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租賃店面合同(通用3篇)
長期租賃店面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愿將自己所有房屋在__店面出租給承租方,租賃期間承租方擁有該店面使用權。
二.承租方租后如需對現有店面進行裝修,不得改變房間結構,承租方必須愛護財物,若有毀損照價賠償,房屋本生存在的結構性安全問題除外,承租方在符合裝修設計并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因裝修需要拆除或砌成房屋墻體,出租方無權干涉。
三.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八年,出租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每間(含二樓)店面租金元。共八間合計元整,租金一年付一次,付款時間每年要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付清,第二年開始每年遞增8%,五年以后將重新協商租金(按市面價)。
四.租賃期間,出租方必須提供方便,不得擅自終止,轉租他人,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他人。
五.租賃合同期滿后,要求續租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須提前三個月與出租方協商,出租方不得轉租他人;同時,承租方可以拆回自己安裝的可以移動的物品(空調)。
六.房屋租賃稅收、店面電費、水費、衛生、占道費等均由承租方負責。
七.暫收電表、水表押金2元,押金在第三年支付租金時交付。
八.出租方無償給予承租方二十天的裝修時間。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長期租賃店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 租給乙方使用,按每平方 年 月 日止。
二、每月租金人民幣 元整。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交清租金樂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押金。
三、乙方須在協議生效之日起交押金人民幣 元整。不包括當月租金乙方如中途退出,或者轉讓,愿將押金全額付給甲方作為賠償。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押金及損失一切。
四、乙方在經營期內有權轉讓場地,乙方需甲方協商后方可轉讓,但甲方不退還乙方押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押金。
五、乙方須遵守國家法定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經營一切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六、乙方一切經營活動所具備的手續等到各種條件,由乙方自行辦理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隨意改建房屋結構。確實需要需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裝修、水電、吊頂、地磚、門、墻等不得破壞帶走。
七、乙方水、電費自理,并由甲方按征收部門實際價格代收,乙方不得拖欠,否則甲方不權停止供應。
八、合同期滿后,如乙方不在繼續租賃,甲方須全額退回押金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中途戰爭、地震、拆遷,甲方退還押金給乙方。
九、乙方在租賃期間,如損壞甲方財物,須自行修復,期滿時須完好歸還,否則甲方有權利扣除乙方押金及乙方財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自簽字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以上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否則須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賃店面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商鋪租賃協議:
一、出租房屋為
二、租賃期限。租期一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合同期滿后,甲方繼續將該房屋對外出租的,乙方有優先租賃該房屋的權利,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前10日內與甲方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甲方有權另行簽發合同。
3、房租每月人民幣元,全年人民幣元。乙方必須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凈收入)。如果租金支付不當,將被視為違約。每超過一天,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年租金10%的罰款。乙方預付水電費500元。合同期滿后,水電費將結算并返還給乙方、
四、房屋租賃期間的裝修。房屋人為損壞,乙方應及時修復。
5、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對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的一切經濟和民事糾紛負責。
6、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租賃房屋內外的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確需改造或增加其他固定設施,應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所需資金由乙方支付,合同期滿,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七、本合同履行期間,因政策變化、城市統一規劃等原因需要拆遷房屋的,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一個月內解除合同。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守法律,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室內外衛生。水、電、公共收費(公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支付,實行市場管理。
九、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于可能損害公共利益的'非法活動。按時交水電費,逾期者將被罰款1 —2倍處罰,并停止供水和供電。合同終止后,應及時遷出;否則,你將按租賃房屋支付租金,并處以租金10%的罰款。
十、豁免條件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給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不得向對方索賠。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店鋪租賃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