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大型公交車租賃合同(精選3篇)
普通大型公交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車輛,乙方為甲方職工上、下班提供通勤服務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車輛、租賃期限與通勤服務內容
1、租賃車輛要求:普通大型公交車。
2、租賃期限:__年__月__日下午至__年__月__日。
3、租賃服務內容:在租賃期限內,根據甲方工作安排,乙方每天為甲方職工上、下班往返提供通勤服務一次。通勤服務具體路線如下:
上班路線:東風汽車大道—油坊崗—南周新村—工廠
終點站:襄陽東風李爾泰極愛思汽車座椅有限公司。
下班路線:原路返回
甲方通勤線路若需臨時調整,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有特殊事情,依照具體情況而定。
二、租賃費用確認及付款方式:
1、由甲方指定人員與乙方駕駛員在每日的“車輛行駛結算單”上簽字確認。該結算單經過核實后,方作為結算的依據。
2、上、下班往返通勤服務一次,按照300元/天的'單價結算。
3、每月15日之前,根據實際“用車天數和車輛行駛結算單”,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租賃通勤費,甲方在乙方出具通勤服務費發票后方可付款。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通勤服務費。若不能按時支付費用,乙方暫停發車,待費用付清后,乙方再發車。在此期間,乙方應按費用的10%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向所有乘車人員告知乘車的安全注意事項,要求所有乘車人員遵守乘車管理規定,文明乘車,按規定時間、站點上、下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嚴禁在車內吸煙、進食。若出現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和損失。
3、甲方需調整通勤車運行計劃時,應至少提前一個小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教育職工按規定站點上下車,并督促乙方駕駛員按規定時間發車。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派遣本協議約定的車輛,根據雙方約定的運行線路、停靠站點及運行時間提供優質的通勤服務,并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律法規,若有違規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2、乙方保證提供的車輛車況良好、合法、衛生整潔、準點、守時、技術安全可靠,車輛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在運輸過程中,無故發生時間延誤,中途掉人等情況,甲方將對問題車輛扣減租車費用50元/人次;乙方負責甲方乘坐人員的乘車安全,若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事故責任與損失。
3、乙方負責通勤車的行車安全,負責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安全,應選派有3年以上駕駛經驗、技術過硬、責任心強、持3以上的駕駛員駕駛通勤車并將駕駛證件復印件交于甲方備案,應按照車輛管理規定進行車輛年檢,應定期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將保養的單據的復印件在甲方備案,保證車況正常良好,運行安全可靠。通勤車的維護、保養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通勤服務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及造成的損失亦均由乙方負責。
4、通勤車到達甲方上班地點后,應按照甲方指定位臵有序停靠。
5、乙方駕駛員在甲方上班區域內應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等管理規定。
6、通勤車應制作清晰的乘車標識,應保持衛生清潔,應準點守時。通勤服務時,不應搭乘甲方以外的乘客。
7、乙方應保障行車安全,保障通勤服務車輛運行暢通,滿足正常通行需求。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車輛停駛,乙方應在1小時內及時更換其他車輛投入運行。
8、乙方應保證每年度總出車率為100%,準點率不低于98%。
9、甲方下午下班時間因加班需延長,由甲方分管車輛部門提前兩小時通知乙方,若乙方在甲方通知規定的一小時內不能按照規定的時間來執行,甲方有權進行考核乙方,考核金額每次50元;但是甲方下班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9點或者加費用50至100元。
10、乙方若需要變更通勤車輛和駕駛人員,需提前一周向甲方報備,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實施變更。
四、雙方的權利
1、甲方的權利:因乙方車容車況、通勤時間、整體服務等方面不滿足甲方要求,甲方將提出書面整改要求。
2、乙方的權利:當甲方存在連續2個月而不按時對乙方進行結賬,乙方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則需提前至少15天告知對方。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年度發車準點率若低于98%,按次計算每次罰款50元;累計超過5次,視為減少發班一次,罰款200元。罰款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2、乙方在運行途中車輛發生故障或車輛發生事故時,超過1小時未及時另派車接送甲方職工的,每次罰款100元,罰款從月租賃費中扣除。若乙方不能及時處理事故,而是由甲方處理的情況下,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則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車輛應嚴格遵守甲方廠區內的行車規定,限速行駛,按指定位臵停靠。若違反規定發生事故,責任及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有違紀行為,每次罰款100元,同時乙方應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5、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的,應按照本協議剩余期限正常履行理論計算的租賃費用的30%進行賠償。
七、其它約定
雙方單位出現合并、分立、撤銷等情況,需變更協議,應當提供有效證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
八、雙方應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避免給對方造成損失,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大型公交車租賃合同 篇2
大型公交車租賃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車輛,乙方為甲方職工上、下班提供通勤服務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車輛、租賃期限與通勤服務內容
1、租賃車輛要求:普通大型公交車。
2、租賃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租賃服務內容:在租賃期限內,根據甲方工作安排,乙方每天為甲方職工上、下班往返提供通勤服務一次。通勤服務具體路線如下:
上班路線:
終點站:
下班路線:
原路返回
甲方通勤線路若需臨時調整,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有特殊事情,依照具體情況而定。
二、租賃費用確認及付款方式:
1、由甲方指定人員與乙方駕駛員在每日的“車輛行駛結算單”上簽字確認。該結算單經過核實后,方作為結算的依據。
2、上、下班往返通勤服務一次,按照____________元/天的'單價結算。
3、每月15日之前,根據實際“用車天數和車輛行駛結算單”,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租賃通勤費,甲方在乙方出具通勤服務費發票后方可付款。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通勤服務費。若不能按時支付費用,乙方暫停發車,待費用付清后,乙方再發車。在此期間,乙方應按費用的10%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向所有乘車人員告知乘車的安全注意事項,要求所有乘車人員遵守乘車管理規定,文明乘車,按規定時間、站點上、下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嚴禁在車內吸煙、進食。若出現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和損失。
3、甲方需調整通勤車運行計劃時,應至少提前一個小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教育職工按規定站點上下車,并督促乙方駕駛員按規定時間發車。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派遣本協議約定的車輛,根據雙方約定的運行線路、停靠站點及運行時間提供優質的通勤服務,并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律法規,若有違規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2、乙方保證提供的車輛車況良好、合法、衛生整潔、準點、守時、技術安全可靠,車輛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在運輸過程中,無故發生時間延誤,中途掉人等情況,甲方將對問題車輛扣減租車費用50元/人次乙方負責甲方乘坐人員的乘車安全,若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事故責任與損失。
3、乙方負責通勤車的行車安全,負責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安全,應選派有3年以上駕駛經驗、技術過硬、責任心強、持3以上的駕駛員駕駛通勤車并將駕駛證件復印件交于甲方備案,應按照車輛管理規定進行車輛年檢,應定期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將保養的單據的復印件在甲方備案,保證車況正常良好,運行安全可靠。通勤車的維護、保養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通勤服務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及造成的損失亦均由乙方負責。
4、通勤車到達甲方上班地點后,應按照甲方指定位臵有序停靠。
5、乙方駕駛員在甲方上班區域內應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等管理規定。
6、通勤車應制作清晰的乘車標識,應保持衛生清潔,應準點守時。通勤服務時,不應搭乘甲方以外的乘客。
7、乙方應保障行車安全,保障通勤服務車輛運行暢通,滿足正常通行需求。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車輛停駛,乙方應在1小時內及時更換其他車輛投入運行。
8、乙方應保證每年度總出車率為100%,準點率不低于98%。
9、甲方下午下班時間因加班需延長,由甲方分管車輛部門提前兩小時通知乙方,若乙方在甲方通知規定的一小時內不能按照規定的時間來執行,甲方有權進行考核乙方,考核金額每次50元但是甲方下班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9點或者加費用50至100元。
10、乙方若需要變更通勤車輛和駕駛人員,需提前一周向甲方報備,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實施變更。
四、雙方的權利
1、甲方的權利:因乙方車容車況、通勤時間、整體服務等方面不滿足甲方要求,甲方將提出書面整改要求。
2、乙方的權利:當甲方存在連續2個月而不按時對乙方進行結賬,乙方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則需提前至少15天告知對方。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年度發車準點率若低于98%,按次計算每次罰款50元累計超過5次,視為減少發班一次,罰款200元。罰款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2、乙方在運行途中車輛發生故障或車輛發生事故時,超過1小時未及時另派車接送甲方職工的,每次罰款100元,罰款從月租賃費中扣除。若乙方不能及時處理事故,而是由甲方處理的情況下,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則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車輛應嚴格遵守甲方廠區內的行車規定,限速行駛,按指定位臵停靠。若違反規定發生事故,責任及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有違紀行為,每次罰款100元,同時乙方應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5、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的,應按照本協議剩余期限正常履行理論計算的租賃費用的30%進行賠償。
七、其它約定
雙方單位出現合并、分立、撤銷等情況,需變更協議,應當提供有效證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
八、雙方應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避免給對方造成損失,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大型公交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汽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產的需要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
租賃使用車型 、行駛證號 。隨車工具及備用輪胎。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1、 價格:租賃期內按每月價,超過半個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計價,超過租賃期的,應按實際使用時間支付租金。
2、 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四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五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 -------------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