四、乙方向甲、丙雙方交付定金后,將視為丙方代理服務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雙方正式簽定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將作為代理服務費的一部份,不予退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如甲、乙雙方違約此協議:甲方將租賃意向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六、甲方與乙方出現糾紛,雙方應按照此協議的規定解決,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應積極配合雙方解決糾紛。
七、此協議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法律效應。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北京市區房屋租賃協議書(預付定金)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能夠更好地為各位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價格合理的居住環境,甲方決定將公司的員工宿舍作為員工長期宿舍對有租賃要求的員工提供租賃服務。
一、租賃房屋地點及類型:
1、租賃地址:
2、房屋類型:精裝修房(空調,淋浴器,床,寬帶等)中的一個床位。
二、租賃期限、租金及相關約定:
1、租用期限:
2、房屋租金:
3、其他費用: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天然氣)、寬帶等費用甲方支付,上限為每月每間宿舍200元(貳佰元整),超出部分由此宿舍所有入住員工均攤。
4、付款方式:一月一付,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從乙方稅后工資中直接扣除。同時,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另付押金1000元(壹仟元),租賃期滿5日內,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租賃期內衛生管理、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包括開通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由此給甲方造成經已損失的,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的;
(2)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房屋提供給其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
(3)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4)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其他第三方帶回宿舍留宿的;
(5)乙方與宿舍內的其他承租人發生嚴重矛盾的。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房屋的租賃費用及押金。
2、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正常居住,無特殊情況不得將乙方租用的床位轉租給任何第三者。
3、租賃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讓乙方續租。
4、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30日后自動解除。
5、乙方入住后,應盡量節約使用各項能源,避免浪費資源的事件發生。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因乙方使用過失造成有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
8、租賃時發生的房屋修繕費用和裝潢費用由甲方承擔。
9、乙方應確保和房屋內的其他承租人一起保持房屋的整潔、衛生、安全。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該房屋屬于南翔鎮政府所有,如遇政策變動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本租賃協議自動終止,雙方均無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補充:入住前抄得相關表數據:
水:
煤氣:
平:
電:
谷:
配給鑰匙數:樓道門1把、單元大門1把、號房間門1把。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市區房屋租賃協議書(預付定金) 篇3
出租方:承租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日照市綠舟南路康年華酒店沿街商鋪的房屋,房號1-006-107建筑面積426.76平方米,類型樓房,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為12個月,甲方從20 年6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 年5月30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質保金和交納期限
1、租金實行預付制。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 元,年房租 元。半年一付,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日將半年房租提前預付。下半年房租在20 年11月30日前交付。
2、質量保證金。甲方租賃房屋時,保證房屋的產權所有,并提供房屋配套設施、設備清單。乙方租期內必須保證使用設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隨意損壞和破壞。租賃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 為質量保證金,租賃期如發生設備損壞,甲方將視情扣除部分質量保證金或責令乙方恢復原狀或按價賠償為止。期滿如無設備家具等損壞情況,甲方在收房時向乙方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 甲方保證結清租賃前的`房屋發生的所有費用,租賃 后發生的物業、水、電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租賃期滿,擬不租賃時,必須結清租賃期間發生的物業、水、電等費用。如未結清,甲方將扣質保金至結清為止。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租期內必須按約定交付租金,如交租期逾10日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房子扣全額質保金并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租期內不得隨意解約,否則需承擔2個房租的違約金。如征得甲方同意條件下可解約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保證承租房屋的產權所有,在承租期間如對房屋進行任何處置、抵押、轉讓、出售等,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提前解約責任。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或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不得將所租房屋介入經濟糾紛。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自然災害、戰爭、地震、海嘯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損毀或造成一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租期未滿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雙方均不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