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租房合同(精選4篇)
營業租房合同 篇1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租房屋的情況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號____室的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2。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條 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支付的一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
營業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
甲方經過公開租賃方式將其所屬或經營管理的房屋(或資產)(以下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x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及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監督方x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審核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租賃物位于 路 號。
2、租賃物使用面積共 平方米,共 間。
3、該租賃物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清單,該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同時作為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租賃物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租賃物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作 場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租賃物,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三條 租金、押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賃物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
2、租賃物租金增長幅度為 %。即第一年每月租金 為 元,第二年每月租金為 元,第三年每月租金為 元。 。
3、租賃物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 上交 租金。
4、租賃物押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元人民幣為押金,押金不計息,不抵扣租金和其它按期限交納的各項費用。押金包括:店面押金;水、電押金;計劃生育押金;門前三包押金;綜合治理押金。租賃期內如無違約情況,到合同期滿之日,押金將全額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物的修繕
1、租賃期間,租賃物主體大修是甲方的義務,甲方維修租賃物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日常的租賃物維修義務則由乙方承擔,日常的租賃物維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租賃物門、窗、室內地板、天花板、墻壁、室內各種管、線、水表、電表等乙方使用范圍內的租賃物及設施。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義務,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租賃物結構的約定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租賃物設施,如需改變租賃物的內部結構或裝修,需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損壞,乙方對租賃物的裝修物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的,乙方對租賃物的裝修物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 租賃物的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租賃物。
第七條 租賃物的退租
乙方在租賃期內原則上不予退租,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退租,其經營時間必須超過一年,且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退租。同時,乙方需賠償甲方本合同年租金百分之二十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須報經營管理中心同意。
2、租賃物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租賃物,且不承擔乙方之任何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租賃物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租賃物非主體結構的;
(3)損壞承租租賃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租賃用途的;
(5)利用承租租賃物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6)拖欠租金累計超過1個月的。
3、租賃屆滿時,按《x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重新實行公開租賃。
第九條 租賃物的收回
1、乙方應于租賃物租賃期滿后,將承租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租賃物應當保持租賃物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處置,由此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還須按本合同年租金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租賃物。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出租期間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租賃物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2、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使用租賃物。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準經營x。未經甲方同意,不準經營對市容市貌有影響的營業項目。
3、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同時還需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統一管理。
4、自辦各種營業執照,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租賃期間各項運轉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轉費包含稅收、工商費、水費、電費、衛生費等各項費用。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租賃物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市政府及公共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租賃物,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報x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審核后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監督審核蓋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監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監督方:
審核人:
營業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過公開租賃方式將其所屬或經營管理的房屋(或資產)(以下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__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及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監督方_______________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審核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租賃物位于_______________。
2、租賃物使用面積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_______間。
3、該租賃物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清單,該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同時作為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租賃物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租賃物租賃期共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作場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租賃物,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三條租金、押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賃物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
2、租賃物租金增長幅度為%.即第一年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第二年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第三年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
3、租賃物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上交租金。
4、租賃物押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_元人民幣為押金,押金不計息,不抵扣租金和其它按期限交納的各項費用。
押金包括:店面押金;水、電押金;計劃生育押金;門前三包押金;綜合治理押金。租賃期內如無違約情況,到合同期滿之日,押金將全額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物的修繕
1、租賃期間,租賃物主體大修是甲方的義務,甲方維修租賃物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
日常的租賃物維修義務則由乙方承擔,日常的租賃物維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租賃物門、窗、室內地板、天花板、墻壁、室內各種管、線、水表、電表等乙方使用范圍內的租賃物及設施。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義務,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關于裝修和改變租賃物結構的約定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租賃物設施,如需改變租賃物的內部結構或裝修,需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損壞,乙方對租賃物的裝修物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的,乙方對租賃物的裝修物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
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租賃物。
第七條租賃物的退租
乙方在租賃期內原則上不予退租,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退租,其經營時間必須超過一年,且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退租。
同時,乙方需賠償甲方本合同年租金百分之二十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須報經營管理中心同意。
2、租賃物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租賃物,且不承擔乙方之任何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租賃物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租賃物非主體結構的;
(3)損壞承租租賃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租賃用途的;
(5)利用承租租賃物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6)拖欠租金累計超過1個月的。
3、租賃屆滿時,按《__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重新實行公開租賃。
第九條租賃物的收回
1、乙方應于租賃物租賃期滿后,將承租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租賃物應當保持租賃物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租賃物的正常使用。
否則甲方有權處置,由此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還須按本合同年租金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租賃物。
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出租期間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租賃物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2、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使用租賃物。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品。未經甲方同意,不準經營對市容市貌有影響的營業項目。
3、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同時還需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統一管理。
4、自辦各種營業執照,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租賃期間各項運轉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轉費包含稅收、工商費、水費、電費、衛生費等各項費用。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租賃物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市政府及公共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租賃物,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報__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審核后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監督審核蓋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監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租房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
甲方經過公開租賃方式將其所屬或經營管理的房屋(或資產)(以下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xx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及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監督方xx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審核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租賃物位于路號。
2、租賃物使用面積共平方米,共間。
3、該租賃物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清單,該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同時作為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租賃物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租賃物租賃期共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2、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作場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租賃物,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三條租金、押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賃物每月租金為元(大寫:)。年租金總額為xx元。
2、租賃物租金增長幅度為%。即第一年每月租金為xx元,第二年每月租金為xx元,第三年每月租金為xx元。
3、租賃物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上交 租金。
4、租賃物押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押金,押金不計息,不抵扣租金和其它按期限交納的各項費用。押金包括:店面押金;水、電押金;計劃生育押金;門前三包押金;綜合治理押金。租賃期內如無違約情況,到合同期滿之日,押金將全額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物的修繕
1、租賃期間,租賃物主體大修是甲方的義務,甲方維修租賃物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日常的租賃物維修義務則由乙方承擔,日常的租賃物維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租賃物門、窗、室內地板、天花板、墻壁、室內各種管、線、水表、電表等乙方使用范圍內的租賃物及設施。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義務,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關于裝修和改變租賃物結構的約定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租賃物設施,如需改變租賃物的內部結構或裝修,需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損壞,乙方對租賃物的裝修物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的,乙方對租賃物的裝修物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租賃物。
第七條租賃物的退租
乙方在租賃期內原則上不予退租,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退租,其經營時間必須超過一年,且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退租。同時,乙方需賠償甲方本合同年租金百分之二十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須報經營管理中心同意。
2、租賃物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租賃物,且不承擔乙方之任何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租賃物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租賃物非主體結構的;
(3)損壞承租租賃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租賃用途的;
(5)利用承租租賃物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6)拖欠租金累計超過1個月的。
3、租賃屆滿時,按《xx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重新實行公開租賃。
第九條租賃物的收回
1、乙方應于租賃物租賃期滿后,將承租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租賃物應當保持租賃物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處置,由此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還須按本合同年租金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租賃物。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出租期間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租賃物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2、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使用租賃物。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準經營易爆易燃品。未經甲方同意,不準經營對市容市貌有影響的營業項目。
3、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同時還需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統一管理。
4、自辦各種營業執照,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租賃期間各項運轉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轉費包含稅收、工商費、水費、電費、衛生費等各項費用。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租賃物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市政府及公共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租賃物,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報xx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審核后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監督審核蓋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監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