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藝術品展銷場地租賃合同(精選3篇)
陶瓷藝術品展銷場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場地進行陶瓷藝術品展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資料
公司名稱:
招商聯系人:
聯系地址:
二、 乙方資料
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編號 身份證住址
三、 租賃場地、租賃期限及租金繳納
1、雙方約定展銷活動占用場地地址為:環市東路475號之三東都廣東廣場C 區場地,展銷產品為陶瓷藝術品,展位50m*2m;
2、租賃期限:20__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租金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4、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則,乙方應在租賃起始日前交納租金。
四、 甲方責任
1、按時提供雙方約定的租賃場地給乙方;
2、負責同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租賃場地的正常使用。
五、 乙方責任
1、自行保管展銷物品的安全,甲方不承擔任何展銷物品丟失、損毀、盜竊等賠償責任;
2、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管理,在規定承租場地內經營,做好經營場地的環境衛生,及時將就餐等生活及經營垃圾丟進指定垃圾箱內;
3、乙方必須遵守誠實守信原則,對所售產品質量負責,不得在租賃場地內經營假冒偽劣、易燃易爆等產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
4、自覺維護商業街整體形象。不準出現在租賃場地搭建帳篷、設灶做飯等行為;
5、乙方經營中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應付完全法律責任。
六、 雙方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且甲方收到場地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約定條款;
3、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雙倍租金的違約金;
4、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管理,自覺維護商業街的公共秩序,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租賃場地使用權。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租賃期限終止之日起自動解除。
九、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糾紛可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仲裁機關提出仲裁,也可向甲方所在行政區域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藝術品展銷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充分溝通,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締結成為合作伙伴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至,特簽訂如下協議,以昭信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以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藝術品的銷售,甲方付給乙方每月薪酬為元。
2、甲方提供展覽場地,乙方須自帶藝術品進行展示展銷。
3、藝術品銷售所得按如下進行利潤分配:屬甲方藝術品的,甲方按公司制度支付乙方銷售提成(甲方銷售提成須剔除銷售成本后計算,提成計算公式為:藝術品成交價×80%×銷售提成額20%),屬乙方自帶藝術品的,甲乙雙方按5:5進行分配。
4、藝術品(含乙方自帶)銷售收入統一歸入甲方帳戶,計算銷售成本后方可進行利潤分配。
二、合作期限
1、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雙方一致認可自本協議簽
字之日起生效,即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本協議結束之日協議自動失效。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為為此類合作唯一合作方,在雙方合作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的合作。
2、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藝術品展示場地,有權要求乙方定期更換展示的藝術品。
3、甲方有義務定期舉辦各類行業客戶的藝術品鑒賞活動。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出席各類活動,每月不低于15天在展館里工作。
5、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無銷售業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甲方在舉辦各類活動時或通過其他渠道,銷售甲方自有藝術品的,與乙方無關,不計算乙方的銷售業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展覽的藝術品進行登記入庫,如乙方在合作期內銷售非入庫藝術品的,甲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并有權向乙方追繳銷售利潤分成。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無償使用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自帶藝術品展覽與銷售。
2、在甲方許可的前提下,乙方有權自行組織各類藝術交流活動促進銷售業績。
3、乙方有義務以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與銷售相關的一切對外聯系與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每月薪酬。
5、乙方有義務完善展館的銷售體系,并就藝術品銷售進行必要的培訓及營銷鏈的建立。
6、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舉辦各類活動,積極促進藝術品的銷售。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終止本協議、或將對方的技術、商業秘密對外提供或泄露,則視為根本違約。
違約金經雙方協商確認為:貳萬元人民幣。
2、特殊情況下的違約條款:
A、乙方在合作期內銷售非入庫藝術品的,視為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并有權向乙方追繳銷售利潤分成及協議違約金。
B、乙方連續三個月無銷售業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雙方不構成違約,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其他
1、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得構成或被視為該方對這些權利或其它權利的放棄或喪失。
2、如果此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認為非法或不可執行,
則除這些條款和規定以外的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執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響。
3、雙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僅得以經雙方簽字生效后的書面補充進行,否則此協議不得更改。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日期:__年_月_日
陶瓷藝術品展銷場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1月1日簽訂《場地租賃合同》,約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洗煤場地用于煤碳加工,租賃期為20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乙方取得上述場地之后用于煤炭加工,現因上述場地陽曲縣政府規劃建設重點工程項目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同意提前終止《場地租賃合同》,并就解除合同相關事宜約定如下:
一、 甲、乙雙方同意在20 年 月 日不在繼續履行合同、并在20 年 月 日終止《場地租賃協議》場地物品、價值、經營損失及乙方已繳租金及押金等一切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就《場地租賃合同》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 乙方須主動配合甲方開展工作,乙方在20 年 月 日前自動撤離上述場地,并將城晉驛村委會的所胡財產和上述場地交還給甲方。否則,甲方可自行收回場地,并對上述場地內所有物品有權作出處理;
三、 乙方的`經濟損失,由 市( )轉型發展產業園區,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四、 乙方承租上述場地期間與第三方所發生的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 乙方在撤離上述場地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 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如,如造成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陽曲)轉型發展產業園區(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