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通用3篇)
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工程機械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租賃設備如下;
二、計算支付
1、租賃費用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號為結算支付日期,所結算和支付的費用為上月的租賃費用,甲方以轉賬形式結算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提供發票。
2、結算時,乙方憑甲方機械管理部門提供的機械運轉記錄和罰款記錄到合同部進行結算。
3、設備進場、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三、甲方負責燃油費用和機械操作員食宿,乙方負責其他全部機械日常費用。
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機械操作手24小時聽從安排,乙方機械必須保證保險手續齊全(含司機保險),乙方機械操作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服從甲方指揮調配,
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停放,否則出現一切機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例如油料丟失,機械扳手部件丟失等)。如有不聽從安排的,每次事情節扣除相應租金。
五、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因機械性能不好,影響正常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機械或將所租用機械退租。機械每月維修時間累計不能超過2天,超出兩天扣除超出天數租金。
六、因地震、降雨、災害天氣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按天扣除租賃費用。
七、施工期間,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九、補充: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賬號 開戶行:
聯系人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甲方把青海天峻縣蘇里鄉花兒地露天煤炭基地剝離土方和煤炭挖掘裝載,工程總承包給乙方施工,但礦區內公路維修屬乙方義務,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二、單價:乙方承包甲方土方剝離和挖掘裝載煤炭以立方米計算工資,每立方16元/m3人民幣。
三、結算付款方式:甲方和乙方在開工過程中,以每天一小結算工程量及煤炭土方數,每一個月大結算,甲方付清乙方在一個月之內的工程款。
四、路程:乙方在幫甲方施工,第二條單價是以一公里范圍之內計算,如超過500米則按兩公里計算,也就是在原單價16元/m3的基礎上再加1元/m3即17元/m3。以此類推。
五、耗損:乙方施工工程車輛進甲方工地后,如甲方因政策或各種因素,不能繼續施工,由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工程車輛的所有費用。又如甲方地基因下雨使乙方不好施工則雙方協商再施工。乙方承包施工期為一年。
六、二次裝車:甲方因煤成堆,乙方需第二次裝車,則甲方應付給乙方裝車費計2元/m3。
七、管理:乙方在施工中一切聽從甲方指揮,乙方不準故亂挖掘亂倒。
八、施工時乙方要認真施工,確保甲方煤炭質量,不準將土和煤混雜不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 篇3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因施工需要購買乙方建材設備(包括攪拌機、自動鋼筋彎曲機、鋼筋調直機、液壓鋼筋調直切斷機、鋼筋切割機)。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誠實信用,平等自愿,質量第一”的原則,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及數量
1、甲方購買乙方全套機械設備總金額: 元
二、付款時間及方式:
合同簽定后甲方給乙方先付訂金 萬元,待乙方將貨物全部運送到甲方場地后,待乙方安裝、調試、運行正常,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再給乙方付全款。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從收到甲方訂金之日起,并按時將全部設備運輸到施工場地,并承擔裝卸運輸等費用,五十天內完成全部安裝任務, 天內完成調試,以上共計 天,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為正式交貨日期。
四、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員對乙方運輸到場的所有設備逐一進行核實驗收,對產品型號、規格、質量等,如發現質量有問題,乙方要負責調換,不得推諉,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安裝。由此產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乙方調試后的 天內甲方要驗收完畢,雙方出示驗收合格證書。
五、驗收時間:
(1)、驗收時間:從乙方調試運行后的 天內;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負責設備運輸及安裝調試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施工,責任到人。期間,如發生人員傷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或經濟賠償,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相關的技術人員進行實際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等培訓,以便使甲方人員掌握全部使用技術,能獨立正常地使用、維修和保養設備。
八、保養方式:
自設備經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要求維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設備現場維修,設備維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已付現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負責包換或維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后支付實際費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3、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甲方將根據情況扣減相應的保質金,每延遲一天,甲方要扣減乙方 %的保質金,乙方超過三十天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未能將設備維修在正常使用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設備未按照合同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收款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取得有關方面的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6、甲方要確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裝,無故給乙方造成不能夠正常安裝,從而影響乙方安裝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變更。所補充和變更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合同有效期為 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