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館租賃協議(通用3篇)
場館租賃協議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友好協商,就場館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館信息
場館名稱:
具體信息:
(以下簡稱該場館)
二、租賃用途
活動主題:
補充說明:
三、租賃時間
類別信息備注
起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截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入場布置起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撤場截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閉館時間場館不能正常進出或使用的時間
四、租金
1、租金標準:合計:元(大寫:圓);
2、支付方式:
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作為定金以及租金的首筆款;
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
活動結束后10天內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
3、押金: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作為押金。
4、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5、發票:甲方應于收到全部款項后提供正規足額發票。
五、其它服務與費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務與收費見下表:
項目說明費用備注
網線免費
空調免費
會議室100/小時以乙方實際申請使用時間為無準
投影儀免費
用電免費
車位10個免費
保安2名現場保安免費
廣告位或展示位場館外可擺放不超過兩個易拉寶免費租賃期間可擺放;乙方自行制作。
如無特別說明,本條所列費用(如有)應在活動結束后5天內結算。
六、場館使用特別說明
七、場館安保責任
雙方同意,甲方的安全義務按如下第種方式處理:
1)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不對場館內的財物丟失被盜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對場館閉館期間內,場館內的財物丟失被盜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證明系乙方過錯的除外;
3)甲方對場館提供通常的、一般性的安全保障義務,確因甲方未履行此義務導致乙方財物丟失被盜的,甲方應予賠償。
八、其它權利義務
1、活動的相關審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應予配合。
2、乙方及其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治安、消防及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維護好場館內外的設備、設施,損壞東西照價賠償。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如期使用甲方的場地,甲方不向乙方退回已交付的款項。
2、如乙方逾期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不能如期向乙方提供場地,甲方應按下列規則計算中的最高一項對乙方進行賠償或支付違約金:
1)以乙方向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費用的兩倍向乙方賠償;
2)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違約金、前期投入等。
4、因不可抗力(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恐怖襲擊、本市供電網絡突發性停止供電和政治因素)造成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條款,雙方不追究違約責任。
十、其他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場館租賃協議 篇2
甲方(出租方 ):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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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租方 ):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_
為了順利舉辦體育比賽,合理利用體育場館,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____體育場館租賃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體育場館權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體育賽事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租場地位置、面積與用途
1、乙方租賃的體育場館名稱是____,場館的地址是____,場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租賃的內容包括場館的主體建筑和附屬建筑。
2、該場地用于體育賽事的舉辦。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場地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場地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場地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場地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_____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場地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場地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日?:________元/日)。
乙方必須于活動舉辦前______天支付。
(二)收取場地使用保證金(_____日,_____;元)。
1、活動結束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雙方人員到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全額退還保證金。
2、如乙方在活動期間擅自調整規模的將全額扣除保證金,并補交超出規模的費用;如公共設施有破壞的將全額扣除保證金,同時活動單位無條件恢復損壞公共設施。
(三)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元履約保證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場地并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等),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后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3、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場地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場地周圍搭建的建筑結構和擺放的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場地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出售場地,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標準支付違約金:
(1)因違法比賽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停賽;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4)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按照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①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拆除場館內外的原有廣告;②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廣告資源;
(9)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致使比賽不能正常舉行。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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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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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乙方)簽章:
場館租賃協議 篇3
展館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酒店餐廳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及其用途
1.乙方使用甲方總面積為
平方米的場地 2.具體位置:
3.用途:用于乙方舉辦畫展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三條 使用時限
1.乙方使用租賃區域的時限為每日7:00時至9:00.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限內使用租賃區域;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限之外使用租賃區域的,應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第四條 租金支付
1)租金的計算按照乙方每月銷售總金額的10%計算 2)支付方式:現金 3)支付時間:每月的10號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場地;
2.甲方應按照約定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
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3.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4.甲方與乙方簽訂展場租賃合同后,甲方不得在與其他公司或 個人開展類似的相關合作。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甲方場地,自覺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監督;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甲方租金;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保證在會展期間不將展覽場地私自出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會展活動的,應減少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乙方未按約支付當月租金或延遲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應承擔當月租金總額30%
的違約金補償給甲方。
3.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使用租賃場地,有違反約定或者規章制度的,乙方應賠償損失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4.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合同雙方應當自覺適當履行合同,若合同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應根據相應的損失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由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九條 其他 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補充協議生效后,如對于本合同條款作出修訂,該新條款有優于原條款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中文打印,涂改無效,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