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露天車位租賃合同(通用3篇)
商城露天車位租賃合同 篇1
秩序維護方:_____________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化湖人家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甲方負責對屬于全體業主的露天車位進行秩序維護。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編號為號的公共車位以租賃的形式有償提供給乙方作為車輛停放使用,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和執行以下約定:
一、本車位租期暫定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一年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一年付一次,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租金由甲方物管公司代收。
二、甲方責任及義務:1、在租賃期間,除非車位改建,一般不主動收回已出租的車位,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對車輛及車內物品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協助相關的調查。4、甲方應提醒住戶人員愛護他人財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責任及義務: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三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并收取拖欠租賃費用。2、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3、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后退還乙方剩余租金。4、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甲方的秩序維護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盜、防刮、以及消措施,如發生車輛遺失和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并承擔因自己的原因造成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的傷害及損壞責任。5、堅守體諒原則,如車位被他人臨時停車,由乙方與當事人協商解決甲方協助做工作。
四、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城露天車位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方系位于 小區內房屋(下稱該房屋)的業主,甲乙雙方就甲方欲將其所購置的車位委托乙方代理出租一事,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訂立本協議時,須提交以下文件、證件等資料:
1、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以證明車位為甲方所購買);
2、業主身份證件。
如果甲方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尚須提供由甲方簽署的`書面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件。
如果該車位為兩人或多人共有,還須提供共有權人同意出租的意見書。
二、甲方填寫(十堰市茅箭區東方明珠小區委托車位出租情況登記表)。
三、乙方于本委托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為甲方建立出租車位檔案,按甲方要求聯系承租人并協助租賃洽商。
四、乙方代理出租成功,即甲方與承租人就該租賃車位事宜簽訂車位租賃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1、勞務費的數額:出租1至6個月收取半月租金人民幣250元;出租半年以上收取相當于一個月租金人民幣500元。
2、在車位租賃合同簽訂后,乙方從其車位租賃費中扣除應收甲方勞務費。
五、甲方委托出租車位及出租時間:
1、甲方委托出租車位號
2、委托出租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六、租賃車位合同簽訂后7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和照片,以便乙方對承租人進行管理、服務。甲方應對承租人證件、照片的真實性負責,乙方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七、方代理甲方與承租方簽訂(車位租賃合同),在車位租賃期間該車位的車位管理費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八、甲方如因特殊情況決定不在出租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通知引發糾分后查甲方自付。
九、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市關于車位租賃的管理規定,擬出租的車位如需辦理(車位出租許可證),乙方可為甲方代辦,甲方應按相關規定交納手續費。
十、本協議項下乙方提供的代理出租車位服務純屬中介行為。乙方只負責促成甲方與承租人就該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協議,不負責審查承租人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等。所有因履行租賃車位合同發生的問題,由甲方與承租人解決,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不對委托期限做任何承諾。
十、乙方不保證一定能為甲方找到承租人,促成甲方與承租人訂立租賃車位合同。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本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城露天車位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第55號停車位,用于停放牌照號為:______________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車庫地下第55號車位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停放約定的車輛,租賃費用為3600元,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從______________年07月15日至______________年07月14日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遵守《陽光一百機動車管理辦法》,在租賃期限內聽從管理人員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單方通知物業公司注銷乙方該車輛授權入門卡信息。
第四條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對其約定停放的車輛已投保了機動車盜搶險、車損險及相關保險。車輛在車位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損失由乙方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賠償。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甲方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在30天內繼續使用該車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還乙方車位使用費余額。
第六條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就續訂車位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未經協商或協商不成,本協議按約定終止。
第七條因乙方原因協議期滿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礙甲方使用該車位時,乙方應承擔每月300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從20_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